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所在地理坐標為東經105°32'至106°28',北緯28°27'至29°01',屬亞熱帶濕潤氣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而雨量充沛。可於農曆三月收獲豌豆、蠶豆、馬鈴薯等少量而耐存的食物;至於紅薯、芋兒等在秋季收獲的食物,農戶多留有種子便於春季三四月播種,而播種剩餘的種子便可留存至特殊節日食用。同時農曆五月恰為春夏之交替時節,該時節沒有春季豐盛的蔬菜,也不如夏季“慘淡”,家家皆留存有些許春季收獲而可長期保存的食物,如豌豆、蠶豆、馬鈴薯等。然而,由於這些食物皆不是主食,種植量原本就很少,能保存者自然更少,更遑論播種剩餘之紅薯、馬鈴薯等。在此情況下,為湊足齊聚一起的一家幾代人的食物,最為便捷、有效之方法便是將全部食物“傾囊而出”,用一種獨特的烹飪方法煮熟之,既保量又保質。此為合江雜蒸籠之地緣意義。
《孟子》曰:“食色,性也。”食,作為人類之基本生理需求,最貼近民眾的日常生活,就如“錄像帶”一般記錄著人類社會各階段曆史、文化、製度、經濟的變遷和發展。由此,每一飲食文化的形成皆攜帶著深刻的曆史意義。合江建縣於漢武年間,距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曆史,舉目可見的崖墓、獨具特色的漢棺、造型精美的陶俑、拔地而起的白塔皆昭示著其深厚的曆史底蘊。而事實卻是,合江為地道的移民城市,移民文化為合江食俗文化的形成,扮演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據《中國地方誌民俗資料彙編》記載:“邑人(合江人)以稻穀為常糧,不足則以蕎麥繼之。即秦、楚寄籍者,飲食器用大都相似”。可見合江很早便有秦楚移民,飲食習慣自然在一定程度上曾受其影響,或為二者之“中和”品。秦楚之地,或為古文化中心,或為古經濟中心,早於春秋戰國時期便已形成多種多樣的烹飪方法。僅《招魂》《大招》二書便記載有“臑”(煮)、“煎”、“炙”(烤)、“烝”(蒸)、“煔”(燴)等做法。又有江浙一帶“擅長燜、燉、煨、燒、蒸”之說,相較於合江菜係多為煎、炒、烤之法,可見現今之“蒸”菜乃合江民眾吸收異地烹飪方法,結合自身“尚滋味”、“好辛香”之偏好,佐以川菜食料製作而成。
另外據《合江縣社會風土誌》記載,明末戰爭和動亂,合江“逃往貴州躲避的氏族甚多,清初遷回百餘戶,另有墊江、長壽、重慶等地五百多戶遷入,全縣純屬明代宗族共計二百餘戶”,總人口不足千人。康熙五十年(1711)後,為補充西部人口,發展經濟,清政府多次實行移民政策,鼓勵湖北、湖南、廣東等地人員向西部遷移,即曆史之“湖廣填四川”。遷入合江者多為湖北、湖南、廣東、安徽、福建籍人。其時,“經商往來頻繁,鄉籍會館林立”。這些移民為合江帶來了充足的勞動力。他們大量開墾荒地,種植水稻、小麥等主食的同時,在其他時節植以豌豆、蠶豆、黃豆、馬鈴薯、紅薯等副食,延續了各式雜蒸籠食材的種植,使合江經濟在經過長時間的休養生息之後,得到迅速恢複和發展。此為雜蒸籠之曆史意義。
相對於小端午闔家出遊的熱鬧,大端午的“冷清”似乎正是為家人團聚做準備。俗語雲: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按照古製,在講究“三綱五常”、“宗族製度”的合江,已嫁之女能回娘家的機會每年也就三次,一次為正月初三,一次為五月十五,另一次便是八月十五。於是,在大端陽此難得的合家團圓之期,沒有五月初五小端陽觀龍舟、耍獅燈等紛擾因素的打擾,全家人一整天所做的事情便是在“清清靜靜”的環境中,煮一籠雜蒸籠,熱熱鬧鬧地享受美食。熱氣騰騰而包攬各式菜品的雜蒸籠,以其豐盛程度展示著家庭的豐收;其圓形的外形,對於喜歡“滿月”、“月餅”的合江人而言,也寓意著合家團圓。
合江過大端午的習俗相沿至今,而大端午吃雜蒸籠的慣例也從未間斷。與初一吃湯圓、清明掛墳、中秋嚐月餅等節日習俗相同,大端午之雜蒸籠同樣具有深厚文化底蘊。它是合江人在本地獨特氣候、地域、所產食物等客觀因素影響下,在曆史延續過程中,根據自我品味取向,不斷借鑒、改善、製作而成的地域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