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商脈——群策群力,團隊作戰(2)(1 / 3)

狼群外出捕獵時,頭狼堅守自己的崗位,在沒有獵物或非常勞累的時候,才讓身邊的狼代為領隊。它稍微休息後,就會馬上回到自己的崗位上去。遇見獵物的時候,頭狼合理地給其他的狼分配任務,其他的狼也毫無怨言地接受任務,並且努力地捕獲獵物。成功的企業管理者,應該清楚自己的責任,要有絕對的組織和決策能力,能為企業運作做出正確的決策,能合理地調度員工,這樣才能夠使企業做大做好。

家喻戶曉的美籍華人王安先生,是一位出色的領導者。他於1951年創立了王安公司,主要經營電腦銷售業務。自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王安公司陸續推出了“loci”型計算機、300型計算機和700型計算機。在當時的市場上,這些產品物美價廉,其優勢相當明顯,王安公司成為當時計算機市場的主要供應商。60年代末期,王安通過對市場的認真觀察、仔細分析以及科學預測之後,認識到計算機的銷售前景並不樂觀,那些有半導體科研實力的公司在不久以後將推出半導體集成計算機,這極有可能取代現在市場上流行的計算機。了解這一情況後,王安果斷地提出“放棄計算機生產,轉向電腦開發”的戰略思路。

但是此項決策卻遭到了公司高層的反對,他們認為放棄公司一貫熟悉而且熱銷的產品必然會使公司蒙受極大的損失,因此他們極力反對王安的戰略計劃。麵對這種情況,王安施展鐵腕手段,強行做出“向電腦業進軍”的決策。1971年,市場上出現以大規模集成電路為核心元器件的袖珍計算機,這種計算機剛一上市,立即受到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歡迎。就在這一年,王安公司推出了第一代文字處理機,迅速走俏。

60年代中期,王安公司已經取得了相當多成績。這時,又趕上美國高科技公司發展的黃金時代,股市對高科技公司的股票青睞有加,於是王安決定借此良機向社會公開招股,以加快企業的前進步伐。

不論是否將原公司改為股份製公司,王安心中都有一條不可動搖的準則:公司的領導權要永遠掌握在自己手中。為此,王安不僅自己持有較大份額的股份,還讓妻子及長子也持有一定份額的股份。等到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王安家族持65%以上的股份,這保證了王安對公司的絕對領導地位。王安這樣說過:“我是公司的最高權威,公司不論發展得好與壞,都由我負全部責任。”王安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為了保證和維護自己的最高權威,他絞盡腦汁,想盡了一切辦法,始終保持著自己的領導地位。

股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上市以後,王安家族在股價較高時陸續賣出一些股票,獲取了很大的利潤。到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王安家族仍持有公司52%的股份,看到這個比例,王安知道:持股份額絕對不能再低了。但為了進一步開發、完善新產品,增強市場競爭力,公司需從股市再次籌集資金,而最可行的辦法就是增發新股。但這樣做的話,王安家族的持股份額將降至50%以下,王安可能會失去對公司的絕對領導權。王安思前想後,沒有貿然行動,決定找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最終,他決定發行沒有表決權的新股,因為這是最簡捷的辦法。但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提醒他:對於發行這類新股的上市公司,一律進行摘牌處理。接著,王安又想出“發行優先股”的辦法。這種股票沒有表決權,但持股者能獲得比普通股更多的股息以及資產償還優先保證的權利。然而,證券交易所又給王安當頭一棒:如果這樣做,王安公司的股票將被剔除投資級。王安仍不甘心,經過苦心研究,他又擬出發行b級普通股的方案。這種b級普通股隻有1/10的表決權;作為補償,它的股息比普通股略微高一些。這一次,美國證券交易所的回答讓王安看到了希望。交易所的工作人員認為,發行b級普通股是符合有關規定的,王安公司的股票終於可以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了。

王安喜出望外,隨即準備相關事宜。可是他怎麼也沒想到,剛邁出第一步,就遭到了公司董事會、高級經理以及一些員工的激烈反對。他們堅持認為,美國證券交易所在各方麵都與紐約交易所有差距,公司那樣做,簡直是在“棄明投暗”;那樣做的話,公司股票市值會“縮水”一半,而b級普通股的發行也難以順利完成。此外,改投美國證券交易所,還將對公司的聲譽造成巨大的負麵影響。

在這生死攸關之際,王安一貫堅持的“擁有公司絕對領導權”的做法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最終,王安家族以持有公司52%份額的優勢做出了表決:發行b級普通股,同時股票遷往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後來事實證明,王安的決策是正確的。由於美國證券交易所的高科技私營公司不太多等原因,王安公司的股票備受歡迎。b級普通股也能順利發行,其股價還略高於普通股,因為大多數投資者更看重股票回報的多少而不是表決權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