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衰有時可發生急性加重或伴發急性腎衰。如果慢性腎衰較輕,而急性腎衰相對突出,且其病程發展符合急性腎衰演變過程,則可稱為“慢性腎衰合並急性腎衰”,其處理原則基本上與急性腎衰相同。如果慢性腎衰本身已相對較重,或其病程加重過程未能反映急性腎衰演變特點,則一般稱之為“慢性腎衰急性加重”。
(二)慢性腎病與慢性腎衰的分期
1.國內分期標準 根據1992年黃山會議的座談會紀要,慢性腎衰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①腎功能代償期;②腎功能失代償期;③腎功能衰竭期(尿毒症前期);④尿毒症期。
此外,也有人認為,當Ccr<5ml/min或Scr>1 062(mol/l(即>12mg/dl)時,可看作是“尿毒症晚期”。
2.新近參考標準
晚近美國腎髒病基金會DOQI專家組對慢性腎病(CKD)和慢性腎衰(CRF)的分期方法提出了新的建議。這一新的分期方法,是在對大量流行病學資料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它對過去的分期方法進行了調整和改進,值得我們參考和借鑒。
如出現尿毒症,需及時替代治療
該分期方法將GFR90ml/min且伴有腎病的患者視為1期CKD,加強了對早期CKD和CRF的認識和監測,因而對加強和改善CKD-CRF的早期防治和綜合防治比較有益;同時也放寬了晚期CRF的診斷標準,將GFR<15ml/min視為終末期腎病(end-stage-renal
disease,ESRD),對晚期CRF的及時診治、做好透析前準備工作,也很有幫助。
目前一般認為,GFR<90ml/min應看作腎小球濾過率下降,但GFR在60~89/min的群體相當大,是否都按2期CKD對待,目前下結論尚有難度。CKD和CRF的含義上既有相當大的重疊,也有明顯不同;前者範圍更廣,患者群體更大,而後者則代表CKD患者中的GFR下降的那一部分群體。
(三)慢性腎衰的主要臨床表現
在CRF的不同階段,其臨床表現也各不相同。
1.在CRF的代償期和失代償早期(輕度),病人可以無任何症狀,或僅有乏力、腰酸、夜尿增多等輕度不適;少數病人可有食欲減退、代謝性酸中毒及輕度貧血。
2.CRF中期(或中度)以後,乏力、食欲不振、代謝性酸中毒、貧血等更趨明顯。
3.進入尿毒症期以後,上述症狀進一步加重,可出現惡心嘔吐、皮膚瘙癢、肌肉震顫、手足搐搦、末梢神經症狀(手足麻木)、心慌、氣短、呼吸尿素味、反應遲鈍等表現。
4.當尿毒症進入晚期,上述各種症狀可繼續存在並可加重,有的還可出現中樞神經係統障礙(癲樣發作、嗜睡、昏迷、譫妄、言行失常等)、心包炎、消化道出血、肺水腫、嚴重高鉀血症等,此時病人可有生命危險。
總的來說,由於CRF時尿毒症毒素蓄積和某些物質的缺乏,其臨床症狀可涉及全身各個係統。具體的臨床表現,這裏不再詳述。
二、CRF的診斷與檢查
診斷是CRF早防早治的重要前提。因此,腎髒專科醫師、內科醫師乃至全科醫師,都需要提高對CRF的警覺,仔細詢問病史和查體,重視腎功能的檢查,防止CRF的誤診、漏診,努力做到早期診斷。
(一)診斷的主要內容
給CRF患者所作出的診斷,其主要內容包括:
1.CRF及其分期。
2.病因診斷,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間質性腎炎、糖尿病腎病、腎小動脈硬化等。在多數CRF患者中,CRF病因可能隻有一個。但在部分CRF患者中,CRF的病因可能為一個以上,例如,糖尿病腎病與高血壓腎小動脈硬化可同時存在,糖尿病腎病與慢性腎小球腎炎或慢性間質性腎炎可同時存在。
3.並發症的診斷,如腎性貧血、腎性骨病、急性左心衰竭、尿毒症性心肌病、尿毒症肺、尿毒症腦病、尿毒症性周圍神經病變、感染、出血等。這些並發症多數均與CRF直接有關。
關於具體的檢查,我們選擇三個方麵內容,分別是“病史特點和問診要點”“實驗室檢查和評估要點”,以及其他一些檢查提要。
(二)病史特點和問診要點
1.慢性病病史
(1)腎炎:部分患者可伴有GFR下降,尤其治療欠規範者。
(2)高血壓病:病程長、病情重者,常有靶器官損害。
(3)糖尿病:出現臨床蛋白尿以後,常伴有GFR下降。
(4)其他:肝病變、心衰,有時伴有GFR下降。
2.CRF症狀史
(1)胃腸道症狀:CRF患者納差、惡心、嘔吐等十分多見。
(2)貧血:CRF常見症狀之一。
3.過去史
(1)既往史:有無高血壓、蛋白尿等。
(2)係統回顧:膀胱刺激症狀,提示感染性間質性腎炎可能;皮疹、關節痛,提示自身免疫病可能;各種感染,提示細菌感染後腎炎,肝炎相關性腎炎、HIV相關性腎炎等;長期服藥史,據此除外藥物性腎病。
4.家族史 常提示遺傳性腎髒病,如多囊腎、遺傳性腎炎、髓質囊性腎病等。
(三)實驗室檢查和評估要點
1.腎小球濾過功能:一般先測定血肌酐(Scr),並根據有關公式計算GFR。
2.尿常規及尿沉渣檢查:了解尿液成分變化,尤其是蛋白、管型、紅細胞、白細胞等。
3.尿蛋白/尿肌酐比率(UPE/Ucr)或尿白蛋白/尿肌酐比率(UAE/Ucr)。
4.血電解質礦物質:K+、Na+、Cl-、Ca2+、P2+、Mg2+等。
5.動脈血液氣體分析:包括血漿pH、HCO3-、BE、PCO2、PO2等。
6.影像學檢查:一般做腎髒多普勒B超聲檢查,必要時可做CT、MRI等檢查。
三、治療
對早中期CRF,主要應用非透析治療;而尿毒症階段,則需應用替代治療(透析、腎移植),同時應用藥物治療和飲食治療,積極控製各係統症狀和並發症。對於CRF病人,不僅病情較重者需要製訂治療計劃,而且對症狀較輕的早中期病人也要采取積極措施。我們在這裏主要介紹的是CRF非透析治療。
大體來說,CRF非透析治療的目的包括:①緩解CRF症狀,減輕或消除患者痛苦,提高生活質量;②延緩CRF病程的進展,防止其進行性加重;③防治並發症,提高生存率,降低病死率。
(一)糾正酸中毒和水、電解質紊亂
1.糾正代謝性中毒 代謝性酸中毒的處理,主要為口服碳酸氫鈉(NaHCO3),必要時靜脈輸入。也可根據患者情況同時口服或注射呋喃丙胺酸,以增加尿量,防止鈉瀦留。
2.水鈉瀦留的防治
為防止出現水鈉瀦留,需適當限製鈉攝入量。一般NaCl攝入量應不超過6~8g/d。有明顯水腫、高血壓者,鈉攝入量一般說來2~3g/d(NaCl攝入量5~7g/d),個別嚴重病例可限製為1~2g/d(NaCl2.5~5g)。也可根據需要應用藥物。對嚴重肺水腫急性左心衰竭者,常需及時給予血液透析或持續性血液濾過(CAVH或CVVH),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3.脫水、低血壓狀態的防治
CRF患者不僅對水、鈉瀦留適應能力下降,而且對脫水、低血壓的適應能力也明顯下降。脫水、低血壓常可引起腎功能急劇惡化。脫水、低血壓常可引起腎功能急劇惡化。對有嘔吐、腹瀉、發熱、出汗、引流液丟失、過度利尿等原因引起之脫水,應及時補足液量。對容量不足、降壓過度等原因所致的低血壓狀態,應及時予以糾正,以防腎功能進一步惡化。如措施及時、得力,也可能使短時間內惡化的腎功能得到逆轉與恢複。
4.低鈉血症的防治
CRF患者中低鈉血症相當常見。此種情況下的低鈉血症,可由多方麵的原因引起,包括水瀦留致稀釋性低鈉血症,氮質血症等因素所引起的“假性低鈉血症”,以及真性缺鈉所致低鈉血症。由於上述原因,對慢性腎衰患者有輕、中度低鈉血症,一般不必積極處理,而應分析其不同原因,隻對真性缺鈉者謹慎地進行補充鈉鹽。對嚴重低鈉血症者,也應根據其不同病因采取相應措施,有步驟地逐漸糾正低鈉狀態。對“失鈉性腎炎”患者,因其腎失鈉過多,需要積極補充鈉鹽,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