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那人那事(1 / 3)

第五輯 那人那事

生命不在於長短,而在於質量啊!

生命從五十一歲開始

街上有個賣服裝的小店,店的名字很直自的,叫“時尚”。店主卻出乎我們的意料,是位五十多歲的老太太。

五十多歲並不老,但現在的服裝小店,店主都兼做本店的時裝模特,在經營服裝這一行上,這年齡確實有點出人意料。

這真是一個時尚小店,從店外招牌到店內裝飾,無不傳遞出一種時尚的氣息,所賣服裝也非常時尚化,定位於十八歲至二十八歲的年齡段,品牌和價格都屬中等,偶爾偏上。雖然這裏很少有適合自己的服飾,但每次逛街,還是要重進去,因為喜歡上了這裏的氣氛及賣服裝的老太太。

每當推開小店的雙扇門,她都在隨時用微笑迎接你,或者送上一句“你好”,你能很深地感覺到這兩個字,是用微笑浸泡過的一句問候,你心熨帖著,愉悅著,同樣滿含微笑地欣賞著、試穿著,她總是那樣暖暖地笑著,隨時溫和地接過你換下的衣服,掛回衣架。

兩年多,沒有在“時尚”消費過一分錢,她說:沒關係,總有一天可能會有一件衣服適合你。

她就是抱著這種心態迎來送往,是啊,總有一天可能會有一件衣服把你打動,像她打動了你一樣。這是多麼質樸的一個道理,又是多麼精明的生意之道啊!

大家在一起聊到她的時候,都誇她是一個精明的女人,也是一個溫暖的女人。無論誰走進她的小店,她都會找出你身上的優點來讚美你,或者誇讚你眼光的不俗。她讚美你,並不是奉承你,而是你在那點上真的值得人讚美,或者你那天穿的衣服真的很有品位。你抱怨自己腰偏胖,腿也太健碩。她聽了就笑,你隻能用燦爛來形容她的笑容了:是不是每個女人都對自己不滿意啊?你這樣健健康康多好啊!聽得出她發自內心的由衷。

在這個小城裏,她著裝著色的大膽讓我們這些小她一截子的女人豔羨,她染葡萄紫的頭發,纏繞玫紅的絲巾,穿淺米色的風衣,深咖的褶裙,黑色的長統皮靴,走在街上時,還會架一款大號的傑奎琳常戴的黑色太陽鏡。

她誇我品位不凡,我反誇她眼光了得,在這個年齡卻生活得這樣精彩紛呈。她的表情凝滯了一下,然後抬起手,慢慢地把頭發向後擄去,隨著她動作緩慢地移動,我的笑容變成了驚愕,我看到了什麼啊:禿頭!

她把葡萄紫的發套重新戴好,緩緩地對呆愣著的我說:我是一個癌症患者,肝癌。這頭發就是化療時大把大把的脫落的。那段時間,我躺在病床上,對我的人生進行了梳理,也可以說是“總結”。響應晚婚,實行計劃生育,循規守矩做人,踏踏實實工作,便概括了我五十年的全部生活。我對自己說,隻要再給我幾年時間,我的生命就從五十一歲開始,重新換一種活法,所以我以五十一歲“高齡”,做了我愛做的事,開了這間店。你知道我每天都心存感激嗎?你知道我現在有多快樂嗎?你知道我從開店起就沒把它當成一種工作嗎?你知道自從經營服裝後我變得漂亮多了嗎?經過這一場病,我才深刻地領悟,生命不在於長短,而在於質量啊!

我更加頻繁地光顧她的小店,不僅因為她愛我們,而是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想她。去她那裏,我不僅學會了積極樂觀地對待人和事,還學會了珍惜現在:生命不要再等到五十一歲才開始,每一天,都是我們新生活的起始。

Rainbow

Rainbow是我侄女,確切地講,是我先生的侄女,再確切點講,她和我先生雖是同姓,卻也沒有血緣.我們的關係用最俗的兩個字注釋最恰當:緣分!緣分這東西非常奇怪,她的父親和我先生,因為生意往來,頗有交情,她和我,雖然相差了一十五歲的年齡,卻有驚人的共同點.我之於她,她之於我,稱呼上是嬸嬸和侄女,實則上是母女和姐妹.

有女兒的女人是上帝格外的恩賜.不僅因為女兒是母親的貼身小棉襖,還因為女兒會帶動母親年輕.我雖然沒有女兒,有她,上帝更是格外地眷顧我的,有兒子,又送她給我做女兒,誰有這福氣啊!她今天在無錫,上個星期還在張家港,去年在上海.她在外漂泊著,讓她時時刻刻魂牽夢縈的家,她每年也最多回來兩次,她說:我雖然牽掛,可我回不去了。每次回來,都給我帶回圍巾、絲巾、項鏈、毛衣等像彩虹一樣色彩斑斕的禮物,還教我瘦身和化妝。《最是愛美人》裏她寫道:每次回家,我們都離不開女人永恒的話題。嬸嬸更是向我展示她衣櫃裏琳琅滿目的衣服,她總是一件一件地試穿給我看,然後再樂此不疲地一件一件地整齊掛好放進去,最後還得問我對免費觀賞完她“時裝秀”後的心得體會!每當那個時候,我都感覺她像個愛美的小姑娘,快樂、天真、可愛,而我,反倒像個看著孩子穿上新衣服的幸福媽媽。這就是我們的關係了,有時不知誰是媽媽,誰是女兒,誰是姐姐,誰是妹妹?

Rainbow是她讀大一時為自己取的英文名字,翻譯過來是彩虹。她和彩虹一樣絢爛、一樣多彩、一樣美。Rainbow今年二十四歲,身高1.68米,體重一百零二斤,笑容舒展坦誠,皮膚白哲透明。她把中長發打理出層次,透出一股精明和幹練。她說卷發的女孩太嫵媚,長發的女孩太淑女,都不是她能演繹的。

Rainbow現任無錫一家跨國公司的翻譯,月薪三千五百元,外加獎金。這對於一個剛走出校門一年半的、在陌生的城市裏沒有一個親戚和熟人作“托”的年輕女孩來說,是多麼難得。在大學裏,Rainbow學的是旅遊專業,因為口語好,在大四便常常帶團,掙的錢用來換取櫥窗裏某一件打動了她商品;因為口語好,在無心之間為三個外閏人做了一回中外橋梁,而誘發了一段異國情緣。Olivs是德國人,他的父親是德國西門子駐地方公司的負責人。Oliv,的父母很喜歡Rainbow,向外人介紹:這是我的中國女兒。而Olivs在介紹她時,更是用2腳的中文開玩笑:這是我太太。看Rainbow惱,Olivs就惡作劇地笑。和Oliv,在一起,獲得的東西並不能完整地付諸筆端,那是一種無形的感化和熏陶。但慢慢地,和Olivs在一起的時間越長,Rainbow越感覺不快樂,她覺得自己在無形中改變了,失掉了自己的“野蠻”本色而越來越淑女,還有始終存在的文化差異讓Rainbow開始重新思考這段感情。

Rainbow沒畢業就去了上海一家酒店實習。她對我說:“中外文化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我不懷疑他對我的感情。在以後漫長的人生中,僅僅兩顆心相愛是不夠的。況且,誰又能保證兩顆心會永遠相愛哩!”

現在的一些女大學生化解就業壓力都是走“捷徑”,找對象代替找工作,找個起點高的對象要省卻多少奮鬥啊!

她問:嬸子,你希望我這樣嗎?

我答:我最不希望的是看你一個人那麼艱難的打拚。俗話說: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女孩子比男孩子要多一次改變命運的機會,那就是嫁個“金龜婿”啊!

她不。她堅持不放棄自己的主觀努力和奮鬥。功利性的婚姻總會為以後的生活留下隱患。因為婚姻是要靠戀情基礎來維係的,盲目地拿青春去賭,未必將來會幸福,還是自己奮鬥有成就感、幸福感。

她在感情麵前表現的理性,她在物質和金錢麵前的不為所動,都使我佩服和驚詫。她說:嬸子,要擁有多少錢是多啊?我相信隻要我要,不要靠別人自己也能獲得。

實習完之後她就留在了上海。我曾勸她回來考個公務員啥的,她說她不適應那種一張報紙一杯茶安逸得沒有挑戰性的工作。她喜歡推銷自己,每被一家公司接納,她就有被承認的成功感。在畢業一年半的時間裏,她跳了兩次槽,做過三家外企公司,工資從一千元到現在的三千五百元。

在美女如雲的上海街頭,她曾被兩家星探公司看中,她去試了鏡,但她隻限於試鏡,合同是不簽的。她認為娛樂圈太隨意、太髒亂,不是所有的女孩子能承受起的。試鏡不是源於好奇,而是想多些閱曆。她在做翻譯的同時還學日文和德語,並兼做玫琳凱的美容顧問。她做玫琳凱非常出色,從中得到了不僅自己美麗還和別人分享美麗的愉悅感。她的上司也想讓她一心一意把精力投人到此項事業中來,她沒有答應。她喜歡把英文翻譯成中文,把中文翻譯成英文的感覺,就像她的名字,譯成中文,多奇特、多美妙啊!

她每次到我家裏來,都對我的生活充滿質疑:你怎會這麼慣俺叔啊!你就不能讓他也幹點活嗎?

我說:他在外邊太累了,回家後還不歇歇。

你不累呀?她問我。

晚上的“臥談會”,她給我“上課”:女人無論怎樣愛丈夫,都不要放棄自己。比如每天你都為他燙衣服,開始他心裏會湧出暖意,但慢慢地他就會習以為常,認為是你份內的事,到最後再看你燙衣服,會認為你這人很沒有意思。你不如把燙衣服這樣的事交給保姆,而自己用燙衣服的時間去提高自身的素養。

逛街的當口,她也不失時機地給我輸人新鮮的“血液”:錢是用來給人服務的,你不消費,它就是一張花紙。嬸子,買吧,雖然貴了些,但買來的是美麗啊!錢裝在口袋裏能讓你美麗嗎?

我想了想,肯定地回答:不能。

是啊.為什麼不用錢換美麗呢?不要說自己的衣服夠多,一個女人的衣服應該比她的需求多十倍哩!

她都二十四歲了,目前還沒有男朋友。我下命令:不許把花季錯過去了,一定要把找男朋友的事提到議程上。她說:老土。四十歲的女人才正值花季,我還早哩!

看她一人在外拚搏和療傷,我不能不心疼,勸她回到這個有親人有朋友的城市來。她不回話,給我發來幾張照片,笑顏如花,附有一句話:嚐試過不一定成功,不嚐試一定不會成功。

這是一個24歲女孩子的座右銘。

雞蛋裏的愛情

說到愛情,就會想到玫瑰,扯上鑽石,和那枚小小的、不值倆錢的雞蛋無論如何聯係不到一起。

我這裏說的,卻是一個發生在雞蛋身上的真實的愛情故事,故事主角是我年輕的父母親,時間是七十年代末,父母生下他們的第三個孩子,母親響應號召,去醫院做了節育手術。

身高隻有一米五幾的母親,體重也就八十來斤,弱不禁風,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雖然疼痛,卻享受著難得的清閑和溫情:那個做丈夫的大男人,一天三餐為她送飯吃。那時,對他們來說,最好的夥食就是雞蛋掛麵了,母親,也隻有在三次月子和這次手術裏一餐最多吃兩個雞蛋。在以後的漫長歲月裏,母親感歎過多次:坐了三次月子外加一次手術,吃的雞蛋寥寥可數。就在這寥寥可數的雞蛋裏,有一隻,注定命運和其他雞蛋不同,承載了情感和屈辱的內容。

這餐,還是雞蛋麵。經過幾天的恢複,母親已能活動,強撐著欠起身子,微笑著麵向床沿,接過父親遞過的麵碗。母親還沒有下著,先把麵條上麵的兩隻荷包蛋夾起一隻,分進父親隻有麵條的碗裏,父親不響,又嫌給母親,母親毫不猶豫又謙了回去,父親再次嫌回.當母親再一次謙過去,父親突然動了怒,舉著把那隻雪白的、扁圓的、嵌了荷葉邊的、完美到沒有一星錯誤的雞蛋摔了出去!

整個過程沒有一句話,可這一摔,把母親的驚愕定格在麵部和舉在半空的手臂上。母親驚嚇在那裏,半天才緩過神,還是一句話也沒說,隻是眼淚像夏天的暴雨傾盆。

這隻雞蛋一時成了主角,被鄰居們在茶餘飯後咀嚼,我就是在這些議論中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那時我也隻有幾歲大,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隻知道一隻雞蛋是我們平時無法奢望的美食,就隨了大流在心中譴責母親:讓你吃你就吃喚!十年過去,二十年過去,三十年過去了,多少大事小事被忘得一幹二淨,唯有這隻雞蛋,不曾忘卻還逐漸清晰。其實,我一直在有意識地去遺忘,當你刻意遺忘的時候,也就又一次加深了記憶。在這件事情中,為那枚雞蛋和我的母親,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屈辱和疼痛,並由埋怨轉換成對母親的體諒,我理解了一個妻子的情感和一枚雞蛋承擔不起的重量!

母親,在當時受到了大眾的一致譴責,可母親錯在哪裏?母親,用在當時能吃到又在平日吃不到的最好的食物,省下,讓給那個用身軀頂撐起一個家庭的男人,那是一個女人最細膩最好的疼愛方式。而父親,這個不僅在自家說一不二很有權威,在整個大隊包括公社(鄉鎮)也算個不大不小的人物的男人,怎能在一間病房裏,在別的病友及家屬的眼皮底下,接受贏弱的妻子的疼愛,為女人做飯送飯已夠他難堪的了,還公開推來讓去一個雞蛋!一個雞蛋,對這個大男人的自尊很大地造成了傷害。

這枚雞蛋,該忘記的人都忘記了吧?卻在我幾十年的生活中,不時被各種事物碰觸出來,導致我對雞蛋一是狂熱地熱愛一是抹不去的悲哀,每次電話裏我交代母親:“別會過啊,該吃的吃。”她都會回:“咋不吃的,雞蛋從來沒斷頓,每天我都煮倆吃。”這一生,雞蛋都是她的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