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情緒是怎樣在個體身上發生發展的呢?從個體發生學上看,恐懼情緒導源於嬰兒時期的弱小。剛降生的嬰兒是那麼柔弱,無論在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無法自立,必須依賴父母的保護才能存活。這種幼小時候的無能就為以後的恐懼的產生埋下了種子。後來,隨著身心的發展,個人應付環境的能力雖然大大提高,但仍有許多無法處理的問題情境。因此,隻要遇到無法克服的困難,這種隨時都潛存著的恐懼就可能爆發出來。
第三節 恐懼引起的反應
當環境中出現了無法應付的情況時,首先將觸動危及個體生命的知覺。當這種有害刺激出現在麵前,頭腦中搜索不到可以應答的策略,個體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可能有生命危險。如果不構成生命威脅,也會對自尊造成傷害。正是因為恐懼對象對一個人最關心的生命、自尊等造成威脅,所以恐懼最能影響一個人的認知和行為。
在所有的情緒中,恐懼體驗最強烈,且最具有感染力,對個體的影響也最大。一個旁觀者在看到或聽到處於恐懼狀態中的他人時,即使在他(她)的處境中沒有任何可以引起他(她)恐懼的因素,也常常會引起他(她)的恐懼。一個人在恐懼中的叫喊會感人肺腑,而使他人發生與喊叫者相同的感受(D.Krech et-al, 1974)。
麵對恐懼情境,個體產生3種反應。第一種是被恐懼擊倒,通常所說的“驚呆”和“嚇暈死”就屬這種情況。這時個體的精神崩潰,身體失去靈活性。這種情況通常是在恐懼來得太突然、太強烈,以致大大超出個體身心承受能力的限度時出現的。第二種是恐懼出現後,個體慢慢習慣它。在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的經曆,對危險事物,我們遲早會習慣,並且與它們接近地生活而不感到驚恐。我們能做到這一步,是因為我們已經學會怎樣對付它們。這就是說,在別人看來是危險的情境,感到恐懼,但在我們看來,就已經不把它知覺為危險,因而也就體會不到恐懼。這是因為我們已經找到了應付這種危險的策略。最後一種反應是逃避。當個體既未被恐懼擊倒,又不能習慣恐懼時,這種逃避反應就發生了。這是因為恐懼一旦產生,個體就產生應激(stress)反應。這時,生理心理都處於一種最高水平的喚醒狀態。這種高激活狀態有助於個體應付危險的情境。但是,這種應激狀態如果持續存在,就必然大量地消耗個體的體力和精力,這是一個耗竭的過程,也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個體必然尋求一種途徑來轉移或釋放這種高度緊張,以減輕身心重負感,達到一種輕鬆愉快的狀態。這也符合個體追求快樂的本能。緊張的轉移與釋放關鍵就在於逃避恐懼。
第四節 恐懼引發的兩種逃避
欲降低由恐懼引起的緊張,就得逃避恐懼。逃避恐懼的方式有兩種:直接逃避和間接逃避。直接逃避就是真正脫離危險情境。假如這種逃避行為成功了,恐懼消失,緊張解除。同時,這種逃避恐懼的策略就被證實為可行,並在頭腦中形成相應的認知行為模式,即解決相應問題的圖式(shceme)。如果下次再遇到相同或類似的情境,這種已被證實為有效的圖式就會被再次運用。
如果直接逃避行為失敗,即不能順利脫離恐懼情境,那麼緊張狀態將持續存在。這種持續存在的緊張必然有損於個體的身心健康。因此個體將尋求另一種解脫痛苦的方式,即間接逃避。個體已經把某種情境知覺為危險,並感到恐懼,想要逃避時,卻無能為力。他們既覺察到了威脅,又無法回避,更無法習慣,這種強烈的恐懼情緒擾亂他們正常的認知活動,進而幹擾行為。這種內心的避開恐懼的強烈願望與事實上不能夠的現實構成了個體內心的一種強有力的衝突。這種內心的巨大衝突必然引發間接逃避,以此消除緊張,減輕焦慮。
第五節 一種病態的防禦機製
直接逃避恐懼的行為失敗後,個體就有一種挫折感。這種挫折和失敗會使自我受到威脅、傷害,並可能引起焦慮、自卑和痛苦,心理平衡被破壞。這時,人的內在心理具有一種擺脫痛苦,減輕不安,恢複情緒穩定,達到心理平衡的適應性傾向,這就是心理防禦機製(mental defense mechanism)。這是適應機製的一種,其目的是為了避免精神上的焦慮和痛苦,以適應挫折。
當恐懼引起的直接逃避失敗後,緊張無法轉移和釋放,焦慮更甚,這時個體就使用間接逃避的方式來解除緊張,降低焦慮。這種間接逃避恐懼的方式就是一種病態的心理防禦機製,即不合適的抵消(unfit undoing)。個體借助固定的、反複出現的意向、情感或行為去抵消不能被接受的恐懼感,以免除由此引起的焦慮和痛苦。
個體的緊張來源於恐懼,而我們之所以感到恐懼,就在於我們的注意力始終高度地集中於恐懼對象或情境。換句話說,即使恐懼對象並沒有真正消失,但隻要我們沒有注意到它,我們就不會感到恐懼,當然也就不會緊張。基於這個道理,筆者認為強迫症是一種替代反應,其目的就在於將注意力從恐懼對象上引開,從而降低恐懼感。這是個體采取的一種“鴕鳥政策”。 在這個過程中,個體自我欺騙,歪曲現實,以適應自己的需要。這一防禦機製的運用大多數是在無意識中進行的。
個體為什麼會使用這種病態的防禦機製呢?這與一個人的人格特征有關。韓嶺、楊德森(1991)通過Eysenck人格問卷測量和實驗室研究表明,有明顯神經質特點的人(N分高), 表現情緒不穩定,易激怒,對外界刺激容易產生過於強烈的反應,因而容易出現各種神經症症狀;而E分低者(內傾)易患焦慮症和強迫症。馬建青(1990)認為,那些在人格上具有主觀任性、急躁、好強、自製力差、膽小怕事、優柔寡斷、遲疑畏縮、遇事過於謹慎、缺乏自信心、墨守成規、生活習慣比較呆板、喜歡過細地思考問題等特點的人易患強迫症。具有這樣人格特點的人缺乏變通性和靈活性,當環境發生了變化時,他們不知道改變應付策略或不知道怎樣改變策略,還是繼續使用老一套圖式,失敗後不知變化,導致無效意向、情感或行為的持續存在,這就是強迫症。可以說強迫症是具有上述特質的人把隻適合於某些情境的觀念、情感或行為泛化或拓展地運用到鄰近的情境對象上,並且反複無效地使用而產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