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領那更好,我每月拿出二十塊錢來。”
“誰要你的錢,誰要你的錢?”她插口說。
“她自己能生活,不要這許多錢,你隻每月貼孩子十塊好了嘍!”
“不,我給十五塊,我給十五塊。”
“好,你定要出十五就十五,至於房飯錢大家分攤好了,飯是最好也單開,各人在各人房裏吃,省得生是非。等將來感情恢複了再在一起吃,住。”
“還有欠的四個月房租。”她趕忙補了這一句。
“我一個人還好了。”他打腫臉稱胖子的答。
“那也大家分攤好了嘍!——還有什麼嗎?——沒有不同意嘍吧?——那末,好,就這樣,就這樣。”她弟弟站起來說:“好,到開年我再來看你們。唉!”伸了個懶腰,算盡了責任一般很滿意的走了。
其實,男女間事是可用契約式辦法能解決的嗎,愛情是可以憑著圖章能維係的嗎?本來一點小風波,時過境遷的會自然的平息的,然而經過這番手續之後,反而在彼此的情感上留著深深的痕跡,不是一時消滅得掉的,總之,現在他們是正式分居了,也可以說是變相的離異。女人的心理狀態是不易於捉摸的,那無從斷定,然而他,起碼是有這種感覺的。
第二天是臘月二十九,工廠放了假。他躲在亭子間的地板上的被裏像冬季的蝦蟆,無聲無息的潛伏著,像是沒有家,沒有妻,沒有孩子,沒有一切,像落魄的浪人,乞丐,總之他是隻想在自己的生活上盡量流露出他是已經和她離異的淒清的表情來。
她呢,她以為他是一個紙包,平常是放在口袋裏的,因為種種的不便,暫時擱在亭子間罷了。也可以說是自己將他暫時幽囚在那裏,讓那強盜安靜的去懺悔,去收心做好人,她可以左右他,編派他,他始終是她的。他是在那裏安分守已,這使她高興。於是,上午,她忙著辦年貨,送年禮,下午收拾房間,又搬出一套幹淨的鋪蓋,叫娘姨拿到亭子間,又叫娘姨替他架了個小木床,且布置桌椅。
第三天是年底,絕早她就帶了娘姨上菜場買了些魚、肉、蔬菜和許多糕點以及一切,晚上又親自在烏煙瘴氣的灶間弄飯菜,在自己房裏的五鬥櫃上用年糕,橘子,“長命富貴”的紙簽兒和蠟燭貢了一個磁菩薩。總之她是忙著廠,忙著了又還生怕他寂寞,悲愁,就叫娘姨看孩子,提著小燈籠,走到他房裏,雖然他是起了“孩子,誰是你父親啦?”的悲感,甚至因憐惜這孩子的命運而墜淚,然而她叫娘姨抱著孩子陪了他以為足夠安慰他的。
飯菜弄到差不多了,想起他愛喝酒的,她叫娘姨買了一瓶“白玫瑰”。家家在歡天喜地的吃年飯,這是父子、兄弟、姊妹、夫婦團圓的佳節,遊子遊孫還有不遠幾千裏趕到家來敘天倫之樂的,自己的小家庭裏並沒家破人亡,雖然暫時分居著,並沒分屋住,更沒有當真的離異,難道就不能同席喝一杯嗎?而且他難道對自己真正幹了許多鬼心事?於是,在忙碌中她關照娘姨說:
“娘姨,你去叫少爺下來喝酒,菜會冷啦。”
隔了一會,他沒有下來,又叫娘姨催了兩次。
他是熄了燈躺著在那裏悲哀,他知道她買了許多菜,也聞到魚肉的香味。他以為她吃著隆重的年飯也許不叫他的,他懷著恨,決定不起床,雖然聽到她關照娘姨來請他,還是把那恨意延續著:你不如決絕的把我丟了吧,既是這樣愛和我鬧!如今既已分居了,就不能當作我是死亡了嗎?就不能當作自己是孀婦嗎?又來叫我幹什麼?……其實這是一種報複的撒嬌的情感,不過這情感反把他弄悲哀了:我是我,她是她,沒有理由安閑的享受她的邀請的,沒有結婚時,自家不是也和今宵一樣年年睡在客地的鬥室中的單薄的被裏,燈都不點的冷冷清清的聽著驚人的爆竹聲渡過這年關嗎?如今雖則結了婚,有了孩子,然而結婚所給與自家的吵鬧,嚴厲的拘束,累贅等等的苦痛;她是堅決的想把自家逼進墳墓才甘心;她藉著名義把堂兄請過來,把弟弟請過來:她祖母對於自家不答應,她娘舅不答應!自家的苦痛可向誰訴述啊?又有誰說句公道話咧?她是多末勢力雄厚,自家是怎樣孤單啊?一點小事就請娘家人,這日子過得了嗎?如今正好,算正式離婚了,她用不著請自家,自家心是死了的,起碼她已是個實際上的孀婦。她用不著叫我在她房裏吃。她自己享受那饈饌吧!她和孩子團聚著暢敘天倫之樂吧!自己在黑暗的牢獄般的鬥室裏,這沙漠般的床上仰臥著,憑著炸彈般的爆竹聲,那漂流的回憶,那在眼眶邊長流的眼淚不夠享受嗎?……這不消說他是在吞聲飲泣了,但在悲哀之餘,經她連催了兩次,他的心又複活了,那種悲憤的情緒又轉變為憐惜:他念及她那種呆笨的妒嫉,那不顧生命的吵鬧,那不知厲害輕重的妄舉,那不知不覺中弄到極其消瘦的身體,以及年節那末熱忱的勞碌與渴望和自家團聚的隱衷,他又覺著如果自家不去她房裏吃一頓,她在這佳節中將會怎樣冷落,掃興,悲愁啊!於是他還是毅然走進她房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