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輯 花香滿徑
這花是極有靈性的,隨著太陽一點點地升高,花的顏色逐漸滲進粉紅,再慢慢深下去,在暮色四合的晚風中轉換成深紅。
黑發不是唯一的選擇
我決定把黑頭發染成別的顏色是在染發流行了近十年之後的今天,不知在哪一刻,我一下就轉變了三十多年根深蒂固的觀念,哪眼看有色頭發哪眼好看,我決定染發,紅色、黃色、棕色都行。我現在是一個男人的妻子和一個男孩的母親,為了尊重他們,也為了讓他們有個心理準備,到家後便鄭重地通告了他們。兩人均抬頭看向我,滿臉驚愕。不置信地問:染發?你?我認真地點頭。他接著說:以你的年齡,有點偏大了吧?我答:染發人顯年輕。另一個說:學校從不讓染發,可見不是好現象。我說:當然。你們的任務是學習,我的任務是呈現社會的美好麵,做街上流動的風景點。那一個又說:別嚇我們了。我依然和聲細氣:不會。街上滿眼的紅頭發、黃頭發也沒嚇到你。況且,我染成葡萄紅,根本看不出來的。另一個驚呼:媽,你傻呀。看不出來染了幹什麼?白花錢啊!
我力排眾議,把腳踏進發廊,把髒坐到了搖椅上,把頭交給染發師去撫摸。他用溫柔的手僧著我的頭發:過去染過黑色?我說沒。他又問:怎麼這麼黑的?我答;自己長的。他說:太黑了,像染過的。
這也是我決定染發的一個原因。頭發太黑了,在吒紫嫣紅的人堆裏,真實的黑發顯得很假。我不止一次被人質疑:頭發染了?怎麼不染點顏色?我曾為這一頭黑發驕傲了三十多年,卻被人疑為是人為的,我本是一個比較守舊的女人,曾認為滿世界的頭頂都變成調色盤,而我也會堅守一頭黑發靜觀世界變化,卻不想現在這麼堅定地要染發。
中國人自詡“黑頭發、黃皮膚”,其中含了很多的自豪在裏頭。我們小時更是以黑發為榮,一句“黃毛丫頭”惹得多少女孩眼淚謗沱。母親為了女兒擁有一頭烏黑閃亮緞子般光澤的頭發,在女兒五六歲時還為其剃光頭發戴上帽子“炯”,據說這樣“炯”長出來的頭發會很黑。有的女孩在十歲前不知剃過多少次這樣的光頭也沒換來一頭黑發,那種自卑無法表達。
中國人的想象力非常豐富.現在的克隆技術大概也是受了孫悟空拔一根毫毛吹一口氣變一群小猴子的啟發吧。小時候聽老人講故事,鬼怪的形象總是紅頭發綠鼻子,腦海中一下跳出頂著一頭紅發麵目猙獰的魔鬼來,被驚嚇了許多年。
這個社會的變化越來越快,這個社會越來越寬容,現在滿街流淌著紅頭發、黃頭發,純金色的頭發,甚而還有挑染一縷綠頭發、白頭發的,黑發成了老齡婦女及落伍的象征,對女人來講,流行是不講道理的,什麼流行什麼好看,便群起去染發。有報道曰:體質過敏者染發後頭發極易脫落,造成禿頂。還有報道說:染發藥水含有患癌物質。對女人來講,這樣的事概率極低,和自己扯不上關係,再說.美才是重要的。漂染過的頭發就是美嗎?美和許多東西一樣已成為快餐性的。流行著就美麗著,跟著時尚是沒錯的。
怎樣安穩,怎樣生活
買下一件羊絨衫,好看是一個方麵,主要是它的質地,手感柔軟,絨麵豐滿。羊絨是動物纖維中最細的一種,細膩、滑糯,輕而暖,素有軟黃金之稱,有一種質樸的典雅和高貴感。
買回,隱隱不安。團巴團巴就那麼一握,價格卻高達千餘元,對某些人,千餘元不算什麼,對我,千餘元也不算多,況且,他也說:又不是天天買。可內心的不安越壓冒頭的願望越強烈,終至影響到心情不快樂。我決定把衣服退回商家,他不悅,說,瞎折騰啥!我鄭重地表明:這件衣服,我真的是不能穿,農民苦巴一年才打多少糧食啊!
他終於知道我心裏的症結。是不是真如他說,我“成熟”起來了呢?十年前,我花兩千多元買皮衣,花七八百元買外套,眼都不眨巴一下。那時侯的收人還不如現在高,錢捏在手裏,沉甸甸的,一張張點給商家,手飛快地撚,愣都不打,根本不知道心疼。現在因為刷卡,錢無須再經手過,按理心裏不該有阻礙感,應該好好享受羊絨的熨貼和溫暖。可是不行,不僅是這件羊絨衫,從什麼時候起,超過五百元買單衣心就豁豁地疼了呢?總覺得那已不單純是一件衣服,而是我的父母親、我的兄弟姐妹、以及普天下的農民麵朝黃土背朝天在毒太陽下或者在寒風裏揮汗如雨,整地、翻耕、播種、間草、除蟲、收割、碾穀……手上滿是老繭,臉上滿是汗漬,到頭來,才能收獲一件高檔衣服的價錢。再說,這上千元的衣服,買回,我的喜愛能持續多久呢?就如那件皮衣,隻穿一季,餘下的日子就是閑置。在以後的歲月裏,它的作用除了占據衣櫃的一角之外,再穿上身的幾率幾乎是零。如果這件羊絨衫也逃不脫這種宿命,實在是有些糟蹋,不僅是對衣服,還有那用辛苦賺來的十幾張人民幣。
近日和朋友逛至羊絨衫專櫃,我講起這次買衣經曆和心理路程,她說:原來有這種心態的不止我一個啊!她扯了一下自己身上那件紫花的對襟開衫說,比如這件衣服,那麼薄,那麼小,就花去我近兩千元。買回,怎麼看怎麼不知道值在哪裏。買,就心疼,不買,卻念念不忘,喜歡得不行。好在花錢不要向誰伸手,也無須向誰報賬,就是這樣,閑話提及我也隻告訴他衣服一半的價格,或者是價格的三分之一。我不是顧忌,我是連自己這關也沒有過啊。
我是在農村“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環境中長大,接受的教育就是節儉、樸素,可她,自小就被時尚雜誌奢華風引導和熏染,怎樣吃怎樣穿怎樣住,生活在奢華中卻一直以為奢華就是正常生活的人,怎麼也會心疼錢呢?她分析,大概是年齡的增長,加上閱曆,以及這次汶川地震對我的震動,開始反省對生活的態度,她總結,人的內心總是想放縱的,不控製就是無節製。有些錢,應該有更好的去處和用途。
另一個密友,和我,有著相似的成長經曆,經過多年的打拚,現在擁有至少在買衣方麵可以隨意支配的金錢,買上萬元的貂皮也不含糊,可我知道,她有一個“穴”是不能點的。女友是個孝順的人,常常買衣給她已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母親年輕時,不舍得吃不舍得穿,總把好的留給孩子,現在有能力了,要讓母親的老年光鮮起來。母親先是斥責:買了做什麼,我能穿多少?後來就是惱怒。老母親還有一個“毛病”,對每件衣服都要問價格,包括女友身上穿的。她總是含糊地答:不貴。母親問:不貴是多貴!她心裏就有了怯意,千元的縮成百元,百元的減成十餘元,就這樣還是常常被老母親告誡:過日子要有價值觀念,要細水長流,哪有這樣沒規劃的!
年少時,總幻想著某一天可以把一件裙子赤橙黃綠青藍紫各擁一條,可以享受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的愉悅,現在,有了些許的購買力,內心卻擺脫不掉生為農民的習性,習慣性地把物價等換於糧食。我知道,自己的心裏已形成一條戒規條律,隻要是喚起心底不安穩不踏實的,都會放棄。
對我來說.和外表比起來,心裏的踏實和安穩更重要。發細如絲
“三千煩惱絲”是對頭發最形象、最貼切的比喻。整形手術還沒流行,女人對胸、對臉、對臀等部位不敢下刀之前,女人最愛對頭發動剪。
女人對頭發動剪,也是懷了“壯士斷腕”的悲壯,但對美的天性和渴望讓她們義無反顧。“不好看也沒關係,反正還長來。”就是因為“反正還長”,女人對頭發是又憐愛又豁得出去。
頭發剪出來,如果效果不如想象的好,煩惱不亞於丟了錢包,女人隻有用阿Q法療傷,“剪頭三天醜”,長長就好了。就一門心思盼望頭發長、長、長,可長長後女人還是去理發店。這就是各種檔次的理發店爆棚的原因吧?大街像下了場透雨,美發店如雨後蘑菇一樣滋生。有朵“蘑菇”用黑底襯出“絲絲秀”三個金字作招牌,使人浮想聯翩並無緣由地生出信賴。
懂得頭發如“絲”的人肯定心細如發。而能把根根“絲”秀出“彩”來,那就是一名不尋常的男子或女子,這個男子或女子,就是某個美發廳收費昂貴用來外打的招牌。
民間曆來有嬰兒滿百日剪胎毛和周歲行“剪發禮”的習俗,目前社會上還流行用胎毛製作毛筆留作紀念,可見頭發對人的重要程度(發在人之最啊,嗬嗬,是頂上的風景)。特別是上個世紀,剪不剪頭發最終上綱上線到一個人是否願意與清政府決裂的政治標準。辛亥革命成功後,中華民國成立,居然頒布了《剪發通令》,限令二十日之內一律剪除辮子,導致每個剃頭店鋪生意異常火爆,有個店老板就在春節貼了一幅應景對聯:握一雙拳,打盡天下英雄,誰敢還手;持三寸鐵,削平大清世界,無不低頭。
不僅男性,女性的頭顱也經曆過難以承受之重。遠的不說,從二十世紀初開始至現在,女性發式更反映了時代的烙印,縱觀一個世紀以來的發型變革,多伴隨著社會變革的步伐而衍生,直到步人二十一世紀後,腦袋才真正沒有任何附加意義地成了“發托”。
在現實生活中乍見初留長發的男性是九十年代後,那感覺猶如白麵饅頭上蹲了個黑蒼蠅,不舒服,但也無大礙。古詩有雲: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長發再不代表優愁困苦了,代表的是前衛和時尚。F4的TV裏,四個大男孩長發飄飛,也隻能用一個字來形容:帥!除了現在的社會包容性超強外,還有一點是重要的:長發男子好看啊!好看,誰不喜歡看?!而蔡依林的發型就多少顯得本分。這些明星的頭頂已成為領跑當下年輕人的風尚標。
我認識的人中有兩個男人都緊跟時尚,在很多年前就留起了長發,那時候留長發的好像都是畫家和攝影家,藝人僅限於劉歡。他倆就那麼把長發披散著,偶爾束成把,把大街作後院閑庭信步。這兩個人有一個共同處:膚黑!給我的感覺也是一個字:髒!那麼長長的頭發,亂亂的,柴柴的,荒草一樣披在黑臉上,不爽!
我很小的時候,通往村莊的路口隔三差五就來一位挑著擔子的壯年男子,一並挑了陽光徑直來到河岸旁的古柳下。挑子已看不出原有的顏色,構造分成兩部分,一頭是坐凳,長約四十厘米、寬二十厘米,凳腿之間設有三個抽屜,藏著理發的所有工具:剃刀、推子、剪子、毛刷、撲粉等,另一頭挑著洗頭用的鋁盆(銅盆已經很稀少了)和毛巾架,下麵是炭火,由此衍生出“剃頭挑子一頭熱”之說。師傅在柳樹下擺開架勢,拿把亮閃閃的剃刀,在剛(讀去聲)刀布上“霍霍”地來回蹭。雖然剃頭挑子從不吃喝,可在家家連院牆都不砌的鄉間,很是惹眼。據說剃頭師傅都有一個作用類似貨郎鼓的“喚頭”,長約三十厘米,尖頭,帶柄,形如一個大鑷子。再用一根長約十厘米、直徑約一厘米的小鐵棒由喚頭的兩隻腿中間隙縫向上猛撥,發出清脆悅耳的“吮……汪洋……”,用來招徠顧客。可我從來就沒見剃頭師傅們用過,主要是串鄉根本用不著。這時男人們都吃過了中飯,就在柳樹下聚了堆,先來的那位心甘情願地坐上凳子被剃頭師傅推頭光臉,餘下的男人亦蹲亦坐邊等待邊閑談邊欣賞師傅手藝的嫻熟。好一幅閑適的市井圖!剃頭師傅也是“磨刀不誤砍柴工”,幹活不耽誤說話,但眼睛須臾不敢離開手下的那顆頭顱(那顆頭顱也不敢亂動),他手裏握著的可是一把可以在瞬間就改變一個人麵目的鋒利的刀!
男人坐上凳子前都會給剃頭師傅說一個字:短!剃短了才可以間隔的時間長,省錢!
男人的頭,女人的腰,光能看,不能著。剃頭師傅真是一個例外,把男人的頭摸遍了哩!
女人從不讓剃頭師傅給理發,她們有更省錢的路:互相剪。慢慢就有手巧之人練出一手好技巧,升格為一村女人的剪發師,當然是免費的。農村的女孩子要出嫁,為她們盤發做嫁衣的,就是同村的這些大嬸大娘。
我在三十歲之前,頭發總是攏到腦後紮成一把,或者辮成辮子垂到胸前,很少進理發店。不是沒有對時尚的渴望,皆因在追求美的過程中受過挫:小時候被母親揪住胡亂剪短,要不就是紮衝天羊角辮;長大些被讀大學的姐姐剪了個娃娃頭,致使臉如“磨盤”的我,被黑發覆蓋到眉毛後臉就是塊柿餅子,更扁更圓,那發型又像頂西瓜帽在頭上,罩了好長一段日子,才被領去城裏的理發店燙卷了“牙子”(劉海),誰知這一燙,又一下子“老”了幾歲年紀,最後隻有攏到腦後作“清純”樣。結婚前去拍婚紗照,照相館又要求燙劉海(那時的婚紗照千篇一律),我是寧願放棄拍婚紗照,也沒去燙“牙子”。
“油不油?先看頭。"C光潔的額因為成年累月無遮無擋,開始書寫滄桑。我在三十歲,領著和我齊肩的兒子進了理發廳,坐在搖椅上,眼神複雜注視著鏡中那個長發女子,突的生出了些許悲憫來。在猶豫不決中,理發師的剪刀已毫不憐惜地“喀嚓”,那一刻,我真切地聽到了心因疼痛而發出的呻吟。徹底與“清純”告別。
從此和美發店結了緣。革命燙、數碼燙、爆炸燙、煙花燙、拐子燙、藝術燙、離子燙、加能燙、扭扭燙……年少的兒子感歎:媽媽,女人為什麼要和頭發過不去呢?是直的非得要燙成卷的?是黑的非得要染成彩的?
時尚、簡約、淩亂卻不繁複,線條簡潔卻不規則的流動,兩個區別的概念,兩者完美的統一,分明是另一個俏麗的女子,這可是理發店給予我的!曾在報紙上看到法國科學家帶來了頭發革命:吃藥可換發型變發色,還可令早衰的銀發複原。說,這對愛美的女性是一大福音哩!
是藥三分毒,是不是福音還是要時間來驗證。
踮起腳尖看世界
高跟鞋是一個女人的分水嶺。
穿高跟鞋之前,你是小孩子,穿高跟鞋之後,你是女孩子。
女人喜愛高跟鞋是天性。
我的小侄女那麼小,對高跟鞋就表現出異乎尋常的興趣來,常常穿了她媽媽的鞋,學了模特走貓步,從臥室到客廳,從客廳到臥室,興趣盎然。不足七歲的小孩子,小小的腳掛在大大的鞋裏,邊搖擺邊傻笑邊左右環顧,高跟鞋襯托出她的天真,也烘托出小小的風情來。
我的母親一生都沒穿過高跟鞋,我們村我母親那輩女人和高跟鞋都沒有攀過親,她們的腳長年和土地親近、廝磨,高跟鞋在暄軟的土裏沒有立錐之地。
所以,高跟鞋對我的啟蒙,就沒有小侄女那麼早。可我對高跟鞋,可以說是一見鍾情!
我家雖在農村,但地理位置相當好,徐沛“大”公路從我們村中心穿過,我家離縣城九裏地,騎車也就半小時,離鄉鎮隻有三裏。我那時還小,很少去縣城,可我們村比我大的女孩子是去縣城的。高跟鞋就是從她們的腳上進人我的視線的。
確切地講,那鞋還不能叫高跟,充其量也就是個中跟,跟形四四方方,像塊橡皮粘在鞋跟處,比現在的男鞋跟略高一點,麵料是布質的,細方格紋,灰色,淺頭,方口,腳跺處攀禪。
就那麼一點跟,矮胖的四妮穿上就好看了許多哩!
對我,是一種強衝擊!
我腳上一年四季、從小到大長期穿著的是媽媽一針一線做的鞋,白底黑幫,鞋底像桌麵一抹平,走路時別說收腹了,不後翻不挺肚就不錯了,農村人很少有弓腰駝背的,是不是平底鞋的功勞呢?
高跟鞋就不一樣:拔個!三花兒雖然比我大好幾歲,還沒我高,高跟鞋上了腳,個頭立馬見長,差點把我比下去;況且,穿高跟鞋的感覺和穿了自家的布鞋氣質完全不一樣,頭也抬了,胸也挺了,腰也直了,腹也收了,臀也擺了,加上兩條胳膊甩動著配合,咦!聚焦了全村人的目光哩!
高跟鞋就此在我心裏紮了根。不敢開口向媽媽要,一是年齡小,二是在上學哩!可看到三花兒穿了高跟鞋在高低不平的土路上扭,豔羨得很!
母親終於發現了我偷偷地拾塑料,攢知了猴(蟬)的外殼,聚集頭發布頭什麼的,賣給貨郎挑子。母親奇怪我那麼小(在她眼裏我一直都小),卻有了那麼“大”的心思:居然攢錢想買高跟鞋!
臨近春節,母親把一個長紙盒遞到我手上,裏麵裝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高跟鞋!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收集破爛賣來的幾毛錢(那年月破爛也少的),悲喜交集,摟了媽媽的脖子哭。
這雙鞋的價格是三塊多錢,蠻貴的。
整個寒假,我把媽媽做的結實暖和的紅條絨棉鞋扔到了床底下(老土),天天穿了高跟鞋在村裏晃蕩,那鞋就兩層單布,特薄,腳麵全露在外麵。我每至冬天腳趾頭腫得個個像胡蘿卜,病根就是那時落下的!
十八歲我擁有了一雙真正的高跟鞋:紫色,尖頭,細跟,高約兩寸,牛皮,六十三元。是用第一篇小說的稿費所買,還餘下十七元錢。
從此高跟鞋成了我的主打鞋。
一路走來,坡跟、鬆糕跟等等不停變換,我唯獨愛充分體現了女人味的細高根,累,但值得!
記得在哪兒看過一句話,說高跟鞋是進人男人世界的一張人場券,說的就是細高跟鞋。僅憑這一句就可以看出男人對高跟鞋所持的態度!婚後男人對高跟鞋依然欣賞有加,那隻限於對別的女子的腳後跟,對男人來說,高跟鞋是主外的,平跟鞋是實用的,也是使用的。其實,男人同樣明白,女人的高跟鞋情結,不是風情不是精致能概括得了的,更多的是女人對生活的熱愛和向往、理解和追求,對自己的愛惜和褒獎。
高跟鞋成為女人對生活態度的宣言。
母親看我四季穿了高跟鞋嫋婷,心揪揪的,總怕我威了腳脖子。她對我從不威腳脖子佩服得什麼似的。轉而她又擔心那鞋跟:還沒手指頭粗,怎麼承載你百十斤的重量的?她說:我的兒!她不是在喊我,她是在心疼那鞋跟哩!
女人,穿上高跟鞋,“踞起腳尖看世界”!
踮起腳跟走世界
“走”是一個動詞。在字典裏,“走”的解釋為走路、步行、往來、移動、離去……所有與“走”牽扯的詞彙均是用腳來完成,在平跟、高跟的鞋子中,適合“走”的,平跟當是首選:舒適、踏實、健步如飛。生活中所謂的“走”,不見得是大踏步直奔目的地,雖然一定要有目的地,所以,不是實用到抬腳就平底不可的,特別是對享受過程、注重感受的女人,要走出嫋娜步態,風情萬種,就離不開讓女人踞起腳跟來的鞋子。
張愛玲筆下的趙壓,雖然老來混得很慘,可年輕時也是風光無限,“穿了最高的高跟鞋,二藍軟綢圓裙……白袖襯衫是芭蕾舞袖,襯托出稚弱的身材”,這個“襯托出稚弱的身材”的,不是芭蕾舞袖的白袖襯衫,而是那雙“最高的高跟鞋”。
自二十世紀以來,高跟鞋作為一種時尚文化和時尚風向,勢頭一直強勁不衰,上帝對女人的鍾愛,很大一部分體現在鞋跟上。我想東施隻所以奇醜,是因為沒有很俏的高跟鞋“襯”,假設她一旦把腳放進高跟鞋魔幻般的匣子裏,無需效顰,足音裏,自然會敲出節奏和自信!
我的鞋櫃,天生具有“審美”的趣味,還有嫌貧愛富的勢利,敞開胸懷擁抱的全是高跟鞋,運動的平底、居家的軟拖一律不接納。它像人的胃,對美食,總是貪心。想吃進一雙新鞋,就要請出一雙舊鞋讓窩。
那款大紅色尖頭細跟的鞋子,久不沾腳,卻一直占據著鞋櫃中心的位置,每次看到,都有潮水樣的記憶,漫過腳跺,淹沒我。這是他陪我買下的唯一的一雙鞋,當時,兩人裏有一對清醒著盲目著幸福著:就要被冠以新娘新郎的頭銜了!就是穿了這雙鞋,把我從母親的嬌嬌女變成了別人隔靴撓癢的兒媳婦。雖然明知這樣的紅鞋質量再好也不會穿長久,還是買下,配了紅絲絨的旗袍開叉,把雙腿修飾得又直又長又感性。雖然,除了那天的婚宴,它的出鏡幾率幾乎是零,可還是愛它,物質有時不是拿來“用”,而是用來作“記號”。這是重要到把我整個人生都改寫了的一雙鞋。
那時年輕,不喜歡豔色,認為一豔就俗。事隔十年,我的口味大變,對“豔”色的紅鞋突然鍾情,常常用細細的紅攀帶在高跟擎起的腳脖處繞了一圈又一圈,單把腳趾露出來。
女孩子大都在第一次麵試才穿上第一雙高跟鞋,一旦上腳,便是她獨自“走路”的開始。從此,這鞋子夾不夾腳,磨不磨腳,壓不壓腳,威不威腳,隻有她自己體會和承受!女人天生有駕馭高跟鞋的能力,很快就會掌握穿高跟鞋的要領,發現高跟鞋的優勢,再離不開鞋跟上高出的那幾厘米。
男人總說女人穿高跟鞋是受罪,可還偏偏喜歡看女人穿高跟鞋。以女人的精明和勢利,如果高跟鞋沒有顯著的優勢,定不會委屈自己的腳。
曾經在一個彩排現場,一群老阿姨腳蹬白色高跟鞋在走秀,和鞋跟相得益彰的,是花色旗袍和花白華發。感動於她們對生活的熱愛和對生命的珍重!有高跟鞋的幫襯,她們後麵的路,會走得更從容、更出彩。
鞋跟再高,也高不過女人的心性!所以,女人不僅踞起腳來看世界,還踞起腳跟滿世界嫋婷!
棉花
在所有的農作物中,棉花的種植是最麻煩最費事的。從在柳芽下浸種、習苗、整地、撒肥、移栽,春陽裏培棵、冊叉、掐頂、捉蟲、打藥,到在瓦藍的天空下拾花,在凜冽的寒風中拔棵,都是最累人最馬虎不得的活。
在所有的農作物中,以斤論值,棉花的價錢大概也是最高的。前幾年,農村每家每戶都不嫌其苦其累種植棉花,還不是讓每分土地都能帶來超值利潤。棉花的種植有很多種,每一種種植的過程都像女人孕育的過程,需要優良的種子,肥沃的土壤,科學細心的培育。嚴格地講,沒有哪一種植物像棉花這樣一生開兩次花,第一次花開是為第二次開花作準備。棉農早上起床之後,不做早飯便去田頭轉,在清晨的微風裏呼吸土地腥濕的氣息,還有棉棵的青澀味和輕微的農藥味,這才是農人一天生活的開始。不知在哪一天的早晨,你會猛然看見黝綠的棉田裏開出的第一朵花,淺淺淡淡的鵝黃,美得人欣喜若狂。這花是極有靈性的,隨著太陽一點點地升高,花的顏色逐漸滲進粉紅,再慢慢深下去,在暮色四合的晚風中轉換成深紅。這也極像一個女人的一生。第二次開花便是果實了,雖然是果實,但那確實是在開花,確切地講叫“吐”花,形狀和第一次相同,四瓣,純潔似雪,花開極致。拾花的工作大都是女人幹的,因為不需要大體力,卻需要耐力和韌勁。女人們站在棉溝裏,胸前掛一大布兜,把一朵一朵的花摘下裝進布兜裏,直至像孕婦般挺起了大肚子。在所有的農活中,這是一種最具詩意的勞動了摘花。雖然胸前越裝越重的布兜把你墜得腰酸背疼,在棉趟裏行走更是舉步維艱,本已粗糙的手又被四處探出的棉叉劃出了幾道血口。但女人們還是和滿田燦爛的棉花一樣,快樂外溢。
在所有的農作物裏,和人最親近的也數棉花了。我們剛一落地,就穿上祖母和母親早早為我們備好的棉襖,並在棉襖外裹上小棉被。我們是穿著母親親手做的棉鞋或棉布單鞋下地走出了人生的第一步,夏天我們穿著棉布汗衫納涼,在夜空下和星星眼對眼說話;冬天我們穿著棉襖棉褲取暖,並擁著棉被做夢。我們在棉花的簇擁下包裹下長大。結婚,再窮的家庭母親也要為女兒陪嫁為兒子添置幾床棉被。這是一件非常有寓意的活,母親把全莊的嬸子、嫂子過濾個遍,找來四位父母健在、兒女雙全的來縫製被子,意在把她們的福氣帶給兒女。棉花是絮彈過的,暄厚綿軟,鋪在雪白的棉布裏子上,覆蓋著七彩的“百子圖”被麵。幾位嬸子、嫂子坐在幹幹淨淨的地麵上,上身前傾,個個都像畢加索畫中的女人,乳房下垂、胯骨寬大,把棉被擁人懷中,穿針引線,不時把雪亮的銀針在頭皮上磨擦幾下。縫製被子看似簡單,實則需要好眼力(每趟線都需直),好臂力(一根小針穿透一床厚被),好手力(針腳密致均勻)。小孩子莫名其妙地興奮著,在旁邊蹦來跳去,把覓食的雞都嚇得不敢偎近。
我剛記事的時候,我的小姑姑正值青春年少,被生產隊編人“種植專業隊”。我那時看見她們頭戴草帽、嘴捂口罩,一手壓閥門一手舉噴槍,在齊間深的棉田裏為棉花噴藥,讓我羨煞。
我在上小學時,跟著學校響應毛主席號召:學工、學農、學軍。在老師的帶領下背著空書包幫生產隊拾棉花。已是初冬,棉花杆上隻剩下一些小的、癟的、沒有力量盛開的花,隻有這時農人才敢讓我們進地,這一天簡直就成了我們的節日,拾花倒在其次,中午在隊裏吃的那頓大鍋飯,才叫熱鬧和壯觀。
長大至少年,曾在暑假的兩個月裏到供銷社的收夠站收花,這種收購站專收棉花,過了季節就撤掉。大院門口一溜排開四五台磅秤,我負責其中一台。磅前便是長龍般賣棉花的隊伍,不計其數的平板車還源源不斷從四麵八方向這湧,平板車上全是碼得高高的用麻袋盛著的寶貝棉花。我總在傍晚下班後,陷進大得像海高得像山的棉堆裏不肯起身:真多的棉花啊!
看到商場賣彩棉內衣的,說是每一種顏色都是棉花本身的色彩。我眼前立馬展現出一大塊棉田,開滿五顏六色的花。
近兩年種棉花的人家越來越少了,羽絨、合成棉充斥了市場。不過家有小兒待婚的人家,母親還會在這一年裏種幾分地的棉花。
風景路上獨好
上下班,有十五分鍾的路程,我大都照了二十五分鍾走,因為,喜歡,看沿路的“風景”。
最轟動的是不久前,有個女人騎在文化大廈的六樓窗戶上欲跳不跳,招來人山人海對她仰視,當然也包括武警交警民警消防警。對這樣的風景,我一向認為有作秀的嫌疑,從不熱心,所以連車都沒有下,隻把左腳支了地,仰頭看了一眼,沒作逗留就劃拉著把車子從人牆外騎了過去:生活中,電視上,以這種興師動眾的方式尋死的,大都是不想死的人。死,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特別是自殺。
很快就把這件事忘了,可本埠新聞卻喋喋不休,告訴你:最終,在各“警”的各種努力下獲救!就是說,沒死成。這結果根本不需要通報,那麼多的人在下麵,即使跳,也摔不到水泥地上!何況還有各“警”布控!不過這一天,是這個女人一生中最被人關注的一天,比她做新娘還被人矚目。但我知道,她不幸福!
還隔三差五地看到夫妻在路上吵架,我雖然從沒停下車子站到旁邊認真觀戰過,不可否認,這是我最愛看的風景之一。這樣子在馬路上就進人“戰鬥”狀態的,大都是剛結婚不過年餘的小夫妻,一言不和,女的立馬翻臉。有一次做妻子的還用路旁的磚塊砸男的,當然不是那種認準了頭或胸照準夯下去的砸,是照了肉多的屁股或者是擦腿扔,力道也軟,就是砸中也沒啥大礙的,況且很少有砸中的。男的也知道女人下不了狠手,不躲避,也不反擊,任由了女人打和罵。
我頻頻回頭,我喜歡這樣的細節:在這場“戰役”中,明明白白、實實在在看出一個字:愛!
這條路有一段很長的下坡,在回家的時候就變成了上坡。變成上坡的時候,大都在傍晚,太陽已經落山,雞上圈,鳥歸巢,人回窩,樹葉在微風的揉搓下低聲瑟瑟。每天,我都在這個時間、這段上坡路上,遇到他們一對六十多歲的老夫婦。男人騎了一輛半新不舊的三輪車,車上不僅穩坐著他的妻子,還擺了滿車的時令蔬菜,他們是菜農。
男人看起來還算健壯,再健壯也已六十開外了。那麼漫長的一個坡,騎上坡頂,會很費力!男人,很敏捷的一跳,雙腳便到了地麵,然後弓前腿蹬後腿,伸著頭撅了髒,掣起身子,一步一步,步步吃力,把菜和女人往坡上拽!
那個女人,就那麼穩穩地坐著,居然感覺不到男人的吃力。
每看到這一幕,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心情,一來為這個女人幸福:可以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心安理得地被一個心甘情願的男人載著;二是這個女人這個在婚姻裏做了幾十年妻子的女人,怎麼就沒有學會心疼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