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廉政?“不知道!”
其實,官員收了禮,是願意給你辦事,不收禮,便是不準備給你辦事的表示,已是人人心中有數的了。有人說這種歪風邪氣是改革開放後搞市場經濟才出現的。可是土著們不這麼看。和我一起曾在農場勞動的土著說:“你忘了?那陣子,男人入黨要請客喝酒,女人入黨要把身子貼進去;男‘知青’不提著北京二鍋頭就遷不成戶口,女‘知青’不跟書記睡覺就上不了大學哪?”追根溯源,這種現象還是至今仍有人留戀的“文化大革命”的產物,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餘韻。至於說是不是“量變發展到質變”了呢?請聽土著們的比較:一個土著說:“物價漲了嘛!這會兒的一萬塊錢,也就相當那會兒的一百塊錢。再說,現在婊子遍地都有,找個婊子來跟管事兒的睡,總比把自己的老婆送去好吧!”土著們並不認為目前更糟,好像現在比過去還有進步似的。
更有甚者,很多土著不信任清廉的官員而對不怎麼清廉的官員反而感到親切。譬如,西北某中等城市有位市委書記,在任七八年,沒給自己的親屬子女解決過戶口,安排過職務,雖然政績平平,但清廉可說是清廉的,離休後,土著們評論起他來卻說:“他連自己的親屬子女都不顧,還會顧咱們老百姓嗎?!”不錯,“齊家治國平天下”,他連自己的家都沒有“齊”,遑論“治國”?還有的土著把官員是否收禮來衡量這官員是不是“跟群眾打成一片”,“對群眾的態度”。有篇小小說寫的就是這個內容:有位清廉的官員上任後一本正經,下屬見了敬而遠之,弄得他也很苦惱,一次他生了病,人們紛紛提了禮物去看他,而他也照單全收,這才把關係搞好起來。看到報紙上登某某官員拒收賄賂,有的還有確切的數字——“拒收二十一次,共三萬七千二百元!”土著們就對此大有懷疑:“每次賄賂給他的錢他都先數了再還給行賄者?”“他怎麼不把行賄者當場抓起來交給公檢法處理?以致人們一次次地向他行賄。”“這三萬多是他報的,還有沒報的呢?”等等。有個較為富裕的土著個體戶跟我聊天說:“我一聽見‘廉政’就害怕!”我奇怪地問,廉政對你隻有好處,那是針對幹部的又不是針對你的,你怕什麼?他說:“幹部不廉政,我花些錢還能辦成事,一廉政,幹部不收禮了,可也不辦事了,對於咱們個體戶來說,真是得不償失。其實我要辦的事也都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又不是犯法的。我隻求辦得快一點,順當一點而已。”“兩害相權取其輕”,不清廉似乎倒能提高辦事效率,這種現象怎麼解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自以為有點政治常識,也跑過外國,領略過些許現代國家的行政規範和風土人情,但麵對土著們這種深入骨髓的習慣,我也不知如何“教育”是好。有時想,這就是“中國特色”和“國情”吧,不如隨大流圖個順利,逆潮流而動必然四處碰壁;有時想,要在中國解決廉政問題及樹立廉政的觀念,恐怕還要從更深層處著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