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答顧頡剛先生書(1)(3 / 3)

E.子曰,師摯之始,《關睢》之亂,洋洋乎盈耳哉!(《泰伯》)

F.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

關於《易》的有三則:

A.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述而》)

B.“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路》)

C.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憲問》)

總說的有三則:

A.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述而》)

B.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泰伯》)

C.曰:“學《詩》乎?”……曰:“學禮乎?”……(《季氏》)

關於禮的話,《論語》中雖然很多,但大都是論禮意的,和《儀禮》全不相幹。(“射不主皮”,“揖讓而升,下而飲”等語,後人雖可引《儀禮》來附會,但不能說這是孔丘引《儀禮》的證據。)

關於《春秋》的話,簡直一句也沒有。“答子張問十世”和“答顏淵問為邦”兩節,今文家最喜征引,說這是關於《春秋》的微言大義,但我們仔細讀這兩節話,覺得真是平淡無奇,一點也看不出是什麼“非常異義可怪之論”;而且《春秋經》、《公羊傳》、《春秋繁露》中也並沒有和這兩節相同或相近的話。這樣一件大事業,《論語》中找不出一點材料來,不是極可疑的嗎!

《論語》中說到《詩》的最多。其中P或不足信(崔述說),G遠在孔丘之後,將這兩則除開不算外,還有十六則之多。這十六則之中,找不出一點刪《詩》的材料來。A、B、C、E、I、K、M、N、R所引的詩句或篇名,都在今本《詩經》這中,僅D與L為“逸詩”(D為逸詩,說見後),則孔丘所見的《詩》,實與今本相差不遠。(若說完全一樣,則亦決無此理;即使數目相當,而經二千餘年的寫刻,內容的亡逸和增竄是必不能免的。)再看B與O,則孔丘所見的《詩》,原來隻有三百篇,並非刪存三百篇,這是以前已經有好多人說過的了。隻有J中有“樂正,《雅》《頌》得所”的話,但這話是論樂,不是論《詩》;就算是論《詩》,至多也不過說他編定詩篇次序,決不能作為刪《詩》的證據。我想孔丘如果曾經刪《詩》,則《鄭風》必在被刪之列,因為他是主張“放《鄭》聲”的(前人有謂“聲”是“樂”,不是“詩”,這是要想曲為彌縫而又強作解人的議論);而且若照秦漢以來的儒者那樣用“聖道”、“王化”來論《詩》,則王柏、閻若璩、萬斯同的話真是一點不錯,因為必須將《詩經》如此刪改,然後可以免於邪僻淫亂而合於聖道王化也。

關於《書》的四則,也找不出一點刪《書》的材料來。除B以外,都是引《書》。但很古怪:三次引《書》,都不在二十八篇之內。照此看來,現在這二十八篇“今文《尚書》”恐怕與孔丘所見的《書》很不相同。

樂無經,則關於樂的六則似乎不必去討論它了。但就F看來,倒是這個沒有經的樂是經過孔丘的整理的。

關於《易》的雖有三則,但這三則不特不足以證明孔丘曾經讚《易》,而且反足以證明孔丘與《易》無關。A的文句,《魯論》與《古論》大異。今本出於鄭玄,鄭於此節從《古論》讀。若《魯論》,則作“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見《經典釋文》)。漢《高彪碑》,“恬虛守約,五十以學”,即從《魯論》。我以為《論語》原文實是“亦”字,因秦漢以來有“孔子讚《易》”的話,故漢人改“亦”為“易”以圖附合。《古論》是劉歆偽造的壁中經,固不足信;但此字之改,卻並非始於《古論》,因為《史記·孔子世家》已經作《易》了。大概漢人初則改“亦”為“易”;繼則將《論語》此節改成《史記》的“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係》、《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這種改變,原意殆想將《論語》此節作為讚《易》之證。不料偶不經心,留下一個大漏洞:他們說孔丘暮年歸魯以後刪訂“六經”,其時他已在七十歲左右,於是《論語》中“五十”兩字便講不通了,什麼“或五年或十年”,什麼“用五用十”,或改作“卒”,或改作“吾”,講來講去,終難圓謊!B隻引《恒卦》的爻辭,也與讚《易》無涉。至於C的曾參語,在《易》為《艮卦》的《大象》,但多了一個“以”字,作“君子以思不出其位”,這明明是作《大象》者襲曾參語而加一“以”字,使與別卦《大象》的詞例一律。崔述曾據此以為《象傳》出於孔丘以後之證。這豈非反足以證明孔丘與《易》無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