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變異同在的琴樂律
範煜梅
琴器結構決定古琴音樂的樂律特質,琴樂律的特質是樂音的音高固定變異同步存在。古琴琴弦上可以彈奏出固定和變異的樂音,這兩種樂音在其他樂器上一般隻能分別彈出,但古琴琴弦上的這兩種樂音可以分別與同步彈出。兩種不同樂音的多方位組合應用,使琴曲給人以特殊美感。
古琴琴弦上固定的樂音:
琴器上七條琴弦通體懸空固定在琴體麵板之上,七條琴弦上均可隨意彈奏出全弦振動出的散音和按十三個徽位標誌指引下的泛音。無論散音或泛音,都是不能變異音高的固定音高下的點狀音。
古琴琴弦上變異的樂音:
琴器麵板平坦無品,彈琴的手指可以自由地在琴體麵板上自由上下移動,不像其他如阮、琵琶類樂器受品格的製約,持續變異振動琴弦的長度,這樣的彈奏狀態可使古琴琴弦發出持續變異的音高,形成線狀音。
琴器上任何一條琴弦具有三個律準區域:下準由焦尾至七徽之間,中準由七徽至四徽之間,上準由四徽至一徽之間。因此每條琴弦均有固定不變的三十六律的律準位置,這些律準位置能發出琴曲所需的固定音高的點狀音。點狀音在按音的情況可單獨取得,也可在點線音同在的情況一次取得。任意一條琴弦上可彈出一個散音、十三個泛音、三十六個按音,即一條古琴琴弦上可彈奏出五十個固定音高的點狀音。一張七弦琴就可彈出三百五十個點狀音,這三百五十個點狀音有多個同律異音色的樂音,為琴曲的音色多元化提供其他樂器不可媲美的樂音基礎。
琴弦上的線狀音的持續變異長度最短在一律之內,最長可達三十六律。線狀音的變異方式大致分為單端點線狀音(如綽注)、雙端點線狀音(如按十徽引上至九徽、按七徽抑下至七徽九分等)、點線交替合一音(從十徽二上至七徽六分等)、點線回環音(如撞、逗、進複、退複等)、線團音(如各種吟猱等)。這些持續變異音高方向的線狀音大量出現在琴曲作品中,為古琴音樂增加了與眾不同的樂音。
琴器上彈奏出的點狀音和線狀音,共同構成古琴音樂作品中固定變異同在的樂律特點。
琴曲作品中固定樂音和變異樂音組合大約分為以下五類:
第一,本弦上的點線音同步出現。
如琴曲《秋風詞》譜中從五弦十徽二上至七徽六分而彈奏出的線狀樂音,就是本弦上點線音同步存在的樂音。
左手無名指從五弦九徽按彈得聲後,帶音走到九徽稍作停留彈出九徽的點狀音後,再次帶音走到七徽六分停留,彈出七徽六分的點狀音。即一條持續升高的線狀音上,出現三個點狀音,點線音同步存在。左手無名指按在五弦十徽上同時右手中指勾五弦得到一個點狀音,緊接著無名指向九徽移動帶音到達九徽停留出現一個點狀音,接著繼續帶音向七徽六分移動並停留在此結束移動出現一個點狀音。這一條線狀音由十徽持續升高到七徽六分,形成一條由低向高持續性升高的音線,這條線狀音有三個點狀音穿插其中,造成點線音在一條弦上同步存在的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