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法庭內外(8)(1 / 3)

侄女毫不留情,對大伯說:“你明知我父親酒後騎車上路有危險,不勸阻他,也不與我們家裏人說一聲,你是老大,你那有一點親兄弟的情份。再說你根本不是誠心請他吃飯,是要他到你家勸你們兒子與媳婦的吵架。”

親侄女說出這樣的是非不分的話,阿大的血頓時也湧動起來,站起來激動地說:“他是我的親弟弟,我叫他吃頓晚飯,這是兄弟之間的情誼,是很正常的事,我錯在哪裏!我在老弟開喪時吊了1300元重喪,在老弟”五七“時又送上5000元,可是這5000元錢被侄女甩在地上。她問我這是什麼意思,啥意思?這是我們兄弟的情義。我知道,侄女是在氣頭上,我也不與她計較。今天侄女的意思我倒是明白了,她要我賠償7萬元,我為什麼要賠?這冤枉錢我是不會賠的!”

侄女仍是不依不饒,語出驚人:“你沒做像大哥,我也沒有你這個大伯,是你害死了我爸,要賠,這錢一定要賠!”

王阿大臉色有些發青,親侄女說沒有我這個大伯事小,說我害死了他爸,這可是要命的話:“我害死你爸?你爸是我的親弟弟,我去害死他!你小姑娘說話可要憑良心,知輕重!你爸出意外後,你帶人把我的新圍牆撞倒,又把我家的新門砸壞,我沒有跟你們計較,這都看在死去的兄弟麵上,你現在說我害死了他,你這是血口噴人!”

在法庭上,你一言,我一語,越說越氣,越爭越烈,看來侄伯之間已經到了水火難容的地步。親情在爭辯中撕裂,讓人感到悲哀與歎惜。

最後法庭通過審理查實,阿二是在阿大的家中喝了酒,酒雖不多,但經檢驗其酒精濃度已經達到了0.917g/l,按規定屬於醉酒狀態。阿大更沒有過想到,酒後在夜間騎摩托回家是存在著危險的隱患。最後判令阿大賠償阿二家屬因事故而造成的各種損失39萬元的10%,即3.9萬元。

事情雖然有了結局,但慘痛的悲劇給我們留下了深沉的思考:倘若施工隊在工作之後,在未完工的工地上設置醒目的警示牌與警示燈,也許悲劇不會發生;倘若老兄在老弟酒後,護送他回家或請他家裏人來接一下,也許侄女也不會與他在公堂之上翻臉爭執,斷絕親情。當然這些“倘若”現已成了我們生活的警示:事故與矛盾都是在細微的疏忽中滋生。

親情是無代價的,屍骨未寒,親情泯滅,這是悲劇中的悲劇。

(發表於2008.7.30《常熟日報》)

糊塗丈夫害妻記

馮偉成立了一個電腦公司,自己當上了總經理。公司開起來了,但是資金短缺,生意一時做不大,生意做不大,就很難獲得意想中的利潤,這就成了馮經理眉宇舒展不開的一個心病。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碰到了舊時的同學阿明,阿明一聽老同學當上了總經理,好言好語恭維了一番,可是看著老同學長歎短籲不大開心,一問才知道馮經理正為資金短缺的事傷腦筋。阿明忽然想到,朋友王兵有一些錢想借出去,想賺一些利息用用,問過他有沒有可靠的戶頭。這不是一個現成的人情嗎?於是便和馮經理說起了王兵有錢想出借的事,馮經理一聽有錢就來了勁。這樣,二人一拍即合,水到渠成。通過阿明介紹,馮經理向王兵二次借了500萬元,馮經理心裏美滋滋的,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他想,這500萬元是第一次借款,不能失信於人家,不出二個月,他連本帶息全部還給了王兵。因為馮經理有借有還,誠實守信,第三次借款又很順利地到了手,接著是第四次、第五次,50萬100萬。開始時,馮經理真的是很守信用,借借還還,資金充足後,馮經理出手瀟灑,日子過得風風光光。但“商場是戰場”,商場上那能會一直一帆風順的,與馮經理同行業的電腦公司像雨後春筍般的到處林立。馮經理的生意漸漸不好做了,外麵的應收款也收不回來,這借款還得就不那樣的勤了。到2006年11月,王兵與馮經理一對帳,馮經理總共欠王兵300多萬元,還不包利息在內,馮經理雖然心裏有些著急,但表麵上還是那樣的“勝似閑庭信步”,公司照開,經理照做,大有“債多不愁,蚤多不癢。”的架勢。馮經理欠了這樣的一屁股債倒也是心安理得,可是王兵卻急得有些坐立不安了,橫討豎討,馮經理就是沒錢,這麼多的錢借在外麵,討不著,要不回,那真是一件揪心的事。於是,王心便一紙訴狀將馮經理與馮夫人二人告上了法庭。馮經理在法庭上聲辯,那`是公司欠的債,與他個人無關。其實,馮經理是揣著明白當糊塗,錢是他去借的,錢用在那裏,外人誰知道,這不過是馮經理想撈一根救命的稻草而已。最後馮經理幹脆一走了事,到外出去開新公司了,這裏的債務官司他是管不過來了。王兵想,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更何況,有憑有據,想賴是賴不掉的,不還那能行。你馮經理跑了,馮夫人還在,錢是你馮夫人一次一次來取走的,我“舀油尋著拎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