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安全篇(五)(3 / 3)

隻想賺錢不了解合夥人的女青年。這類女青年一聽他人(尤其是女性更有欺騙性)相約去外地做生意能賺大錢,便不顧這個合夥人是什麼背景,欣然前往,結果被拐賣。盲目忠於愛情的女青年。不少人販子往往采取“談戀愛”、“交朋友”手段,騙取女青年的感情和信任後,將其帶走拐賣。好遊山玩水的女青年。人販子遇到那些社會閱曆淺、性格開朗而且想遊山玩水的女青年,便以邀請去外地旅遊為名,將其拐賣。

懦弱的單身女青年。人販子在公共複雜場所,往往出其不意地對單身女青年采取恐嚇或威逼手段,而受害人遇到攔劫又不敢呼救反抗,結果被挾持到外地拐賣。

遭綁架後怎麼辦?

如斷定四周無人,不要呼救,以免激怒罪犯,招來殺身之禍

如罪犯是陌生人,要設法記住其體貌特征、衣著和口音,以便協助公安機關偵破。

如綁架者兩人以上,要設法製造罪犯之間的矛盾,選擇那些精神髙度緊張、初犯、偶犯或對人質有同情心的人開展工作,爭取取得他的信任設法逃脫。

如罪犯要你給家裏寫信或打電話,要設法流露你所處的地點或行蹤。打電話一定要拖延時間,為公安機關查破罪犯所在地提供機會。切不可魯莽地與犯罪分子搏鬥。

子女離家出走怎麼辦?

子女離家出走是一個危險的信號。有些國家把離家出走、脫離監護人的兒童稱為“流浪兒”,並規定流浪本身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國的一些專家對少年管教所調查後得知,在少年犯和少年教養人員中,犯罪前離家出走在外過夜的占20%。

子女離家出走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方法不當。有的孩子在學校裏功課不好,或是做了錯事,一些家長不是對他們和風細雨地講道理,找原因,想辦法幫助他們學好功課,改正缺點,而是大為發火,動輒對孩子訓斥、打罵,使孩子畏懼不已。有的孩子在家裏做錯了事,家長不分青紅皂白,一頓打罵了事,使得許多孩子因為怕受皮肉之苦而逃出家門,在外遊蕩。

離家出走對子女的危害很大。首先是子女同家庭離心離德。少年的衣食住行是由家庭保證的。子女離家後,對家長的依附心理減弱,不大願意聽家長的指教。家長發現子女出走後後悔不及,到處尋找,找回家後又怕孩子再跑,不敢多管多問。子女嚐到了用這種方法同家長做鬥爭的“勝利果實”,下次稍不順心,便拔腿就走。如此,家庭喪失了對孩子的約束力。

其次,易受不法之徒的教唆、利誘。子女脫離家庭後,處於無依無靠的境地,深更半夜露宿在街頭、車站、馬路、空房等處,出於本能,他們會尋找一些趣味相投的朋友相依附。在無人監護下,一些不良少年一起偷摸、打架、賭博,甚至和一些流氓鬼混,養成不良習慣。女孩子離家更為危險,極容易受到壞人侵害,造成嚴重後果。

子女交了壞朋友怎麼辦?

隨著年齡的增長,子女獨立的能力逐漸增強,他們的獨立意向與認識能力之間的矛盾也隨之加深。結識不良夥伴是一些青少年走上歧路的重要原因,作為父母要關心子女的交友情況。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句話說明了交友的重要性。朋友之間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其影響有時會大過家長與教師的教育。根據對違法青少年的調查,其中有左右結識了不良夥伴。他們結夥的方式和原因大致有:通過抽煙、聊天、講下流故事;由於上課時座位靠得近;由於是鄰居;愛好同一活動;怕別人欺侮尋找靠山;因為家裏打罵,不敢回家,流落街頭而結識等等。

由於青少年還很不成熟,既無交友經驗,也談不上什麼社會閱曆,他們愛交朋友,卻又不善於交朋友,往往從一時一事的好惡出發,憑一時的熱情,或者為著一點小利益輕率交友,甚至同陌生人也很快交上朋友。他們還很幼稚,辨別能力差,很容易受不良思想意識的影響。比如“哥們兒義氣”就對少年很有誘惑力。一旦發現子女交上壞朋友後,家長應與孩子推心置腹地談心,要求他們談談朋友之間的交往,了解子女的真實情況,以便對症下藥,因勢利導;在平等融洽的氣氛中,幫助子女認識交朋友的意義,理解什麼是友誼,告訴他們盲目的“哥們兒義氣”是有害的;要教育子女在交友中講原則,有主見,把品德作為擇友的第一標準,如果發現對方品行不端,則不宜繼續這種友誼,該中止就要及時中止。

如果發現孩子與壞孩子交往密切,父母應該怎麼辦?

首先,不能強製孩子不與這些壞孩子接觸。有的父母采取將孩子關在家裏的辦法是不可取的,因為正常的孩子都需要與人交往。做父母的不能一天到晚跟在孩子後麵,強製也很有可能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有的甚至離家出走,投到那些壞孩子一邊去,這樣就更麻煩了。其次,耐心說服是個好辦法。可以舉些例子講給孩子聽,闡明為什麼不能與壞孩子交往,這樣,一般都能收到好的效果。最後,允許孩子與壞孩子斷絕交往有一個過程。做父母的要尊重孩子。隻要留心觀察,並信任孩子,就會達到目的。

總之,不能因為子女結交了壞朋友而試圖割斷他們與外界的接觸和交往(實際上是割而不斷),而應該讓子女在結交朋友中鍛煉自己。近“墨”者是否會黑,主要取決於子女能否把握自己,有無“抗汙染能力”。熱情關懷和善於引導子女選擇夥伴和益友,才是家長應盡的職責。

子女違法犯罪有哪些前兆?

青少年在走上或即將走上違法違紀道路的時候,常會表現出一些征兆。

在人際關係上對老師、領導或家長的正確關心與教導很不耐煩,感情趨於冷淡,失去了應有的親切感,甚至產生對立情緒。行為表現疏遠,有時發生語言的頂撞,甚至出難題,看笑話。在與教師、領導、家長的接觸中存在戒心,有時還在他們之間製造矛盾;對工作積極、思想進步、學習專心的鄰居、同學或同事敬而遠之,甚至以諷刺的口氣、挖苦的語言相對待,背後評頭品足,肆意誹謗;對有劣跡的人表示好感,覺得這些人夠意思、講義氣,甚至羨慕、崇拜這些人,彼此情調相投,形影不離,常在一起發泄不滿情緒,逐漸發展到以“哥們兒義氣”為精神支柱的小團夥。

子女犯罪前往往表現如下的精神狀態,家長應該引起重視:精神空虛,心胸狹窄。不理解人生的意義,喪失了生活的興趣,或者悲觀厭世。仇視現實生活,崇洋媚外。對現實生活百般指責,認為這也不好,那也不對,有時甚至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常表現為憤憤不平的語言和情緒,向往西方生活方式。報複心理狀態。當個人利益遭到侵犯又無人過問時,自尊心受到嚴重挫折,尤其是當升學、就業、住房或其他問題一時解決不了,受到別人的譏諷,自認為受到打擊時,往往容易采取極端行動,走上危險的道路。顛倒的英雄觀、榮辱觀。相信強權就是真理,以違反社會道德規範,違反法律,以勢欺人,敢打架敢出血為英雄,以哥們兒義氣為最髙道德標準,甚至歃血結盟,不顧社會公德,隻“為朋友兩肋插刀”等等。

子女的反常行為有哪些?

子女如突然出現如下反常行為,家長要提高警惕:過於講究吃、喝,經常不在家裏吃飯,抽著高檔香煙,嘴裏酒氣衝天等等。

常有一些來路不明的東西拿到家裏,家長詢問神色慌張,或說是借的,或說是朋友送的。過多地講究家庭中的擺設,不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經濟要求。

家裏的現金、有價證券等經常無故短少,而又沒有發現外來偷竊的痕跡。服裝打扮追求新奇,超過了一般美的界限,把追求奇裝異服當成生活中唯一重要的東西。女孩子追求使用高檔化妝品,身上出現來曆不明的貴重飾物等。極愛占小便宜,跟著別人順吃騙喝,常常借別人的東西不還,或把別人的東西當成自己的任意使用,或者拾到東西不交出。很多詐騙、盜竊的罪犯都是由愛占小便宜逐步發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