隋朝與秦朝一樣,是一個大統一的短命王朝。在家具領域,隋朝應該是承襲前代,而沒有太大的變化。家具的蓬勃發展是在繁榮的唐代。唐初的“貞觀之治”帶來了社會的穩定和文化上的空前繁榮。唐代的家具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取得較大發展。突出表現在工藝製作上和裝飾意境上追求清新自由的格調,從而使得唐代家具製作的藝術風格,擺脫了商周、秦漢至六朝以來的古拙特色,取而代之是富麗潤妍、豐滿端莊的風格。唐代家具突出表現在坐具漸漸發展成熟,椅子、凳子已接近後世形製。“椅”“凳”之名被廣泛使用,不再繼續稱床,成為流傳至今的特定坐具名稱。但唐代的其他家具在工藝技術和品種上都沒有太大的進步。

五代時期社會動蕩加劇,家具工藝雖在繼承唐代家具風格的基礎上,有所發展,但這一時期的家具富麗風格漸漸消失,而趨於簡樸。家具功能區別日趨明顯。這是一個高低家具共存,並逐步向高型家具普及的一個特定過渡時期。五代畫家顧閎中的傳世名作《韓熙載夜宴圖》給我們研究、考察當時的家具情況提供了極為可靠的曆史資料,向我們清晰而形象地展示了五代時期家具的品種和使用狀況,其中有直背靠背椅、條案、屏風、床、榻、墩等等。圖中所反映的五代家具,具有簡潔質樸的風格,可以看出明式家具發展的源頭。

宋代家具繼承了五代家具的簡潔質樸的風格,而更工整俊秀。此時,中國曆史上的起居生活發生了變革,垂足而坐已成為坐姿的主流。因此,高型家具已經普及到一般普遍家庭,如高足床、高幾、巾架等高型家具相繼出現。同時,宋代還是家具發展的一個高潮時期。家具係統已建立並完善起來,家具品種愈加豐富,式樣愈加美觀。以桌案為例,按用途愈分愈細,有方桌、條桌、琴桌、飯桌、酒桌等等。更重要的是宋代家具還完善了家具的結構,榫卯工藝更加精進。如櫃、桌等較大的平麵構件,常采用“攢邊”的做法,即將薄心板貫以穿帶嵌入四邊邊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攢起來,不但可控製木材的收縮,而且還起到裝飾作用。此外,宋代家具還重視外形尺寸和結構與人體的關係,工藝嚴謹,造型優美,使用方便。如宋代的椅子,後腿直接升上,搭腦出頭收攏,整塊的靠背板支撐人體向後依靠的力量,如圈椅,有圓靠背,以適應人體曲線。宋代不論各種家具都以樸質雅致的造型取勝,很少有繁縟的裝飾,最多在局部畫龍點睛,如裝飾線腳,對家具腳部稍加點綴等。由於過於求質樸雅致,顯得宋代家具整體風格缺乏雄偉的氣概。宋代家具存世極少,從北京古塔中出土的遼代椅子上,我們可以一窺宋代家具的風貌。

元代又是一個大統一的短命王朝,但與秦、隋兩朝不同,元代家具有一定的發展,並且形成了自己的風格。由於元代是我國蒙古族建立的封建政權,蒙古族崇尚武力,追求豪華的享受,因此反映在家具造型上,是形體厚重粗大,雕飾繁縟華麗,具有雄偉、豪放、華美的藝術風格。反映在家具細節上也與前代迥異,如床榻尺寸較大、坐具為馬蹄足等,但元代在家具工藝技術和主體造型設計方麵亦稟承宋製,都沒有大的改變。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時期出現了抽屜桌,抽屜作為儲物之匣方便開取,加大了家具的使用效果,是一大發明。另外,改桌子的直牚為羅鍋牚也是元朝人對中國家具舒適性和適用性的一種創造性貢獻,而這些新事物的出現應更多地歸功於民族交流和文化交融。

明代是中國古代家具發展的高峰,這個高峰不是突然形成的,而是中國古代家具經曆了數千年的發展和積累,伴隨著文化藝術的進步和社會高度發展而漸漸形成,最終在明代中期獨特的文化氛圍中達到極致。明代家具分成兩個部分,即明前期家具和明中後期家具。明前期家具延續了元代家具的風格,而不斷走向規整,形成一種嚴謹而略顯呆板的風格,家具的品種和式樣與宋元時相近。明中後期家具即以著名的明式家具為代表,首先是用材講究,多選用一些木質堅致細膩、色澤紋理美的硬質木材,如得到上層社會和文人雅士喜愛的進口硬木木料紫檀、花梨、紅木等等。國內與這些進口硬木相類似的鐵力木、櫸木、高麗木、核桃木等優質木材也得到廣泛使用。其次是製作精細,明式家具以精密巧妙的榫卯技藝來結合部件,以蠟飾表現木材的天然紋理和色澤。再次是設計藝術,明式家具在造型上比較注重高低寬狹的比例,在裝飾上以實用美觀為出發點,基本為素麵,局部飾以小麵積雕刻或鑲嵌,以繁襯簡,樸素而不簡,精美而不繁縟,浸潤了明代文人追求古樸雅致的審美趣味。明式家具作為民族的精粹在我國古代家具史占有崇高的地位。從此,我國傳統民族家具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以“硬木家具”為代表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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