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意義上真正的文學家都是那些有彼岸意識、人類情懷的人,這也是超越意識的內含。一個作家,他如何才能把自己和一般人區別開來呢?決定性的內含在於他能否從現實生活中超越出來,能否抬起頭看到那個更為美好的未來。世界上永遠有兩種人,一種人心中有一個理想的世界,他覺得人類的現實生活永遠不夠完美的,所以他總是對現實產生抵觸的批判的情緒,他覺得永遠有一個超越現實的“該是”的世界在召喚著他;而另一種人則恰恰相反,他永遠覺得眼前的“所是”世界已經完美,他別無所求,他看不到現實世界的欠缺,因而缺乏對現實的批判能力,他沒有不滿。相比較而言,前一種人常常更有文學家、藝術家的氣質,他們對此岸的世界有一種天性的疏離感,他們更渴望一個彼岸的世界,這是超越意識的一個內含。換角度而言,世界上有一種人隻是關心自己,他隻是從一己的私念出發來看待世界,他的眼光永遠不能離開他的鼻尖半步,而另一種人,他似乎從來不懂得關心自己,象魯迅,他的身體夠糟的了,但是他永遠不會停止工作,因為他就是為工作而來的,而且這工作的意義絕不在於他自己,而在於人類,所以我們會看到他會為了那些看起來於己無補(有的時候反而會傷害自己,使自己無法見容於當局)的文字嘔心瀝血,甚至不惜傷害自己的身體,這方麵托爾斯泰也是一個代表,他是那種超越了自身的貴族等級,看到了人類可能的未來,為了整個人類的團結而寫作的人,這種越過自己的利益和階層,站在更為普遍的立場上看世界的人,就是有超越意識的人。
也隻有有上述兩種超越意識的人才會那麼細致地潛心於觀察人性,看到人性中的優點,也看到人性中的缺點,他的思想意識最終超越了人性的表層,達到了人性的最深處。這方麵錢穀融先生有一段論述非常富於啟發性,他說:“文學的對象,文學的題材,應該是人,應該是時時在行動中的人,應該是處在各種各樣複雜的社會關係中的人,這已經成了常識,無須再加說明了。”但一般人往往把描寫人僅僅看做是文學的一種手段,一種工具,這樣人在作品中,就隻居於從屬的地位,作家對人本身並無興趣,這樣的作品隻能把人描寫成傀儡。錢穀融先生說:“人和人的生活本來是無法加以割裂的,但是,這中間有主從之分。人是生活的主人,是社會現實的主人,抓住了人,也就抓住了生活,抓住了社會現實。……說文學的目的任務是在於揭示生活本質,在於反映生活發展的規律,這種說法,恰恰是抽掉了文學的核心,取消了文學與其他社會科學的區別,因而也就必然要扼殺文學的生命。……在文學領域內,既然一切都決定於怎樣描寫人、怎樣對待人,那麼作家對人的看法,作家的美學理想和人道主義精神,就是作家世界觀中起決定作用的部分了。”[ 同上。][ 錢穀融:《論文學是人學》,《文藝月報》,1957年第5期第39-41頁。]
文學家要把人當作目的,而不是當作手段,愛“人”,是文學創作的基本規約,因此一個作家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讚美壓迫、歌頌暴力、美化禁錮、崇尚殺戮、鼓勵仇恨,他視這些為人性的欠缺,他隻會鼓勵人的和解、寬容、忍耐、哀慟的品質,倡導虛心、溫柔、慕義、憐恤的生活,歌頌崇信、節製、清心、和睦、殉道、互愛的精神,他視這些為人性的優點。人的本質是“類”的互愛,人也隻有具有了這種類本質的規定性,在類中才能擺脫某些單個人固有的人性欠缺,文學永遠呼喚著人對類本質的認同,這是一種淨化了的,擺脫了個體的局限性的和自我性的品格,因為超越了個人,因而它以類的愛為基本特征。文學應當為人類生命而歌唱,為人性的優美而流淚,文學應當認識到生命本身才是生命的目的,正義、良心等等一切信條隻有和人性的這種生命性聯係起來才值得文學去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