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蓄血是太陽病腑證之一,究竟膀胱是指太陽經脈抑係生理實質器官?這個問題實有加以探討的必要。我認為膀胱是指太陽經脈。所謂膀胱蓄血應該是成氏、陳氏所說的太陽經邪熱隨經入腑,熱與血結,蓄血部位是在下焦。由於膀胱蓄血證是“小便自利”,根據這點,可知條文所稱“血自下”是指大便出血。因此,我同意錢氏的說法。
第131條: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也。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下略)
本條“病發於陽”、“病發於陰”各家有不同解釋,歸納起來,大體有三方麵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病發於陽是發於太陽,病發於陰是發於少陰,如張隱庵;第二種意見認為陽是指人身之外,陰是指內(胸中、心下)而言,如柯韻伯;第三種認為病發於陽為風傷衛,病發於陰為寒傷營,如舒馳遠。這三種解釋都不夠恰當。病發於陽並不一定完全是發於太陽。太陽誤下固然能成結胸,而少陽誤下(第149條)、太陽少陽並病誤下(第150條)也能釀成結胸,可見張氏“病發於陽是發於太陽”的說法是不夠全麵的。至於“病發於陰是發於少陰”的說法就更錯誤了,豈有少陰誤下而再用芩、連之理?再就柯氏的見解來說,他把陰陽分指內外,痞證(陰)是指內(胸中、心下),那麼結胸證(陽)的部位是在哪裏?其實結胸與痞病位相同,症狀互異而有虛實之分,並不是指內外。至於舒氏的說法就更加不可理解了。我認為本條的陰陽是分指邪勢盛衰和體質強弱。病發於陽者,因內有痰水實邪,誤下後邪熱內陷與之相結,故成結胸;發於陰者,內無痰水實邪,誤下後邪熱內陷與無形之氣相結,故以成痞。
第141條: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本條文文蛤散是何物,至今尚未明確。唐容川認為文蛤即今之蚶子,因其殼上起紋有疙瘩,以治肉上粟起,形象皆合。王晉三認為蛤稟天一水氣而生,味鹹性燥,能勝熱滲濕。柯韻伯則認為文蛤散可能是《金匱》文蛤湯之誤。我同意柯氏見解。因本證係水寒外鬱而內生煩熱,一味文蛤難解重邪。考文蛤湯即大青龍湯去桂枝加文蛤。大青龍湯的主證為不汗出而煩躁,係外寒裏熱證。本條證為冷水噀灌,其熱不去,也是外寒裏熱。因其意欲飲水,是內熱較大青龍湯證尤甚,故去桂枝之辛溫,加文蛤以利水除煩。
本條末句寒實結胸用三物小陷胸湯,注家多表示懷疑。章虛穀說:“可與小陷胸湯,而曰‘與’者,教人斟酌而與,因其有黃連也。”唐容川說:“三物小陷胸湯,必另是一方,非小陷胸湯也。注家即作小陷胸湯解,於寒實二字不合。”柯韻伯改條文為“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白小陷胸湯,為散亦可服。”注雲:“名曰三白者,三物皆白,別於黃連小陷胸也。舊本誤作三物,以黃連、瓜蔞投之,陰盛則亡矣。”《醫宗金鑒》則認為,與三物小陷胸湯當是與三物白散。“小陷胸湯”四字當是錯簡。《醫宗金鑒》與柯韻伯意見基本相同。寒實結胸無熱證,非辛溫開結不可,而小陷胸湯為寒涼之劑,恐難奏效。本條文後原注有“一雲與三物小白散”八字,《玉函經》及《千金翼方》亦均作“與三物小白散”,無“陷胸湯”和“亦可服”。是以本條“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應改為“與三物小白散”較妥。
第154條:大黃黃連瀉心湯
第158條:甘草瀉心湯
大黃黃連瀉心湯原文脫漏黃芩,甘草瀉心湯原文脫漏人參。據《千金翼方》、《總病論》及《金匱要略》所載,前者均有黃芩,後者均有人參,可知原文係脫漏無疑。所以,這兩方應依原文方後林億附注意見分別增補。這個問題,曆代注家見解大致相同。
第168條: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大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第169條: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這兩條的“時時惡風”和“背微惡寒”,各家注解有分歧。對“時時惡風”,柯韻伯和程郊倩均認為是表證未罷;周禹載認為是陽氣外虛;張隱庵認為是陽氣內結,表氣虛微;《醫宗金鑒》認為當是“時汗惡風”,主張更改條文,指出:“若非‘汗’字,時時惡風是表不解”。對“背微惡寒”,成無己認為是表證未罷;程郊倩認為是陽氣虛;舒馳遠認為裏熱極盛,格陰於外;陳修園認為是陽明實太陽虛;章虛穀認為是熱結肺胃,陽不能舒。考白虎加人參湯證分別見於太陽上篇、下篇和陽明病篇,其主證是不惡寒但惡熱、汗出、大煩渴、脈洪大。這兩條“時時惡風”和“背微惡寒”是可能出現的一種副證。仲景恐讀者把這種副證的出現誤認為表證未罷,所以緊接著在第170條指出“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可以想見,時時惡風和背微惡寒,絕非表證未罷。若說是陽氣虛,那就要用扶衛之藥,更不能用本方了。本證實因陽明內熱熾盛,津液受傷,陽氣被遏,不能舒達於外所致。因此,對這兩條的注解,應以張隱庵和章虛穀為是。
第176條: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裏有寒,白虎湯主之。
本條《玉函經》作“傷寒脈浮滑,而表熱裏寒者,白通湯主之。”林億等在本條湯方下注雲“此雲脈浮滑,表有熱,裏有寒者,必表裏字差矣。”曆代各家對本條的注解,大約有三方麵的意見;一是隨文釋義,如成無己說:“表有熱,外有熱也;裏有寒,有邪氣傳裏也。以邪未入腑,故止言寒。”《醫宗金鑒》引王三陽雲:“經文寒字當邪字解,亦熱也。”方有執說:“裏有寒者,裏字非對表而稱,以熱之裏言,蓋傷寒之熱本寒因也。”二是對條文表示懷疑,如章虛穀說:“若真裏寒,斷無用白虎之理。”三是直認條文有誤,如程郊倩說:“讀厥陰中‘脈滑而厥者,裏有熱,白虎湯主之’,則知此處表裏二字錯簡。”以上各家注解隨文釋義這一派,不但與臨床事實不符,即本身析理亦接近牽強。從臨床體驗,白虎湯證是表裏俱熱,有時因裏熱盛,陽氣被遏,確有表寒現象(即所謂真熱假寒)。本條敘證簡略,若與其他條文互參,可以證明林億附注和程郊倩認為“表裏二字錯簡”為是。至於《玉函經》作白通湯亦非,因白通湯證是不會出現浮滑脈的。
第215條: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鞕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各家對本條的注解有兩種不同意見:一是以張璐玉、尤在涇、周禹載、章虛穀等為代表,認為不能食是燥屎內結,故宜大承氣湯下之;若能食,則無燥屎,不宜用大承氣湯,尤氏並指出“宜大承氣湯”五字當承接“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句下。另一派以喻嘉言、陳修園為代表,認為不能食、能食俱宜用大承氣湯。顯然,兩派見解應以前者為是。本條的不能食,是因腑實胃氣阻滯所致,與第190條由於中氣虛衰所致的“不能食名中寒”是完全不同的。因腑實而至不能食,故當急下;若能食,但大便鞕,腑實尚未大盛,故不宜大承氣湯。周氏認為可用小承氣,章氏認為宜調胃承氣,可以參考。本條係倒筆文法,“宜大承氣湯下之”應接“必有燥屎五六枚”下,尤氏所見為是。
第243條:食穀欲嘔,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而嘔反劇者,屬上焦也。
本條“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各家有三種不同見解:一種認為得湯反劇,仍可用吳茱萸湯。如程郊倩說:“得湯反劇者,寒盛格陽,不能下達,再與吳茱萸湯則愈。”陳修園說:“得湯而嘔反劇者,人必疑此湯之誤,而不知陽明與太陰相表裏……服吳茱萸湯之後反劇者,是太陰虛回,中見陽明,為上焦之胃口轉熱也。此為從陰出陽,寒去熱生之吉兆”。第二種認為得湯反劇,不宜再用吳茱萸湯。如張隱庵說:“食穀欲嘔者,屬陽明中土之虛寒,故主吳茱萸湯溫補其中土。得湯反劇者,非中土虛寒,乃屬上焦火熱。夫火熱在上,必水氣承之而病可愈,雖不立方,可意會矣,”《醫宗金鑒》則認為,得湯反劇,非中焦陽明之胃寒,乃上焦太陽之表熱,主張用葛根加半夏湯。第三種認為吳茱萸湯宜用而未宜全用,如魏念庭就主張宜以黃連炒吳茱萸,生薑易幹薑一法。按:食穀欲嘔,有屬胃中寒,有屬上焦有熱。屬胃中寒,可用吳茱萸湯;若屬上焦有熱,服吳茱萸湯不但無效,反會使病情加劇。從條文語氣及臨床實踐來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是不能再用吳茱萸湯的。我認為可以用半夏瀉心湯,亦可酌用《金匱》橘皮竹茹湯和後世的啟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