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法庭內外(15)(2 / 3)

賠償糾紛解決了,但違規的農村建房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反思:賠償是有限的,人身安全與生命是無限的。

目前農村建房混亂,隻要有一點泥工木工基礎的就可以承攬工程,製度成了擺設,是釀成慘禍的根源。

要加強農村建房的綜合管理,完善立法,規範施工隊的資質,更新施工隊的設備,規範施工人員的技術職位,堅決堵絕施工人員無證上崗,努力減少事故和隱患。

(發表於2010.7.8《常熟日報》

一起沒有開庭的訴訟

2009年11月15日,常熟法院處理了一起感人的債務糾紛,事情很簡單,卻叩動人心。

阿金與小張同是建築業上的朋友,一次阿金因為資金緊張,向小張借了3萬元錢,用於購置建築材料,並當即寫下了一份借據:言明一年後立即歸還。

事隔不久,阿金因為妻子小梅與自己的父母關係緊張,三天二頭爭吵,自己總是在妻子與老人間當雙麵人調解,對於妻子小梅的固執與二老的口雜,阿金實是無奈,再加上自己的經營不利,在外欠了一屁股的債,最終與妻子協商,決定協議離婚,兒子由妻子撫養,自己每月給兒子200元撫養費。

屋漏偏遭連夜雨,不久,小張上門來討要3萬元借款,阿金與妻子離婚了,建築上經營也不景氣,那裏有3萬元錢還債。他經不住債主三天二頭上門要債,他想外出暫時避一避,便三十六計走為上策,霎時間阿金便不見了蹤影。小張非但沒有要到阿金的借款,連阿金的人影也找不到了,心裏真是窩囊,後來一想,和尚跑了,廟還在,找他的老婆要錢,一氣之下,便把阿金與小梅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

在法院的調查中,阿金夫妻已經離婚,但這借款是發生在他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現在阿金找不到,妻子小梅是有還款義務的,可是阿金跑了,孩子的生活費也要不到,妻子小梅帶了個孩子在外打工,一點點微薄的收入隻能勉強糊口,生活也是捉襟見肘,那裏有錢來承擔這3萬元的債務!正在孤苦無依,一籌莫展的時候,阿金的父母卻是風急火急地趕到了法院,向原告小張說:小梅帶了個孩子,生活也不易,那有錢替阿金還債,現在阿金找不到,你也不要去逼小梅了,這3萬元錢由我們來還。我們一個月還不了就半年,半年還不了就一年,你放心,這債我們認了。你不要再把小梅拖上法庭了。此時此地,小梅聽著公公誠懇的話語,哭了,她望著二位老人那飽經風霜的臉及絲絲白發,忽然感到了老人的親切與慈愛,以前是自己錯怪二老了,頃刻內心湧動著太多的謙意與愧疚,心裏默默地說:爸,媽,太難為你們了,我小梅不是無情無義的人,我一定會盡力帶好孩子,來報答你們的深情厚愛。此情此景,小張也十分感動,兒子無義,老父有情,公公婆婆竟然會挺身而出主動為兒子媳婦還債,使要債心切的小張也深受觸動,他一改初衷,轉過身來動情地對二位老人說:大伯,大媽,其實我不該把小梅也告上法庭,更不應該硬逼小梅還債,有話可以好好商量,可是你兒子太不像話了,欠了錢連個影子也找不到,做人也真是做到家了。不過有你們這二位深明大義的父母挺身而出,主動替兒子媳婦還債,我也無話可說,可要你們二位老人從牙縫省下3萬元錢,那也真是不容易,今天我就仗著你們這情這義,我自願減少1萬元債務,你們隻要還我2萬元就算了。最後,小張與阿金鐵父母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同時,小張向法院撤回了起訴。

法律是正義的,債主對於債務糾紛走上法庭,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對的,生活是離不開法律的,但生活也離不開親情,老公公為兒子媳婦主動還債一幕,為那些為一丁點私利而爭得麵紅耳赤,六親不認的人們上了生動的一課。

(發表於《常熟日報》2010.1.8)

被車擦倒無證據,撞倒行人該賠償

2009年12月30日,當王強拿著沉甸甸的二萬元錢送到張阿玉手上時,心裏泛起了一陣陣的痛楚與內疚,因自己的魯莽與不慎給張阿玉帶來了傷害與痛苦,也給自己的經濟帶來了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