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利潤是一個商人的天職,就像一個將軍帶領軍隊打仗,其目的就是要打垮對方的軍隊,難道你會認為對方建立一支軍隊不容易,打垮他們是不應該的嗎?
商人們把我們所需要的一切東西提供給我們,他通過提供物品這種行為再得到自己所需的東西,這是一種利益交換的行為。金錢作為媒介,代替我們和物品製造者的勞動價值。因為我們的勞動與物品製造者之間的勞動無法直接聯係,商人們通過自己的勞動把他們聯係起來,既然我們認為一個美國人在公司操作一天電腦應該得到報酬,製造手表的瑞士工人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商人把手表從瑞士的工廠裏帶到那個美國電腦工程師麵前,他為什麼就不應該得到報酬呢?這報酬就是他要得到的利潤,而利潤的多少是衡量他所付出的勞動量多少及凝聚在他勞動中的智力與風險大小。
我們看到,是那些勤勉的人在經商賺錢;是那些敢於冒各種風險的人賺大錢,因此,經商若不把賺錢放在第一位,就等於我們認同勤勞、聰明、勇敢、智慧毫無價值的觀點。
有經驗的商人都說:商場如戰場。在這個戰場上,從來就是以成敗論英雄的,而且成敗的關鍵是把對手的錢變成自己的錢,把大眾的錢變成自己的錢的能力的考驗。這正是一般人認為商人見利忘義的根源所在。
一個奔走於商場的人士,他要行使的智慧永遠是趨利避害,對於他來說,金錢是沒有區別的,我們常人會把錢分成“來路清白的錢”和“不義之財、不幹淨的錢”兩種,比如把囤積居奇賺得的錢看作不幹淨的錢,而把種田、幹其它苦力換來的少得可憐的錢,看作幹淨的錢。因此我們常人對賺錢的手段看得很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資本主義世界裏的商人們卻更重視賺錢的目的,對手段並不多加考慮,隻要他賺錢的活動為人們所接受,無論是揀垃圾還是販賣軍火,都可以作為生財之道。這同我們所理解的軍隊作戰的確同出一轍。我們所受教育說做人應誠信為本,但軍人們“兵不厭詐”、“虛則實之,實則虛之”、“用間”等卻被視為光榮,正當的行為。
就像“盜亦有道”一樣,商業在人類文明史上已經存在了四五千年,它當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則,在這套規則麵前,商人再試圖在一些小的手段上花心思比如缺斤少兩、弄虛作假、坑蒙拐騙等,成功的機率越來越小,反而容易招致法律的製裁。
生存的需要和人性的需求使人們對財富產生追求的動力。現代人已深刻意識到在商品社會“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聚斂財富本身並非是罪惡的。問題的關鍵是以什麼方法聚斂財富,以及如何支配使用。金錢可以造福於人,也可以為害於人。正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一些人在聚斂財富的時候從來不考慮別人,更不會考慮到社會。這是非常有害的。當人們隻是一門心思考慮自己發財,積累做威作福、人前顯貴的本錢,獲取淩駕於其它人之上的優越地位,而不管別人的處境死活,不管是否破壞了社會生態或自然環境的時候。離為害自己的日子就不遠了。
老夫子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說的是誰都愛財,但應該用正確的方法獲得財富。可是,現在有許多官員和富人聚斂財富卻往往是不擇手段,甚至不惜違法犯罪。不義之財種類有很多,貪汙受賄,假冒偽劣,打砸搶,黃賭毒,五花八門,不一而足。但歸納起來,不外乎都是於情不通,於法不容,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是走鋼絲,打擦邊球,都是驚險動作。
舉房地產為例,一些房地產商通過腐蝕官員或國有企業領導獲得廉價土地,進而壓低成本,強行拆遷,盤剝民工,四處拖欠,哄抬房價,偷工減料、銷售欺詐等,為的就是獲得超額利潤。再以煤礦為例,一邊是礦難頻頻、大量礦工死傷,一邊是官商勾結、財源滾滾。“紅頂商人”為什麼屢禁不絕,就是因為每年投入100萬元可得到超過100萬元的收益,100%的暴利。馬克思說過:“利潤率超過100%,資本家殺人放火都會幹。”為了高額利潤,這些人又還有什麼風險不敢冒的呢?
所以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誡他的繼承者說:財自道生,利緣義齲,以此嚴於律己,做到視不義富貴若浮雲。“取之有道”,是我們每個商人都應該遵循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