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帶隻杯子出門(7)(1 / 3)

開春了,處處有新芽,它果然來了。這還是我頭一次看見這麼“活生生”的鹿。照理說,鹿的嗅覺與聽覺異乎尋常的敏銳,膽子特小,應當在我們的汽車駛近前開腳就跑。可是它們隻挺著脖子、豎著耳朵看我們進入車房,毫無驚恐的表情——使我像受了恭維似的——世上竟還有這麼信任人類的動物存在。

三頭鹿都沒有角,根據六年級的大女兒在學校上課的心得是這樣子的:“它們不是母鹿就是小鹿。因為公鹿要有角才好在交配期間跟別的鹿打架。鹿寶寶兩歲開始才會生角。隻有給聖誕老人拉雪橇的鹿不分雌雄都有美麗多叉的角。有趣的是它們的角年年要脫,脫了再長,像過生日一樣。”

我們小時候在台灣,對於雞鴨鵝豬,甚至老愛生氣的火雞都很熟悉,但絕不像她們有這樣精確的鹿的常識。不知道是時代不同、教育方式有別,還是環境的緣故。“獵鹿”對我們仿佛是天方夜譚,而對她們卻真像釣魚一樣稀鬆。無論如何,“後生可畏”總是進步,我望望窗外的鹿,看看窗內的女兒,亦驚亦喜。

美國人一會兒抗議加拿大人殘殺雪貂取皮,一會兒反對日本人捕殺海豚做肥料。他們自己衣食不愁,倒喜歡追獵這樣馴善的鹿來掛在牆上當裝飾。別說人類的善惡標準不明,就是愛恨都是難以理解的矛盾。最近我讀奧杜邦(Audubon)的“鳥”,奧氏是畫鳥專家,他筆下的鳥根本分不清是科學還是藝術,每一根鳥羽、每隻鳥所棲的樹,都一絲不苟的美麗翔實。他自然是極愛鳥,愛到想畫下來使之不朽的程度。因此,他殺了一隻又一隻鳥,擺在地下室,天天仔細觀察,把死的再畫成活的。他自然極愛鳥,不然不會千辛萬苦劃著獨木舟,忍著日曬蟲咬去尋訪鳥兒。然而,他愛上的卻又莫不死在他的畫裏。說什麼好呢?小鹿,這就是你輕易信任的人!

暮色漸濃,我轉個身回來,已看不見它們了。

閑情偶記

房子的趣談

在起伏多山的舊金山,房子的價碼跟它可以遠眺的“景”頗有相關。最近發生了一件訟案:某家院裏的大樹過於高大,影響了別人家的視界。一個要求鋸樹,一個要維護個人自由,告到了法庭——真成了“殺風景”的事件。

據說初步的判決是必須鋸樹。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個人的自由不應當妨害了別人之故,還是由於樹與景比較起來樹不值錢的緣故?無論如何,你可以看出一點“法治”的好處來:它是理智的,不是感情的,雖然冰冷,但至少有個標準。合理的法律,當然是隻管樹與景,而不牽扯成窮人的樹與富人的景的。不過,我私心裏倒是希望那樹是棵富人的樹。

幽默

加州天體營附近有位屋主要賣房子,房產公司給他登了個廣告,上頭寫:“房子因屋主視力減退而求售,屋主視力因窺視裸體過多而減退。”

加州人,名堂多。不過,幽默感卻是美國隨時隨地都可一見的東西。譬如有一次美國南部發生龍卷風之災,風過處斷瓦,殘垣,在新的屋架還沒有築成之前,那些灰土瓦礫之上倒出現了許許多多有趣的標語,有的寫“破屋急售”,有的寫“風災博物館”,有的寫“隨風而去”……電視上記者說道:“狂風或許可以席卷掉我們的所有,但是我們總有一樣東西摧殘不了:那就是幽默感。”

雨季

雨季一過就開春了。

桃李櫻紅,不多久就紛紛點點亂染了開去。頑皮的孩子,放學的路上總要找幾株花樹,在樹下猛搖一陣,把花瓣振灑下來。

落花不能返枝!無論怎樣的達觀,也不能不使我興憐惜之情。

如果那頑童的嬉笑是無辜的,那隻好怪桃紅柳綠失之輕豔了吧?

落英和雨,化為春泥,仿佛是樁無聲息的事情。繽紛用來形容輕豔的落花,也有美絕的韻味。可是,茶花卻不同,茶花落地,是悲壯的——它一整朵一整朵歎然有聲地墜落,它不叫你憐惜,卻帶給你“至死也是完整的”沉重。

“茶花女”和“杏花村”,如果不提故事,大概我們也多半不會分錯何為悲劇,何為喜劇了。

情趣

兩個女兒都終於大得可以坐下來跟我們一塊兒玩拚字遊戲了。每遭陰雨的假日,我們就隻好在家“拚字”。有一次我想到了一篇文章,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一位女作家寫的,說她跟先生都愛捉蟋蟀、養蟋蟀和鬥蟋蟀。各人喂著各人的,還給蟋蟀們取些有趣的名字,每於晚飯後便鬥起蟋蟀來。有一次先生養了隻霸王,每鬥必勝。接連敗了幾個夜晚下來,太太真氣不過了,第二天就偷偷把霸王跟自己的一隻蟋蟀換了過來。先生飯後又興衝衝鬥起來,輸了,不信,三鬥三輸,他忽然發現有異,便大笑著認輸了。

我因為覺得這故事很甜,便轉述了一番,外子說:“你別暗示了。就算我願意讓你贏,對麵還坐著兩個鐵麵無私的小家夥呢。”果然,大女兒一本正經地說話了:“規則就是規則嘛,不然發明這遊戲做什麼呢?”

書房與花

古人所謂的“文房四寶”:紙、筆、墨、硯。到了今日,墨、硯早已失去實用性,而淪為收藏家之寶。將來,恐怕連紙、筆亦不保,書房裏隻需一寶——電腦而已。

不過,對我而言,我目前的“文房四寶”,乃是——紙、筆、書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