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漢字革命(2)(1 / 2)

戲單上麵的“文武帶打”作“文武代打”。

飯莊門口的“修理爐竈”作“修理爐皂”。

此外如“銅圓”作“同元”,“包”作“麵包”,“義”作“義”,“幾”作“幾”,……真是數說不盡。——這都是假借字呀。在那班“士人”看來,這“生薑”、“汗書”……都是“白字”,應該改正的。但是你們要改正嗎?很好很好。請你們索性徹底的改正一下子吧。殷代的甲骨,周代的鍾鼎,其中的文字太難懂了,且擱起不談。你們所尊信的什麼孔聖人刪定的(?)什麼經書(?)其中“白字”很多哩,請你們趕快改正呀!還有什麼“漆園”,什麼“三閭”,什麼“盲左”,什麼“腐遷”,什麼“曹大家”,什麼“蔡文姬”,什麼姓韓的“文宗”,什麼姓杜的“詩聖”,什麼……,什麼……,他們的文章中間,“白字”也很多哩,也請你們趕快改正呀!你們要是搖頭擺手的說“不行不行!那不是白字,那是假借的字呀!”那麼,你們說,“生薑”、“汗書”……是白字,要來改正它們,我也要對你們說,“不行不行!那不是白字,那是假借字呀!”

我要奉告大家:中國從殷代以來,早已有了離形表音的文字了,早已有一種未曾統一而且不甚簡便的注音字母了。這樣的注音字母行了三千多年,不來將它統一,將它改簡,已經是不圖上進了。乃竟還有人要來閉著眼睛,胡說八道,什麼“正字”、什麼“白字”的鬧個不休;他們連這一種粗陋不完備的注音字母都還不許人家自由使用,這真是“在時間的軌道上開倒車”的行為了!他們這種行為,若使伊尹、傅說有知,亦當竊笑於九泉之下!

既把固有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各種文字都作為注音字母用,那麼,它們隻是一個表音的記號了。既做了表音的記號,則原來的形體自然沒有保存的必要;為書寫便利計,筆劃自以簡少為宜。所以殷代的甲骨文字,就有將字體改簡的:如“羊”字本作,簡之作;“輿”字本作,簡之作;“洹”字本作,簡之作“”之類。周代的鍾鼎文字,此例更多。後來秦的大篆變為小篆,小篆變為隸書,隸書變為草書,都是將文字的筆畫逐漸改簡。

因為原形沒有保存的必要,所以隸書楷書(楷書就是隸書,不過用筆不同罷了。它們的不同,與《玄秘塔》和《鄭文公碑》,《表忠觀碑》和《玄秘塔》的不同一樣),對於原形,大施破壞。你看:四方的太陽(日),長方的月亮(月),四條腿的鳥(鳥),一隻角的牛(牛),象形字不象形了;字作寧,字作叕,指事字不知所指何事了;字作武,字作表,字作弔,字作老,會意字不知會合幾個什麼字了;字作書,字作寺,字作布,字作急,形聲字的音符看不出了。這種破壞原形的寫法,好古的先生們是很反對的。他們以為如此一變,便把字的精意完全失去了。殊不知自從假借方法發生,固有的文字早已作為表音的記號;那原形中間無論有沒有“精意”,在應用上是絲毫無關的了。即舉前麵所說“飛鴻”的“飛”字可以寫作“蜚”為例:用字的人對於“飛”和“蜚”,都是當作表示fei音的記號用的;至於“飛”的本義為“鳥飛”,字形也像鳥飛,“蜚”的本義為“臭蟲”,字形是“從蟲、非聲”,這是他們完全不管的。還有一層:“秋”字的大篆作,“禾”是義符,“”是音符;後來定小篆時,嫌這個字的筆畫太多了,於是把“”字寫了半個,去“”存“火”,寫作“秌”字(又變作“秋”),這和隸書把“”字的音符“者”字寫了半個,去“耂”存“日”,有什麼兩樣呢?好古的先生們反對“”字作“書”,卻不反對“”字作“秌”,這真是知二五而不知一十了。

秦漢之際的草書,後來給一班書法家寫寫,寫到不適於實用了,於是又有宋元以來的簡體字:如“戴”改作“”,“錢”改作“”,“聲”改作“聲”,“”改作“龜”之類。這種字在宋元的時候是很通行的,不但隨便書寫可以用得,就是刊刻高文典冊也可以用得。我們找《古逸叢書》、《雙照樓影刊宋本詞》等書看看,便可以知道。至於民間的通俗文學,如小說戲曲等等,用這種字刊刻的就更多了。例如近來影刻的《五代史平話》、《京本通俗小說》、《元劇三十種》等皆是。這種簡體字,在當時既可以刊刻高文典冊,則社會上一定認為很適用,不去排斥它的。不料明清以來忽然出了一班不識古字的“士人”,斥它為“破體”、“俗體”,不使它複登大雅之堂。他們自己還編出一種極可笑的書,叫做什麼《字學舉隅》,說這是“正體”,那是“破體”,這畫應長,那直應短,……吵個不休。這樣胡鬧,又是“在時間的軌道上開倒車”的行為了。

漢字的變遷,由象形而變為表意,由表意而變為表音。表音的假借字和拚音文字,隻差了一間:就是(1)還沒有把許多同音的注音字母並用一個;(2)還沒有把這種注音字母的筆畫改到極簡;(3)還沒有把同聲的字歸納為一個聲母,同韻的字歸納為一個韻母。所以假借字還隻是一種未曾統一而且不甚簡便的注音字母。隻要“百尺竿頭再進一步”,則拚音文字就可以出世了。所以我說“從漢字的變遷史上研究,漢字革命,改用拚音,是絕對的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