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附錄(6)(2 / 3)

雖然這個十項條件當時沒有公開發表,但成了進藏部隊和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的政策和約法規章,同時也是向藏族各階層宣傳的主要內容,並作為向西藏派人勸和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成為一年以後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的《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的基本依據和基礎。

為使和平解放西藏的願望成為現實,在十大政策出台前後,從中央到西南局、西北局和進藏的前線部隊,在1950年9月以前,利用各種渠道,采用各種形式,不厭其煩地、苦口婆心地對西藏當局開展爭取和平解放西藏的工作。

1950年1月20日,我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西藏地方當局應派代表團來京進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談判”。5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秘書長林伯渠根據毛澤東的意見,針對西藏代表的無理要求答複說,該代表隻能以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的名義,並歡迎來京談判。隨後,我國駐印大使和使館人員先後會見西藏代表,表明中央統一祖國的態度,闡明黨的民族政策,指出其鬧“西藏獨立”的錯誤,兩次重申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並催促在印的西藏代表赴京談判。8月2 l周恩來總理給印駐華大使潘尼迦的備忘錄中,指出西藏為中國領土,人民解放軍負有解放西藏領土及西藏人民的神聖責任。中央人民政府讚成並主張以和平友好方式解決西藏問題。西藏代表團是地方性的及民族性的代表團,他們應到北京商談和平解放西藏的辦法。雖然周總理和中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反複做工作,三番五次地對西藏當局提出勸告並將談判日期延後,但西藏代表仍沒有采取積極行動,甚至在我國駐印大使袁仲賢把解放軍即將行動的問題直言不諱地告訴西藏代表後,他們還在拖延。

在中央直接向西藏當局進行政治爭取工作的同時,西南局和西北局也大力開展勸和工作。2月1日,中央軍委情報部青海聯絡站在張競成(藏族)等人去西藏,於5月初到拉薩,將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廖漢生和喜饒嘉措寫給達賴喇嘛和達紮攝政的信以及帶給達紮的口信交給有關方麵。但張競成於6月被迫離藏。接著西南局擬派誌清(即密悟)法師赴藏勸和,2月25日,中央電告西南局和西北局,同意西南局“派誌清法師赴藏說服達賴集團脫離美英帝國主義回到祖國,要達賴本人或其代表赴北京協商解決問題辦法,或在進軍中與我前線司令部談判”。中央還提出西北方麵如有適當人能派到拉薩去進行說服達賴集團,亦應設法派去。3月底誌清法師與賈題韜居士,行至金沙江畔崗托,被西藏當局阻攔,直到昌都戰役後才成行。5月1日,青海省由當才(達賴的長兄)、夏日倉、先靈等活佛組成的青海寺院赴藏勸和團(秘書為遲玉銳)準備進藏。5月3日,黨中央電告西北局同意並指出:“要西藏政府速派代表到西康與人民解放軍進行談判”。該團於7月中旬出發,至藏北黑河(今那曲)後,為西藏當局所阻,三位活佛被送往拉薩。到拉薩後夏日倉、先靈活佛被軟禁,遲玉銳被押解山南。經鬥爭,1951年春遲玉銳等才被釋放。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甘孜白利寺五世格達活佛於1950年5月5日致電朱總司令,請求人藏勸和,開始朱總司令擔心他的安全,想要他先到北京參加會議,但格達活佛考慮勸和事大,不顧安危,決心前往。後來中央認為他的意見很好,鼓勵其前往。7月10日,格達活佛離開甘孜赴昌都,沿途召開土司、頭人和寺廟上層喇嘛座談會,宣傳中央的民族、宗教政策,勸告他們不要與解放軍為敵,爭取西藏和平解放。24日,他至昌都後被阻,既不能前去拉薩,又不能回甘孜,於8月22日被害死。

進藏先遺部隊為了和平解放西藏,一方麵按中央指示做好與西藏當局派代表進行談判的精神準備,另一方麵又不被動地等待,而是盡可能主動地對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做工作。十八軍北路先遣部隊到達甘孜後。吳忠師長和天寶委員(中共西藏工委委員)給西藏昌都總管拉魯寫信勸和,希望他轉報達賴活佛,即派員來甘孜前線指揮部就有關進軍之各項具體問題,詳作洽談。新疆獨立騎兵師先遣連在團保衛股長李狄三帶領下,於8月底進抵遠離拉薩的阿裏改則地區後,立即開展工作,宣傳黨的民族政策。阿裏噶本(相當專員)派代表才旦朋傑、紮西才讓攜帶信件前來進行談判。兩位代表還通過李狄三致電毛主席,表示西藏人民要做中央人民政府的老百姓,服從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和指示,並表示要促使西藏政府與中央人民政府和平協商。李狄三又與噶本寫信協商,噶本保證協助解放軍開展工作,並互贈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