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篇4
但若是由於表邪壅遏,失汗而致衄,衄後邪仍不解者,仍然可以用發汗法。本條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而采用麻黃湯的。陳修園說:“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其衄點滴不成流,雖衄而表邪未解,仍以麻黃湯主之,俾玄府通,衄乃止。不得以衄家不可發汗為辭,謂汗後有額上陷、脈緊、目直視不能響、不得眠之變也。蓋彼為虛脫,此為邪盛,彼此判然。且衄家是素衄之家,為內因致衄;此是有邪而致,為外因。”陳氏的見解是正確的。
第56條: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
各家對“與承氣湯”有兩種分歧意見:一是認為不應用承氣湯,如朱丹溪說:“外證未解,不可下,下為逆。今頭痛有熱,宜解表,反與承氣,正是責其妄下之故。”他還批評成無己注解“直曰故宜當下”之非。徐靈胎主張於“與承氣湯”上加“未可”二字(按:《玉函經》作“未可與承氣湯”)。二是承認條文無誤,大多數注家都是持這種看法。
筆者過去曾經讚同加上“未可”兩字。後來經過一再研究,從臨床上體會到“頭痛有熱”不一定都是表證。若陽明熱盛,濁氣上衝,也會出現頭痛。同時悟出“其小便清者”正是接上句來辨別病之在表在裏。不大便而頭痛有熱,小便清,其病在表,可用桂枝湯;若小便黃赤,其熱在裏,可用承氣法。因此我現在同意後者意見,認為條文無誤。
本條末句是倒筆文法,“宜桂枝湯”四字須接在“當須發汗”下麵。過去好多注家不明此意,解釋欠通。隻有尤在涇提到“‘宜桂枝湯’四字,疑在‘當須發汗’句下”;陳修園認為“宜以桂枝湯於未衄之前而解之。”二氏看法自較其他注家高明一層。
第62條: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各家對本條也有爭論。柯韻伯把湯方改為“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認為“發汗後身疼痛是表虛,不得更兼辛散,故去生薑;沉為在裏,遲為在髒,自當遠陰寒,故去芍藥。”胡辛及則懷疑方中加人參,他說:“始發汗,藥內即加人參,必不如此。”舒馳遠對胡氏意見表示讚許,同時提出自己的看法:“胡君此言,深得旨要。汗傷表陽,經脈行澀,關節不利,芍藥酸收凝滯之物,大非所宜,必除之。更加附子以回陽,半夏、南星以逐飲,則當矣。”不過,大多數注家都認為本條是為汗後氣陰兩傷而設,用桂枝湯增芍藥、生薑加人參是合理的,我同意這種意見。
由於發汗太過,以致營血不足,衛氣失於流暢,因此出現身疼痛,脈沉遲,故須和其營衛,補其氣陰。《醫宗金鑒》說:“汗後身疼痛,是營衛虛而不和也,故以桂枝湯調和其營衛。倍生薑者,以脈沉遲,營中寒也;倍芍藥者,以營不足,血少故也;加人參者,補諸虛也。桂枝得人參,大氣周流,氣血足而百骸理;人參得桂枝,通行內外,補營陰而益衛陽,表虛身疼未有不愈者也。”這種見解,頗中肯綮。由此也可以看出,柯韻伯更改條文,胡辛及認為不加人參,都屬偏見。至於舒馳遠主張去參加附、星、夏,實際是把條文意旨理解錯了。
又本條湯名,《玉函經》、《脈經》、《千金翼方》均作“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不但簡明利落,而且符合本論其他湯方辭氣。《玉函經》與《傷寒論》同時,《脈經》、《千金翼方》均距漢不遠。我看本條方名可按三書記載更正之。
第63條: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第162條: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這兩條)方有執注解為:“不可再用桂枝湯則是已經用過,所以禁止也。”並認為“傷寒之表猶在,故用麻黃以發之”,顯然是錯誤的。因為本湯證發汗或下後,表邪已撤,餘熱迫肺。內熱壅盛,故汗出;肺氣不利,故喘。此時必須疏泄肺邪,清化肺熱,因此不宜桂枝湯。本方用麻黃目的不是發表,而是配合石膏清肺邪解肺熱。如果汗下後表邪未盡,肺氣上逆而喘,還是可用桂枝湯加味如桂枝加厚樸杏子湯例。
這兩條的“無大熱”,是指與陽明大熱相鑒別,並不是說無熱。尤在涇說得好:“緣邪氣外閉之時,肺中已自蘊熱。發汗之後,其邪不從汗而出於表者,必從內而並於肺耳。”又說:“雖汗下不同,其為邪入肺中則一。”這樣理解是對的。柯韻伯把“汗出”改為“無汗”,把“無大熱”改為“大熱”,也不恰當。從臨床所見,本湯證確有無汗,但也有汗出的,有的發高熱,有的並無高熱;即使是高熱,也沒有達到大汗出、大煩渴的白虎湯證程度。如果是陽明大熱,那就要考慮是白虎湯證了。
第69條: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本條“病仍不解”,以往注家大多隨文衍義或含糊其說。如陳修園說:“太陽病,發汗病不解,若下之而病仍不解,忽增出煩躁之證。”就解釋大錯。其實,“病不解”不是指太陽病不解,豈有太陽病不解而用茯苓四逆湯之理?且煩躁也不是由太陽病不解“增出”的。這裏的“病仍不解”是指太陽病因過汗或誤下而產生的壞證。至於出現煩躁的原因,柯韻伯說的較合理。他說:“如未經汗下而煩躁,屬太陽,是煩為陽盛,躁為陰虛;汗下後煩躁屬太陰,是煩為陽虛,躁為陰竭。陰陽不相附,故煩躁。”本條是汗下後的壞證,仲景恐人誤以煩躁為陽證,故特標出,讓人注意鑒別。隻稱“病仍不解”,不述具體症狀,是因壞證變化多端。依方測證,當有脈微、手足厥逆、心悸、煩躁、自汗或下利不止等症。
第99條: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本條“身熱惡風”,各家均承認是太陽表證。“頸項強”,方有執認為是有陽明,而成無己、尤在涇、柯韻伯、錢天來則均認為仍係太陽表證。我同意成氏等人的見解。至於用小柴胡湯,成氏謂表未解裏不和予與小柴胡湯以解表裏之邪,尤在涇也認為“欲合表裏而並解,則非小柴胡湯不可。”不過從臨床所見,本條證似非單純使用小柴胡湯所能解決。錢天來、柯韻伯主張小柴胡湯去參、夏加桂枝、瓜蔞根(錢氏多加牡蠣)。我認為本條證是太陽少陽並病,宜小柴胡去參、夏,合桂枝加葛根湯。因太陽表證未解,肌腠虛,身熱惡風,故以桂枝湯解表;表證未除,宜去人參;頸強、口渴,皆因熱灼津液,筋脈失濡,故去辛燥的半夏,加甘潤的葛根以滋陰液又能驅風。這與本論湯方加減大法意旨是相符的。
第103條: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各家對本條“熱結膀胱”和“血自下”的見解,有不同意見。關於熱結膀胱,大體有三種看法:一認為膀胱是太陽經脈,熱結膀胱是指太陽經邪熱隨經入腑,熱與血結。如成無己說:“太陽,膀胱經也,太陽經邪熱隨經入腑,為熱結膀胱……太陽多熱,熱在膀胱,必與血相搏。”程知說:“太陽病不解,隨經入腑,故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瘀熱內結,心不安寧,有似於狂者。”錢天來也說:“蓋以太陽在經之表邪未解,故熱邪隨經,內入於腑,而瘀熱結於膀胱。”二認為膀胱是指生理實質器官的膀胱,如陳修園說:“經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胞為血海,居膀胱之外,熱結膀胱,薰蒸胞中之血。”三認為熱結膀胱是指太陽之邪合陽明之熱。如張隱庵說:“太陽病不解,應傳陽明,太陽之邪合陽明之熱,從胸而下,謂之熱結膀胱。”
至於血自下,一般注家均沒有明確指出下的是什麼血。柯韻伯、沈芊綠認為是尿血,錢天來則認為熱在下焦,血受煎迫,溢入回腸,他說:“曆見蓄血必從大便而出,未見有傷寒蓄血而出於小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