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我對於周豫才君之追憶與略評(2 / 2)

十三年冬,孫伏園與李小峰諸君創辦《語絲》,約周氏兄弟、王品青、章衣萍(洪熙)、章川島(廷謙)諸君共任撰稿,故《語絲》中豫才的文章也很不少。十四年,他又與他的幾位朋友(姓名都想不起來了)共辦《莽原》。此外則徐旭生(炳昶)、李玄伯(宗侗)諸君所辦的《猛進》中,也有豫才的文章。

十四年夏天,女師大學生反對校長楊蔭榆的事件發生時,豫才是女師大的教員,他是站在學生一邊的,被教育總長章士釗所知,於是下令免他的僉事職。十五年,“三一八”的慘案發生以後,北政府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倒行逆施,竟開出所謂知識界的過激分子五十個人的名單,要通緝他們,豫才也是其中之一人,於是他不得不離開北平,上廈門去教書。

從十五年秋天他上廈門直到現在,這十年之中,他與我絕無往來。十八年五月,他到北平來過一次,因幼漁的介紹,他於二十六日到孔德學校訪隅卿(隅卿那時是孔德學校的校務主任),要看孔德學校收藏的舊小說,我也在隅卿那邊談天,看見他的名片還是“周樹人”三字,因笑問他,“原來你還是用三個字的名片,不用兩個字的。”我意謂其不用“魯迅”也。他說,“我的名片總是三個字的,沒有兩個字的,也沒有四個字的。”他所謂四個字的,大概是指“疑古玄同”吧。我那時喜效古法,綴“號”於“名”上,朋友們往往要開玩笑,說我改姓“疑古”,其實我也沒有這樣四個字的名片。他自從說過這句話之後,就不再與我談話了,我當時覺得有些古怪,就走了出去。後來看見他的《兩地書》中說到這事,把“錢玄同”改為“金立因”,說,“往孔德學校,去看舊書,遇金立因,胖滑有加,嘮叨如故,時光可惜,默不與談。”(第二四四頁)我想,“胖滑有加”似乎不能算做罪名,他所討厭的大概是嘮叨如故吧。不錯,我是愛“嘮叨”的,從二年秋天我來到北平,至十五年秋天他離開北平,這十三年之中,我與他見麵總在一百次以上,我的確很愛“嘮叨”,但那時他似乎並不討厭,因為我固“嘮叨”,而他亦“嘮叨”也。不知何以到了十八年我“嘮叨如故”,他就要討厭而“默不與談”。但這實在算不了什麼事,他既要討厭,就讓他討厭吧。不過這以後他又到北平來過一次,我自然隻好回避他了。自從他上廈門去到現在,這十年中,我除了碰過他那次釘子以外,還偶然見過他幾本著作(但沒有完全看到),所以我近年對於他實在隔膜得很。

我所做的事是關於國語與國音的,我所研究的學問是“經學”與“小學”;我反對的是遺老、遺少、舊戲、讀經、新舊各種“八股”,他們所謂“正體字”、辮子、小腳,……二十年來如一日,即今後亦可預先斷定,還是如此。我讀豫才的文章,從《河南》上的《破惡聲論》等起,到最近(二十五年十月)“未名書屋”出版的《魯迅雜文集》止,他所持論,鄙見總是或同或異,因為我是主張思想自由的,無論同意或反對,都要由我自己的理智來判斷也。

至於我對於豫才的批評,卻也有可說的:(1)他治學最為謹嚴,無論校勘古書或翻譯外籍,都以求真為職誌,他輯《會稽郡故書雜集》與《古小說鉤沈》,他校訂《稽康集》與《唐宋傳奇集》,他著《中國小說史略》,他翻譯外國小說,都同樣的認真。這種精神,極可欽佩,青年們是應該效法他的。(2)日前啟明對我說,豫才治學,隻是他自己的興趣,絕無好名之心,所以總不大肯用自己的名字發表,如《會稽郡故事書雜集》,實在是豫才輯的,序也是他做的,但是他不寫“周樹人”而寫“周作人”,即是一例;因為如此,所以他所輯校著譯的書,都很精善,從無粗製濫造的。這種“修”的精神,也是青年們所應該效法的。(3)他讀史與觀世,有極犀利的眼光,能抉發中國社會的痼疾,如《狂人日記》、《阿Q正傳》、《藥》等小說及《新青年》中他的《隨感錄》所描寫所論述的皆是。這種文章,如良醫開脈案,作對症發藥之根據,於改革社會是有極大的用處的。這三點,我認為是他的長處。但我認為他的短處也有三點:(1)多疑。他往往聽了人家幾句不經意的話,以為是有惡意的,甚而至於以為是要陷害他的,於是動了不必動的感情。(2)輕信。他又往往聽了人家幾句不誠意的好聽話,遂認為同誌,後來發覺對方的欺詐,於是由決裂而至大罵。(3)遷怒。譬如說,他本善甲而惡乙,但因甲與乙善,遂遷怒於甲而並惡之。以上所說,是我所知道的豫才的事實,我與他的關係,我個人對於他的批評。此外我所不知道的,我所不能了解的,我都不敢亂說。

(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