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商脈——群策群力,團隊作戰(2)(2 / 3)

從以上這些事例中可以看出:員工雖然是企業的主體,肩負著重要的責任,但他們絕不能幹涉企業決策層的事務;企業的運作情況以及發展方向首先由決策層來決定,尤其是企業領導者,在關鍵時刻應當機立斷,必要時采取“獨裁”的做法。此所謂“成大事者不謀與眾”。

獨掌公司的最高權力是非常重要的。企業的主人必須具有絕對的權威,才能夠順利管理企業,使企業得到高效、健康的發展,不至於偏離軌道。

4.團隊利益高於個人利益

凡是成大事者,共同具備的品格就是領導與協調能力。在關鍵時刻,為了集團的利益,可以放棄個人利益。經商也是如此,時刻以集體利益為重才能把事業做大。

在一個荒涼的草原上,幾乎沒有什麼動物能夠存活下來,但卻偏偏生活著一群野狼。它們在草原上很難找到獵物,於是決定偷襲牧民的羊群。為了保護羊群,牧民們決定捕殺這些野狼。這天,獵人們帶了足夠的彈藥到山上捕殺野狼,他們遠遠地發現了20多隻狼,於是感到很高興,認為這是一個不小的收獲。一個獵人先開槍殺掉了一隻,本以為狼群會就此混亂,可是它們沒有,而是有序地跑向山穀。獵人們不甘心就此放棄,他們騎上馬帶著獵狗開始追擊……大約1小時後,獵人和狼的距離漸漸縮短了,獵人們再次舉槍準備射擊。就在這時,有3隻強壯的狼突然停了下來,轉過頭麵對著獵人。這樣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見,獵人一下子愣住了,沒有做出任何反應。可狼群並沒有停下來,它們翻過山脊不見了,隻有這3隻狼停在山脊上。等獵人們回過神來連續開槍將3隻狼打死時,狼群早已逃之夭夭。狼群以犧牲3隻狼的代價保護了整個的群體,可見狼群極其注重團體利益。

狼具有能夠犧牲個體而保全團隊利益的獻身精神。那3隻強壯的狼如果逃跑,也許能夠逃此一劫,可是它們沒有這樣做,因為它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狼群給予的。不但如此,狼群還給予了它們悉心嗬護,使它們健康成長,如果沒有狼群,它們什麼都沒有了。它們深深了解團隊的重要性,為了保全團隊它們毅然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原聯想集團總裁柳傳誌在中國可謂家喻戶曉,當年他在科學院計算機所時,曾率領20多名員工“賣苦力”掙到70萬元人民幣和7萬美元。柳傳誌在年終“分紅”會議上不主張分掉這些錢。他認為,如果分掉這筆錢,從短期看是獲得了一點利益,如果用這筆錢做點事,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於是,柳傳誌領著大夥創辦了聯想集團。

正是這個有遠見的決定,才有了今天的聯想集團。聯想集團在柳傳誌的領導下,逐漸站穩了腳跟並不斷發展壯大。柳傳誌的做法是為了團體利益,顧全大局才能使一個企業或公司獲得長遠發展。

喜歡圍棋的人都知道,博弈最忌諱的就是缺乏大局觀,而計較一城一池的得失。所謂“不謀全局者不能謀一域,不謀萬世者不能謀一時”。這個道理誰都懂,然而,在真正下圍棋的時候,很多人會犯不顧大局的錯誤。當眼前的利益和長遠利益發生衝突時,人們常常隻顧眼前的利益,至於長遠利益,可能想都不想,因為他們認為:隔手的金子不如到手的銅。有人認為長遠利益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所以不如放棄了鏡花水月般的東西,去獲取眼前實際的東西。頂尖高手則不同,他不但有獨到的眼力,看得到長遠利益,而且有能力將長遠的利益爭取到手。

5.榮辱與共,合作雙贏

清末巨商胡雪岩說過:“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吃肉我喝湯。”胡雪岩的這句話旨在告訴人們,經商要有良好的商德,要重視同行之間的關係和利益,做到榮辱與共、共同發展。這樣,買賣才能越做越大,生意才能越做越紅火。

“同甘苦,共進退”是狼群的精神的寫照。它們每次行動,都注重合作,它們不會拋棄同伴而獨自逃走。

有一位阿拉斯加人曾經連續5年在草原上觀察研究狼,他講述了一個有關狼與人的同甘共苦的故事:

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裏住著幾十戶人家,其中有一4口之家竟然養了兩隻狼。這兩隻狼的來曆是這樣的:有一次,他們上山幹活,看見兩隻嗷嗷待哺的狼崽,它們緊緊地依偎著已經死了很長時間的狼媽媽。他們看了有些難過,於是他們將兩隻狼崽抱回家裏。從此,這兩隻小狼便有了一個新的家,它們受到這對夫婦的精心照顧和孩子們的友好相待。時間不長,它們愛上了這個新家,並把這裏完完全全地當作了自己的家。有一天,夫婦倆外出伐木,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他們的兩個孩子在家玩火時不小心點燃了房子,火越來越大,熊熊大火像惡魔一樣仿佛要把家裏的一切都吞噬掉。兩個孩子被大火包圍起來,他們嚇得號啕大哭。孩子的哭聲驚動了外麵的兩隻小狼,它們將孩子叼出“火海”。夫婦倆回來時,看見兩個孩子燒傷並不嚴重,而兩隻小狼盡管燒得遍體鱗傷,還在竭盡全力地保護著兩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