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貸款金額、期限與利率

第八條境外投資貸款的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借款人在境外投資項目中應出資額的70%,如超過70%,需經總行主管部門批準。借款人出資額按照項目有關出資協議確定。

第九條貸款期限根據項目投資回收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5年,如需超過15年,需經總行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人民幣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製定的出口賣方信貸利率執行,外彙貸款執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規定的外彙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