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公文格式(1 / 1)

第八條黨的機關公文由版頭、份號、密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發傳達範圍、主題詞、抄送機關、印製版記組成。

(一)版頭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號標明文種組成。用套紅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頁上部。聯合行文,版頭可以用主辦機關名稱,也可以並用聯署機關名稱。在民族自治地方,發文機關名稱可以並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漢字印製。

(二)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標注於公文首頁左上角。秘密公文應當標明份號。

(三)密級公文的秘密等級,標注於份號下方。

(四)緊急程度對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間要求。緊急文件應當分別標明“特急”、“加急”,緊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發文年度和發文順序號組成,標注於版頭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聯合行文,一般隻標明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

(六)簽發人上報公文應當在發文字號右側標注“簽發人”,“簽發人”後麵標注簽發人的姓名。

(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公文主題和文種組成,位於發文字號下方。

(八)主送機關主要受理公文的機關。主送機關名稱應當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的統稱,位於正文上方,頂格排印。

(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位於標題或者主送機關下方。

(十)附件公文附件,應當置於主件之後,與主件裝訂在一起,並在正文之後,發文機關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稱。

(十一)發文機關署名應當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位於正文的右下方。

(十二)成文日期一般署會議通過或者領導人簽發日期;聯合行文,署最後簽發機關領導人的簽發日期;特殊情況署印發日期。成文日期應當寫明年、月、日,位於發文機關署名右下方。決議、決定、條例、規定等不標明主送機關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號標注於標題下方居中位置。

(十三)印章除會議紀要和印製的有特定版頭的普發性公文外,公文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

(十四)印發傳達範圍加括號標注於成文日期左下方。

(十五)主題詞按上級機關的要求和《公文主題詞表》標注,位於抄送機關上方。

(十六)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的上級、下級和不相隸屬機關。抄送機關名稱標注於印製版記上方。

(十七)印製版記由公文印發機關名稱、印發日期和份數組成,位於公文末頁下端。

第九條公文的漢字從左至右橫排;少數民族文字按其書寫習慣排印。公文用紙幅麵規格可采用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也可采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左側裝訂。

第十條黨的機關公文版頭的主要形式及適用範圍:

(一)《中共××文件》用於各級黨委發布、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轉發上級機關的文件,批轉下級機關的重要報告、請示。

(二)《中國共產黨××委員會(××)》用於各級黨委通知重要事項、任免幹部、批複下級機關的請示,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

(三)《中共××辦公廳(室)文件》《中共××辦公廳(室)(××)》用於各級黨委辦公廳(室)根據授權,傳達黨委的指示,答複下級黨委的請示,轉發上級機關的文件,批轉下級機關的報告、請示,發布有關事項,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

(四)《中共××部文件》《中共××部(××)》用於除辦公廳(室)以外的黨委各部門發布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向上級機關報告、請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