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承包獎罰製度:銷售數量低於數量基數每台扣100元,超出數量基數每台獎勵500元,數量低於總量的95%無獎。

資金回籠率獎罰製度:回籠率每低196扣1000元,每超196獎2000元。資金回籠率低於90%無獎。

資金回籠超過100%每超196的金額按超額數的5%獎勵。

對社會服務性公司盡快發展為“三產”經營實體,實體獨立核算,自主經營,建立自負工資機製,從總公司體製剝離,工資管理及工資總額逐步脫鉤,造就“三產”公司努力開拓市場,擴大經營規模,吸納總公司內部富餘人員,減少總公司工資總額開支,降低人工成本。對社會服務性公司,提出利潤目標考核,每超淨利潤1萬元,可提取10%,作為獎勵工資,反之減少工資總額1000元。在執行統一工資標準條件下,進行自主分配,增資仍按二個不超過原則進行自我製約。對內加強民主管理,貫徹按勞分配,實行經濟責任考核,職工勞動所得和勞動成果掛鉤,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通過縮小經濟核算單位和推行多元化分配機製的運轉,各自承擔經濟責任,各自根據自己企業的完成不同利潤額度,取得不同增加工資總額,總公司不再統一安排企業職工調資升級,不再用總公司統一工資基數增加職工的工資,初步形成企業內部工資市場,這無疑給企業的經濟增長注人強大的活力,同時解決好股東與企業,企業與基層單位及職工的分配關係,能夠充分調動基層單位和職工的兩個積極性,從而有效地建立企業內部分配的正常運行機製。

對深化社會保險改革的幾點建議

社會保險是伴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而產生的,它是市場經濟形勢下產生的新的勞動體製的需要和保障。從1986年以來我國社保改革成績斐然,但目前我國社保改革和快速發展的經濟形勢還不相適應,社保網絡還不健全。

江總書記在十五大報告中對勞動工作提出了很明確、很具體和很高的要求。為保證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國經濟體製改革和經濟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社保工作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快前進步伐,找準問題,切實加以解決,逐步建立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全而完善的社保體係。

目前社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社會社保意識淡薄。現在社會上有相當數量的人把社會保險與保險公司開設的商業保險混同。對社保屬國家強製性手段認識不足。具體表現在一些企業法人短期行為嚴重,隻顧眼前利益,不顧企業今後生存特別是老職工退休生活費用來源,長期拖欠社保基金。二是企業職工對社保工作缺乏認識,職工不知自己享有哪些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造成為繳納社保費用而鬧意見,同時對企業是否參加社保未進行有效監督。

2.受市場經濟激烈競爭影響嚴重。目前,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差,有的甚至瀕臨破產。企業連職工工資都發不出,確實無力上繳社保基金。同時,許多企業資金緊缺,特別是企業之間三角債的形成,造成流動資金周轉困難,拖欠社保基金亦與日俱增。

3.社保基金收繳缺乏約束力。一方麵,社保工作除以社會保險事業局主要負責外,其它部門如勞動、工商、審計及各專業銀行還未真正有效地起到監督及協助作用。社保局收繳工作亦以企業主動上門繳納為主。對有經濟能力而又未參加社保和拖欠社保費的企業缺乏約束力。另一方麵,現行社保有關規定都以“紅頭”文件形成發布,這些“紅頭”文件與國家法律相比缺少足夠的約束力。此外,《勞動法》第100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這些規定對無故不參加社保的企業,特別是企業法人不能起到有力的製約作用。

針對目前社保工作存在的問題,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方麵的工作,以促進社保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1.更加廣泛深入地宣傳社會保險意義。尤其注意向各級黨政幹部、企業法人和廣大職工宣傳深化保險製度改革對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現實意義和曆史意義,不斷提高各級幹部特別是企業法人執行國家有關決定的自覺性,讓廣大就業者知道自己應享受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使全社會真正理解、支持和參與社會保險事業。

2有效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社保工作不僅僅是社會保險事業局一家的工作,應該迅速建立以社保部門為主,工商、勞動、審計、各專業銀行為輔的社會保險綜合管理體係。各部門之間要做到職責落實,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自的收繳、管理、監督等職能。

3.不斷改進社保工作方式,切實提高服務質量。隨著社保工作改革的不斷深人,社保工作力度亟待進一步加強。在深入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作為服務於大眾的社保事業,亦應完善其服務機製。社保局應向各商業保險公司學習,做到走出去,請進來,主動上門宣傳和收繳。

4製定專門的社會保險法規,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國家可以通過製定專門的社會保險法律、法規,使社保工作做到有法可依。社保、工商、勞動、審計等部門聯合執法。對無故不參加社保的企業可以給予罰款直至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幹部,社保工作開展的好壞要納入其企業年度工作考核指標之中,這樣可以有力地促進社保工作的深人開展,促使企業特別是企業法人把社保工作作為一件不可忽視的大事來抓。

5.實行國有資產劃轉。對繳納社保基金確有困難的國有企業,可將職工以前為企業積留的社會存量劃轉一部分投入社會保險。有發展的企業可以在今後經濟效益好轉之時,償清社保欠債,劃出的國有資產部分可以撤回。對瀕臨破產的企業,該破產的就破產,並首先解決社保基金的投入。

6.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麵。據統計目前國有企業參加社保的已達98%以上,而集體、三資,特別是私營、個體企業參加社保的卻很少。隨著社保事業的進一步深化,社保工作的不斷加強和國家有關社保法律法規的出台,社保工作應由重點麵向國有企業轉而麵向集體、三資、個體、私營企業和願意投保的個人。

建立社會保障體係和實施再就業工程是搞活國有經濟之必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變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湧現了一大批在國內外市場上享有聲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其經濟效益、競爭能力都有顯著的提高。但是,不容忽視,目前我們的大多數國有企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如政企不分、管理水平不高、勞動生產率低,製約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造成這種狀況的因素很多,有曆史因素,也有現實因素;有體製方麵的因素,也有機製運行方麵的因素;有外部環境方麵的因素,也有企業內部自身方麵的因素。在種種因素中,企業裏人浮於事,一崗多人,效能低下已成為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