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東亞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及發展(1 / 3)

第三節 東亞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及發展

相對於西方發達國家,東亞地區的學生事務的發展曆史並不太長,比較有代表性的有日本、中國香港和中國台灣地區。東亞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高校學生事務工作主要實行學生自主管理模式,學生事務工作人員基本實現了職業化與社會化,並形成了相對獨特的工作模式,對我國內地高校輔導員職業生涯規劃具有一定借鑒意義。

一、日本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及其專業化發展

1.日本高校學生事務工作隊伍的發展概況

明治維新以來,日本高等教育體製以西方模式為藍本,主要借鑒法國的教育模式,誕生了日本國民教育製度,高校運轉的特點是相對統一、講究效率、提倡均等、培養標準化的人才。學生事務工作相關人員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都是有明確規定的、標準化的,雖有利於貫徹教育機會均等思想,但容易造成人才培養的標準化、模式化,學生個性發展受到一定限製。這一時期,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尚未完全從學術事務中獨立出來,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建設還處在萌芽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教育模式對日本高校的教育理念和課程設置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日本高等教育比較注重實用學科,並仿照美國的教育製度進行一係列改革,建立了美國式的教育製度和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在廢除了以往教育製度的同時,日本以新法令的形式重新製定教育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原則,頒布《教育基本法》和《學校教育法》,明確闡述日本教育的目的是以陶冶人格為目標,培養國家和社會的建設者,愛好真理和正義,尊重個人價值,注重勞動與責任,充滿獨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國民。這一時期,日本依據美國模式建立了專兼職相結合的高校學生事務工作隊伍。

1971年,日本高等教育開始對重實用學科帶來的人才培養弊端進行改革,培養“心胸寬廣、體魄強健、富有創造力的人,具有自由、自律和為公共利益服務精神的,麵向世界的日本人”,成為日本高校麵向21世紀的教育目標。在強調重視個性的原則下,日本教育開始向終身教育體係過渡。為達到教育改革的目的,日本各高校在學生事務工作方麵進行了深刻的變革,提出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建設必須有利於學生個性與創造性發展的教育模式,希望通過加強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合作,對大學生全麵開展個性化教育,培養創新意識,充分發揮其潛能,使每一個學生的個性都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2000年以來,日本高校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建設進入規範化、製度化和科學化時期。特別是2002年3月,日本中央教育審議會發布了《關於新的“國立大學法人”形象》,規定今後日本的國立大學要自律性運營、引進民間的經營方式,在大學管理層引進校外專業人士、教職員的身份向非公務員型過渡,采用第三者評價等。這對日本高校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並為學生事務工作人員的專業化、職業化、專門化、社會化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

2.日本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的特點

在日本,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是由各大學自主設置的組織機構——學生部承擔的。正如關西大學學生部部長越智光一所說:“學生部”就是為了學生的“部”,是司職“指導與服務學生的機構”,具體言之,它是“在校園生活中,對學生個人或團體活動提供各種服務,以促使學生形成豐富人格,達到自主發展的管理組織”。日本學生事務管理有以下主要特點。

第一,各高校自主設置學生事務管理機構。日本高校的學生事務管理沒有統一的模式,在中央教育行政機構文部科學省的指導下,大學可根據自己的特點自主決定組織模式,學生事務管理機構由各校自主設置,大學之間差別不大。學生事務工作主要由各大學自主設置的組織機構——學生部承擔,學生部是專職指導學生與服務學生的專門機構,學生事務工作人員的基本職責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學習指導與生活指導,前者對學生進行因材施教的學習輔導,後者側重學生品行的發展與人際關係的發展。

第二,學生部工作反映了本校教授的意誌。日本高校一直奉行“教授治校”、“學部自治”的辦學原則。日本大學的教授會是學校運營的決策和谘詢機構,其下設各種委員會,比如就業委員會、學生生活委員會等,這些委員會形成的決議和意見,成為主導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事實上,學生事務工作的主要機構——學生部是教授們對學生事務工作意誌的行政執行者,他們對學生事務工作提出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具體工作由專職和兼職的學生事務工作人員來負責,並通過相關的學生自治組織促使學生開展相關活動、提升學生生活情趣、促進學生全麵發展。

第三,學生事務管理以學生的需求為中心。學生部工作強調服務,工作人員為充實學生生活,從健康福利直至課外活動、就業活動對學生各方麵提供服務。學生部措辭上常見用“學生支援”(Student Service)一詞。國家級的學生支援機構稱作“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pan Student Service Orgnization,JASSO),從國家層麵提供並組織實施包括獎助學金、學生生活、語言培訓、留學服務等在內的學生服務。在高校內部,與學校教育有關的非學術性事務由行政機構“學生部”或“學生支援部”負責。除了行政序列以內的學生支援部和學生支援科之外,很多大學的校內共同教育研究設施中,還設有學生谘詢中心、職業支援中心等專門機構,為學生提供心理、擇業等方麵的專業谘詢服務。

第四,實行後勤社會化管理。日本高校的另一個特點是實行後勤社會化管理,與學生食宿、書籍、商業和福利設施有關的生活後勤服務主要是由“生協”(University Cooperative Associations)承擔的。“生協”是在校大學生和教工自發組織成立的消費者組織,自籌資金,集體所有,民主管理,主要業務範圍包括大學的食堂、便利店、咖啡廳、服裝、住宿、課本、文具和電腦、旅遊業務、學生權益、語言培訓、招考公務員培訓、計算機培訓等,通過與大學校方簽訂協議,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例如日本高校學生住宿主要在學校附近的“寮”裏(即學校附近居民蓋的專供學生租用的集體宿舍),住宿事務幾乎是學生與出租屋老板之間的關係,所以學生事務工作者宿舍管理的任務並不多。各個寮設有寮長(類似我國學生宿舍樓的樓長或寢室長),由學生選舉產生,主要負責對同寮學生進行紀律管理。

第五,學生事務工作體現規範與教育並存。學生事務工作人員在對學生生活提供服務的同時,也很強調教育的作用,比如通過製定一些規則與紀律對學生的行為方式進行限製。他們引導學生自治組織和社團承擔相當大一部分學生事務工作,從而對學生學習和成長產生重要影響。學生部的組織體製是高校在對抗學生運動中建立起來的,盡管隨時代的發展,學生部服務的職能有所強化,但規範與教育的意圖仍顯而易見,以至於當今大學中的一些學生自治組織還會與學生部發生衝突。因此,學生事務工作者的一個重要職能就是科學處理學生部與學生自治組織之間的關係,處理不當會引發一定的消極後果。

二、香港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及其專業化發展

香港經濟的快速發展,給高等教育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也對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高校的學生輔導服務(Counseling Service)作為學生事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學生提供的輔導,是集治療、預防以及教育發展於一體的服務,著重於學生的全人發展,提供以學生為本的服務。即學生通過輔導過程切實地了解自己、他人及周圍的環境,學會麵對難題,改善適應,學會抉擇,在學業、群性和感情上發展。因此學生輔導是現代教育內涵的一部分,輔導工作的有效實施,有利於開發學生心理潛能,提高學生的全麵素質,促進人格的健康發展。

1.香港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發展

香港高校學生輔導是配合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香港高校的學生事務的發展模式深受歐美教育模式的影響,根據學生事務工作理念的演變,香港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發展大致經曆了“替代父母”、學生服務、學生發展三個不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