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 土地革命中毛澤東對富農政策的演變(1 / 3)

富農問題,是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土地革命鬥爭中所不能回避的問題。毛澤東關於富農政策問題的理論,是他領導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探索中國土地革命路線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般地講,富農是農村中的資產階級。他們大都占有比較優裕的生產資料和資金,經常以雇工剝削為其生活來源的一部或大部。他們與地主的區別是自己參加勞動,在這個意義上,“它又是農民的一部分”。⑴而中國的富農,由於曆史和社會的原因,又具有其特點。一是具有濃厚的封建和半封建的性質,他們大多有一部分土地出租,還兼放高利貸。這是因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件下,從個體小農經濟中分化產生的少量富農經濟,力量十分單薄,不可能衝破帝國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經濟和封建經濟的多重束縛,所以,造成他們的畸形狀態。二是這種富農經濟在整個中國農村經濟中不占重要地位。在中國,富農大約占農村人口的5%,占有10%~15%的土地。而在十月革命前的俄國,富農占其農戶總數的15%,占有全部耕地麵積的一半。這說明中國的富農經濟在整個農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富農剝削不是農村中的主要剝削方式。

但由於富農在農村的經濟地位處於中農和地主之間,對富農的政策得當與否,直接影響著能否團結中農、孤立和打擊地主、滿足無地和少地貧農對土地的要求,同時也由於對富農的政策還牽涉到對工商業者的政策,所以,富農問題,成為一個極其敏感和重要的問題,是關係到土地革命成敗的關鍵問題之一。

毛澤東是中國共產黨內最早運用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的方法分析中國農村社會各階級的。1926年1月1日出版的《中國農民》,發表了他寫的《中國農民中各階級的分析及其對於革命的態度》一文,他用一定的篇幅論述了介於“大地主”和“自耕農”之間的“小地主”階層。毛澤東認為這部分人占農村人口的11%,“其來源大部分為力田起家即自耕農升上來者,亦有一部分都市商人購置土地,又有一部分為官僚後裔之衰敗者及現有之小官僚。其剝削方法為重租、高利貸和剝削剩餘勞動三種。”其血統與大地主要親,與農民協會要疏,“為中國的中產階級”。這裏所說的“小地主”,實際主要就是指富農,但也包括了小地主。毛澤東勾畫了他們的基本輪廓和政治傾向,為指導當時正在興起的現代農民運動提供了初步的階級分析。

1927年3月,毛澤東在對湖南地區的農民運動進行深入考察之後,第一次提出“富農”的概念。他認為“鄉村人口中,貧農占百分之七十,中農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和富農占百分之十。”對於農民運動,富農的態度始終是消極的。

大革命失敗前後,根本取消地主土地所有製被提上議事日程。於是確定沒收土地的對象和範圍也就成為一個急切的問題。中共“五大”和八七會議確定沒收大中地主的土地,對於小地主的土地不沒收而實行“減租”。毛澤東對此有異議。他認為:中國大地主少,小地主多,若隻沒收大地主的土地,不能滿足農民的要求和需要,要能全部抓著農民,必須沒收小地主的土地交給農民。⑵而富農、中農的地權不同,農民要向富農進攻了,所以要確定方向。⑶遵照毛澤東的意見,改組後的湖南省委第一次會議,通過了“貧農領導中農,拿住富農,整個推翻地主製度”的階級路線。這裏,毛澤東第一次對富農和小地主做了區分。

總之,在這個階段中國現代農民運動還隻是初步開展起來,土地革命基本上尚未實行。但是站在第一線領導農民運動的毛澤東,就明確提出了農村革命的階級路線問題。他不是一般地提出貧農是主力、中農必須爭取,打倒土豪劣紳等口號,而是具體地分析了農村各階級,特別是一開始就注意到富農問題的複雜性和對富農政策的重要性。他認真分析了中國富農的構成、經濟地位和剝削方式,及其政治傾向。他不是簡單地把富農歸結為反動勢力,而是既指出富農對農民運動的態度始終是消極的,斷不能望其勇敢地跑上革命的路,同時又看到富農區別於地主的一麵。正是基於這種審慎的分析,毛澤東在討論確定沒收土地的對象和範圍時,沒有去爭論究竟是沒收占有二百畝以上土地的地主的土地,還是沒收有五十畝以上的土地的地主的土地,而是從地主和富農在剝削方式等方麵的差別上,提出“拿住富農,整個推翻地主製度”的方針。因此,他關於土地革命的方針較中共“五大”和八七會議通過的方針,更切合實際。需要指出的是,這個階段,毛澤東對富農問題的認識還是初步的,不是十分深入和準確,顯得比較直觀。因而對一些概念的運用還比較含混。

毛澤東對富農問題的認識是在同“左”的和右的錯誤幹擾進行鬥爭的過程中逐漸明確和深化的。

秋收起義後,毛澤東率領隊伍深入井岡山地區,開始了土地革命的偉大實踐。但是這場摧毀封建統治基礎的土地鬥爭,一開始就受到黨內“左”傾盲動主義的嚴重幹擾。首先是以瞿秋白為代表的“左”傾盲動主義,他們不加分析地認為:富農、商賈與地主、高利貸者同是“中國農村的剝削者”。因此,要沒收一切土地,取消一切債務。要以“不顧忌的手段”去鎮壓“貴族式富農”的反動,防止他們同地主勾結。

中央的錯誤指示逐漸貫徹到各革命根據地,先後造成湘贛邊界的“三月失敗”和“八月失敗”。毛澤東對此進行了抵製。1928年10月,毛澤東主持召開湘贛邊界黨的第二次代表大會。大會提出今後農村鬥爭的策略是“團結貧農,抓住中農,深入土地革命,實行赤色恐怖,毫無顧惜地殺戮地主豪紳及其走狗,用赤色恐怖手段威脅富農,使不敢幫助地主階級。”這一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央“左”傾政策的影響,但又有所區別,其區別之處就在於它不認為富農和地主一樣同是革命的主要敵人,而認為在土地鬥爭取富農中立的必要和可能。毛澤東當時痛感打擊中間階級過重,使分田運動“大受阻礙”,造成了我們的孤立,“此問題實在嚴重得很”。

1929年7月,毛澤東主持召開中共閩西“一大”,並親自為大會修改了《政治決議案》。這次大會貫徹了黨“六大”的土地革命路線,在總結井岡山和閩西土地鬥爭經驗的基礎上,對中共“六大”製定的對富農政策做了具體的落實和發展。第一,富農在政治上是反動的,但與豪紳地主不同,是可以中立的。第二,在革命初期時,應集中力量反對地主豪紳,對富農則“不沒收其土地,並不派款,不燒契,不廢除其債務”。當革命已經發展,廣大群眾已經起來,革命勢力有了保障時,黨應幫助貧農分配富農的土地,但隻沒收其“自食以外的多餘部分”,不可過分打擊,以保持其中立。第三,“富農凡親自參加勞動者,可以參加政權”,但必須防止他們占據政權中的領導職位。⑷第四,允許富農放債、雇工和出售餘糧,即給富農經濟留有活動餘地。同時,又對其放債利息、雇工報酬和糧食價格作了具體的限定。⑸

中共閩西“一大”製定的對富農政策表明,毛澤東從中國農村各階級的實際狀況出發,從開展土地鬥爭的策略需要著眼,已經擺脫了中央“左”傾盲動政策的幹擾和影響,製定出比較切合實際的對富農政策,對富農問題的認識也較以前加深。他不僅從鬥爭的策略上考慮,提出要爭取富農中立,而且認識到富農一般還自己參加勞動,富農經濟還有資本主義化的一麵。因而,對富農的政策和對地主的政策應有原則的不同。

正當毛澤東領導贛南閩西軍民按照正確的土地革命路線,轟轟烈烈地開展土地鬥爭的時候,來自共產國際和中央的錯誤指示,又使黨對富農的政策受到嚴重幹擾。1929年6月7日,共產國際執委會發來《給中共中央關於農民問題的信》,指責中共在對富農問題上犯了嚴重的策略錯誤。來信認為,中國的富農絕大多數“都是小地主”。因此,不要害怕富農退出革命,在反對地主的同時,應加緊反對富農的鬥爭。9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接受國際對於農民問題之指示的決議》,指出:“同一富農既然在他的半封建性上決定了他必然走向反革命,決沒有又因為他的資產階級性而參加革命。”因此,“黨的策略決不應企圖聯合富農在反對封建勢力的戰線之內,而應堅決地反對富農。”此後,在李立三指導下的黨中央,指示各根據地普遍開展反富農鬥爭,在黨內還開展了反對“富農路線”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