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人類共同生活應當有而且也必須有其道德基礎,我們不妨將之稱為“極限準則”,極限準則作為一種人類共同生活倫理學,在主體論方麵應當堅持人類個體和人類整體的雙重主體論,為確保個體和人類同時作為基本利益主體的可能性,應反對在個體和人類整體之間再設立任何形式的中介利益主體,防止以其他人類集團利益來反對個體和類整體利益本位,主張在“極限準則”的討論上除了人類個體和人類整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其他利益主體。在價值論方麵應當將人的存在和自由作為核心之核心。這裏“人的存在和自由”自然同時包括人的個體性存在和自由以及人的類整體性存在和自由兩個方麵。另外,我們之所以將之稱為極限準則是因為這個準則是在任何民族、階級以及其他利益集團的觀點之上的,人們不能因為其是東方人,或者是西方人就說我們不需要這個準則,也不能因為是美國人、日本人就說這個準則不適用於他們,它是使人類成為人類進而使個人稱為個人的那種東西。它要求人們,首先是做一個“人”其次才是做一個亞洲人、歐洲人、美洲人……;首先是做一個“人”其次才是做一個東方人、西方人……;首先是做一個“人”其次才是做一個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這個次序不能搞反了,如果你不願意是一個“人”,也可以,但是你不能說因為你是亞洲的,所以亞洲的人就不是人,就不必遵守一個人的起碼的準則,就不要人的起碼尊嚴,就不要人的起碼義務。是人就要先占得人的位置,有人的尊嚴,說人的話,做人的事,比如同情、憐憫、正義、尊嚴……你不能因為你是某個民族的人就說你不需要這些,或者你也不能因為你不需要這些就不允許別人來要這些,進而如果你是個人還應當幫助沒有被當成人的人來獲得這些——這是一項“人”的義務,進而也是人類的義務和準則。
三、民族化、西方化、世界化
文學的民族化與世界化問題,是一個一直困擾著文學理論工作者的理論問題,同時也一直以來困擾著文學創作的實踐問題。因此,此一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它當作一個理論命題來對待,而要把它當作一個實踐問題來解決。本節我們結合20世紀中國文學現代化過程中人們對此一問題的爭論、分歧來研究這個基本理論命題。
我們的基本觀點是:中國文學之現代化,是走西方化路線,還是走民族化路線?人們一直存在爭議。20世紀中國文學經曆了由西方化與民族化糾葛纏繞、交替消長的曲折過程。重新審視這一過程,其曆史經驗和教訓啟示我們,中國文學的現代化未來既不可能在西方化道路上獲得,也不可能在民族化道路上成就,必須建立文學發展的生成觀,生成的文學是個體的文學、獨創的文學,而不是建立在對任何既有文學模式上的拿來的文學、承襲的文學,這種文學在其誕生之處,也必然就是世界化的文學。下麵是我們的具體討論。
中國文學的現代化是從五四新文學革命開始的,按照胡適的總結,這個現代化在語言形式上以“白話文”為特征,內在精神上以“人的文學”為特征,胡適進一步認為,“白話文”的理念是他提出的,而“人的文學”的理念是由周作人提出的。無論是提出以“白話文為正宗”的胡適,還是提出“人的文學”理論的周作人,在當時都是西化論者。
周作人認為,中國古代的東西就如同遺傳基因一樣是永遠地在我們的血液裏的,所以用不著我們著意繼承或者模仿,而來外的東西則相反,“我們歡迎歐化是喜得有一種新空氣,可以供我們享用,造成新的活力”[ 周作人:《國粹與歐化》,《晨報副刊》(1922年2月12日)或《自己的園地》。],周作人實際上還是希望借用西方的新鮮血液使中國文學獲得新生的精神活力,而其根基還是在中國,即所謂“遺傳的國民性是它的素地”[ 周作人:《國粹與歐化》,《晨報副刊》(1922年2月12日)或《自己的園地》。]。這方麵胡適不一樣,胡適主要是從文學的形式著眼,而且是徹底地西方化(吾惟願今之文學家作費舒特【Fichte】,作瑪誌尼【Mazzini】,而不願其為賈生,王璨,屈原……),希望中國的現代作家做路德、但丁。胡適從“白話語言”的形式角度對遼、金、元之後中國白話文學傳統做了肯定,從語言的角度對《水滸》、《西遊》、《三國》推崇備至,不過很顯然,他的這種推崇是從對歐洲中古路得、但丁反對拉丁文,建立本國的俚語文學的比附出發的,是有限度的,他的立足點依然是在西方;周作人、錢玄同換了一個角度——從思想內容的角度——就對中國古代白話小說,特別是話本小說生出了否定的看法。
周作人差不多將中國古代白話小說貶得一錢不值,例如在《人的文學》[ 周作人:《人的文學》,見《新青年》,1917年1月1日,第2卷第5號。]一文中,周作人就把《聊齋誌異》看成是“妖怪書類”,把《水滸》、《七俠五義》看成是“強盜書類”,把《三笑姻緣》看成是“才子佳人類”,把《西遊記》看成是“迷信鬼神書類”,並說“這幾類全是妨礙人性的生長,破壞人類的平和的東西,統應該排斥”;再比如,錢玄同,他一方麵極讚成“語錄以白話說理,詞曲以白話為美文,此為文章之進化”,“小說為近代文學之正宗,此亦至確不易之論”,但是,一談到內容,他的觀點就立即來了個大轉彎,他說,“詞曲小說,誠為文學正宗,而關於詞曲小說之作,其有價值者則殊鮮。[ 錢玄同:《寄陳獨秀》,見《新青年》,1917年3月1日,第3卷第1號。]”錢玄同從“高尚思想”、“真摯感情”角度遴選中國古代白話小說,選來選取,幾乎把那些具有話本小說全部否定了。周作人、錢玄同者是從思想內容角度對中國傳統白話小說展開批評的,他們把小說定位在為“人本主義”做宣傳鼓動上,不約而同地把中國古代白話小說看成是“才子佳人”、“誨淫誨盜”、“神怪不經”、“迂謬野史”類而加以撻伐,進而主張中國文學必須在精神上西方化(人本主義化)。從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不管是肯定中國古代白話文傳統也好,還是否定中國古代白話文作品也好,五四文學理論家在“西化論”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