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標與治本
1.急則治其標在標病危急的情況下,當先治其標,以防發生嚴重的後果,甚至危及生命。如大出血病人,應先止血以治其標,血止病情緩解後再治其本。
2.緩則治其本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抓住疾病的本質進行治療。如肺癆咳嗽,其本多為肺腎陰虛,故治療時應滋養肝腎之陰以治其本。
3.標本同治標本同治,是在標病與本病並重時采取的一種治療原則。如虛人感冒,素體氣虛,反複外感,治宜益氣解表,益氣為治本,解表為治標,可收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二)正治與反治
1.正治是在疾病的現象與疾病本質一致的情況下,采用與病證性質相逆的方法而治療的原則,故又稱“逆治”。臨床上最常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四種。
(1)寒者熱之:是針對表現為寒象的寒證,采用溫熱的方法進行治療的一種原則。如寒證用溫熱法。
(2)熱者寒之:是針對表現為熱象的熱證,采用寒涼的方法進行治療的一種原則。如熱證用寒涼法。
(3)虛則補之:是針對表現為虛象的虛證,采用補益的方法進行治療的一種原則。如氣虛用補氣法。
(4)實則瀉之:是針對表現為實象的實證,采用攻逐邪氣的方法進行治療的一種原則。如水飲停聚證用逐水法。
2.反治是在疾病的現象與疾病本質相反的情況下,采用順從疾病假象的方法而治療的原則,故又稱“從治”。臨床上最常用“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四種。
(1)熱因熱用:指用溫熱的方法治療真寒假熱證的一種治則。如虛寒性疾病發展到嚴重階段,可見身熱,麵頰浮紅,煩躁,口渴等熱象,因其病變本質是寒,故須用溫熱法治療。
(2)寒因寒用:指用寒涼的方法治療真熱假寒證的一種治則。如實熱病證進展到一定階段可見四肢逆冷等寒象。因其病變本質是熱,故須用寒涼法治療。
(3)塞因塞用:指用補益的方法治療真虛假實證的一種治則。如脾虛病人,常出現脘腹脹滿,因其病變本質是虛,治療時須用健脾益氣的方法使脾氣健運,脹滿自消。
(4)通因通用:指用通利的方法治療真實假虛證的一種治則。如食積腹瀉,治宜消積導滯,則食積去而泄瀉止。
正治與反治,都是針對疾病的本質而治的,同屬於治病求本的範疇。病變本質與現象一致者,采用正治;病變本質與現象相反者,則適於用反治。
二、扶正與祛邪
疾病的過程,主要是正氣與邪氣相互鬥爭的過程。邪正之間的盛衰,決定疾病的虛實變化,即“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虛證治以扶正,實證治以祛邪,也即“虛則補之”“實則瀉之”。所以扶正祛邪就是針對虛證和實證所確定的治療原則。
扶正:即扶助正氣,增強體質,提高抗病能力的一種治療原則,主要適用於以正虛為主要矛盾的病證。具體應用如以補氣、益血、滋陰、溫陽等方法,治療氣虛、血虛、陰虛、陽虛等諸虛勞損證。
祛邪:即祛除邪氣,排除或消弱病邪侵襲和損害的一種治療原則,主要適用於邪氣盛而正氣未衰,以邪實為主要矛盾的病證。祛邪的方法很多,臨床可根據具體情況,運用發汗、清熱、瀉下、消導、祛濕、化瘀等治法。
扶正與祛邪相兼:主要適用於正氣已虛、邪氣仍實的虛實夾雜證。在具體應用時要分清主次,如以正虛為主者,應以扶正為主兼顧祛邪;以邪實偏重者,則以祛邪為主兼以扶正。除區別主次外,還應注意先後,或先扶正後祛邪,或先驅邪後扶正,或攻補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