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遷都鹹陽,修建宮殿。根據當時的時局形勢,為了讓秦國謀取中原,向東方擴展,公孫鞅提議將秦國都城從雍遷到鹹陽。因為鹹陽靠近渭河,物產豐富,交通便利,且地處秦國中心,遷都鹹陽,還可以擺脫不少舊貴族勢力的負麵影響,有利於實行新法。並仿效各國都城,在鹹陽城裏修建冀闕(宮門外的一種高建築,用作懸示法令)和宮殿。
④統一度量衡,“平鬥桶(斛)、權衡、丈尺”。度量衡的統一,對當時秦國統一賦稅製度、俸祿製度,都起到了不少作用。
⑤廢除殘餘的戎狄風俗,嚴禁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在秦國西南和西北部以少數民族居多,他們雖被秦國統一,但仍然保留著許多不良的戎狄風俗。公孫鞅頒布法令,讓少數民族的日常生活、起居習慣必須以中原風俗為基準。
在兩次變法的作用下,十年間,秦國出現了驚人的變化,因為上下一心,貫徹新法,秦國一躍而成為“家給人足”,“鄉邑大治”,“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的霸權大國。就連周天子也派使者送祭肉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
4得罪貴族,慘遭車裂
公孫鞅的變法,存在著各種各樣不可調和的矛盾,並且愈演愈烈,以至於公孫鞅在秦孝公死後,失去了一切屏障,被害身亡。
(1)變法衝突
公孫鞅的變法雖然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但是因為改變了法,得罪了保守派,也嚴重危害了舊貴族的權益,因而矛盾不斷擴大,日益變得尖銳。
在禮、法方麵的衝突,公孫鞅以法度來加強君主專製,改變舊有禮製,也是變法之初遭到了大臣群起而攻之的主要原因。
另外在爵製方麵,公孫鞅堅持“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男女奴隸)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而無所芬華”,以致湧現了一批因“軍功”而封的新貴族,原來的宗室貴族勢力受到壓製,使得新舊貴族之間不斷發生衝突。但是公孫鞅並沒有從根本上反對貴族的特權、爵秩等級製度,隻是將特權轉化給了新貴族群體。他還根據秦的舊製擴大製訂了新的二十等級爵製:將爵秩分成二十個等級,表麵看起來,新爵製與古代五等爵名稱大不相同,但實際上等同於五等爵。他增加等級的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可獲得“軍功”的獎勵。而且人們一旦獲得爵位,還可能享有除田宅、臣妾之外的權益,即可以按爵級獲得供驅使的“庶子”,不僅獲得奴隸,還可以獲賜服役的農奴。此外,爵至五大夫以上,還可以有“賜稅”、“賜邑”的優待,當然這個級別一般的平民出身是很難達到的。公孫鞅還規定:凡有爵者,如果犯罪可享有特權,減輕罪責,從輕發落,或者免除罪名。爵級越高,所享受特權越多。由此可見,公孫鞅的變法非但沒有廢除等級製度,還將其擴展升級了,結果就是造成了社會上存在越來越多的特權階級。
另外,在土地的國有私有方麵,公孫鞅變法的初衷,是實行田製國有製,即國家按農民戶口授予土地的授田製。農民則成為國家的“編戶齊民”,負擔賦稅、徭役。在變法之初,是可能做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的。但是在秦國的現狀下,公孫鞅的授田製未能像最初期望的那樣貫徹執行下去。以至於後來,漢人賈誼、董仲舒等都譴責公孫鞅廢井田事實上是侵占了農民的私有土地。
此外,公孫鞅變法的一大特征就是重農抑商。公孫鞅認為農業、耕織是生產之本,而工商業則是末業,尤以商業為他所不提倡。但他在此方麵的政策對於國民經濟的發展毫無益處。
總而言之,公孫鞅變法,雖然取得了巨大成效,也成功地帶領秦國走向了富強,但是並沒有真正保護農民與新興工商業者的利益,尤其嚴酷的律法和連年的擴張戰爭令百姓難以忍受、不堪重負,使得大量農民陷於破產境地,奴隸隊伍不斷擴大,最終成為秦末農民起義主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