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成人的這種無意識的自我保護,並不是以它的真實麵目表現出來的。成人具有一種貪婪的心態,這使他小心翼翼地保護自己擁有的任何東西。然而這種貪婪卻被“有責任正確地教育兒童”的信條掩飾起來了。成人害怕兒童打擾他的安寧,就找來一個借口:“為了保證兒童的健康,應該讓他多睡些。”

成人會心安理得地說:“兒童不應該到處亂走。他不應該碰不屬於他的東西。他不應該大聲說話或叫嚷。他應該多躺一會兒……”這個發號施令的人似乎不是家庭一員,對孩子也沒有特殊的愛。那些懶惰的父母會選擇最省力的方法,他們幹脆打發自己的孩子去睡覺。

誰會在讓孩子睡覺這一點上猶豫不決呢?但是,如果一個兒童是那麼機靈和那麼快地服從了,從本質上來看,他應該不是一個“睡眠者”。當然,他需要也應該得到正常的睡眠時間,但必須區分什麼是適宜的睡眠,什麼是人為強製的睡眠。一個強者可以通過暗示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弱者。一個成人如果強迫兒童超時睡眠,他就是在通過暗示的力量,無意識地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兒童。

成年人,不論他們是有學問的或沒有學問的父母,還是照顧嬰兒的保姆,都聯合起來促使這個充滿生氣的、活躍的嬰兒去睡覺。在富有的家庭裏,甚至2歲、3歲或4歲的兒童都要被責令過量睡眠。然而貧困家庭的孩子卻不是這樣,他們整天在街上跑,沒人讓他們去睡覺,因為他們並不是母親厭煩的根源。通常情況下,這些貧窮家庭的孩子,比富家子弟要更平和一些。

能夠給予兒童心理發展的一個最大幫助,就是給他一張滿足他需要的床,以及不讓他的睡眠超過必要的時間。隻有當他困了、累了的時候,才讓他去睡覺。當他睡夠了就醒來,想起床時就爬起來。

像所有有助於兒童心理生活的新東西一樣,一張矮床是非常經濟的。兒童需要的是簡單的東西,複雜的東西往往更容易阻礙兒童的發展。在許多家庭裏,常把小床墊鋪在地板上,上麵再蓋一條大毯子,由此改變了兒童的睡眠習慣。這樣,一到晚上兒童就可以自己高興地去睡覺,早晨起床也不會打擾任何人。

這些例子表明,成人是怎樣錯誤地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兒童,並在照顧兒童上費力不討好。實際上,由於他們自我保護的本能,使他們違背了兒童的需要。其實,這種本能是可以輕易克服的。因此,成人應該努力去理解兒童的需要,這樣就可以給他們提供一個適宜的生長環境,使他們得到滿足。成人不應該把兒童當作沒有生命力的物體,不應該在他小的時候隨便支配他,在他長大以後又讓他唯命是從。成人必須確信在兒童的發展方麵,他們隻能起一個次要的作用。他們必須努力地了解兒童,這樣才能適當地幫助他們。由於兒童要比成人弱小得多,如果兒童要發展自己的個性,那麼成人就必須控製自己,傾聽孩子的心聲。

自發建立紀律

生活中處處存在著偏見和無知,有時讓人哭笑不得。比如說,明明有些缺陷十分明顯,成年人卻認為那是好的表現,是優點。在他們看來,不愛說話、不愛走動、消極而缺少活力的孩子才是乖孩子;那些吵鬧不停、胡思亂想的孩子則被認為天分過人,大有前途。社會陳舊的觀念往往簡單地將孩子分為這幾類:

1.那些不正常的兒童需要進行教育,使其改正;

2.那些守規矩的孩子才是好孩子,他們是其他孩子學習的榜樣;

3.那些性格異常的孩子與眾不同,比一般孩子要強。

後麵兩種觀念非常普遍,這兩種類型的兒童總能得到父母們的誇獎。雖然除此之外,再沒有人喜歡他們,尤其是最後一種類型的兒童。

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多次指出,這是誤導了人們幾千年的一種偏見。可是,在我所辦的第一所學校以及其後的學校裏,當孩子們被某項工作吸引的時候,他們原有的這些性格特征都消失了。也就是說,這些兒童身上所有與眾不同的東西都消失了,不論這些東西被認為是壞的還是好的,至少是可以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