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眨,雞婆搖身變成鴨。大花回到學校,成了這些孩子的老師。又憑著蛟好的長相嫁給了一個誌願兵,誌願兵已當了很久的兵,婚後繼續在外當他的兵,大花也繼續留在娘家教她的學生,不幾年誌願兵便幹滿了十五年,大花一躍轉了戶口,成了隨軍家屬。
小花不僅人漂亮,腦袋也聰明,從姐姐的身上一下總結出:考學可能是農村孩子的出路,但不是女孩子唯一的出路。特別是有父親當書記的女孩子。
書記以同樣的方法,在以後的幾年中,分別把自己的兒子安插到鄉辦工廠去。等到小花初中畢了業,正好接替她姐姐,教起了學生。在一片老師長老師短的稚嫩的呼聲裏,小花並沒有因為老師的稱謂而陶醉,清醒地認識到,想徹底擺脫農村,還是得嫁到城裏去。可家在城裏條件好些的,又不要戶口在農村的。就這樣高不成低不就,小花已到了二十多歲的份上,在農村實屬大齡姑娘,便著了急,匆忙地嫁到了城裏。男人長得倒不賴,人是人個是個的,隻是比小花大十來歲,離過婚。
小花出嫁那天,在城裏穿了紗,盤了頭,化了妝,美得天仙一樣。男人西裝革履,手捧鮮花,率領幾部小車來迎親。如果把眩暈當成幸福,小花在相機的閃光燈中幸福著。嫁過去不久,才知男人瞞著她還有一個五六歲的男孩子,等著叫她媽,才知孩子的媽媽便是因為男人不正幹愛賭博才離的婚。
小花這一次是真的眩暈。
不知道小花是怎樣過的那幾年,隻知道小花在嫁到城裏之後,還得自己掙自己的飯錢,在街頭擺上了水果攤;小花的男人在一次參賭中被抓,是小花用自己的血汗錢交上不菲的罰款;小花的丈夫麵對小花,羞愧滿麵,從此下班之後幫著進貨,小花隻需看守攤點;現在小花已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婦人.被生活磨礪得很是老到.常常在水果攤內微笑著,帶出眼角魚尾紋。
平淡的愛戀
說起來可笑,小姑姑答應嫁給小姑父的一個重要原因,不是小姑夫家住城市邊沿的地理優勢,也不是姑父家底的殷實和富裕,更不是小姑父結實的外表和憨厚的性格,而是媒人在眾多話語中一句無足輕重的話:小夥子是隊裏的生產隊長!小姑暗想:生產隊長是全村老少爺們推選出來的大能人,能說會道,有工作經驗和工作實力,還要人品好!小夥子這麼年輕就當隊長,也不會差到哪裏去。婚後才知姑父那裏是因為誰最老實最能幹才選誰做隊長!小姑結婚的時候,是七十年代末,正是國家提倡晚婚的高峰期,二十六七歲的年齡,按理說對婚戀不會那麼單純和稚氣。婚前小姑是見過小姑父兩麵的,第一次是在媒人和家人的陪同下看對方的相貌,第二次便是互相了解,說說話兒。無外乎是問多大了,中學在哪個學校畢業的等一些媒人早就介紹過的話。小姑當時也感到了小姑父人老實,但小姑把老實想成了拘謹,因為小姑也靦腆害羞。父親為了慎重起見,專門去姑父的村莊打聽了很多人,眾口稱讚小姑夫人品端正,幹活紮實,沒有城裏街滑子的習性。加上媒人又是一位不遠的大爺,就這樣決定了小姑的終身大事。
小姑在幻想、憧憬、忙碌又夾雜著一絲懼怕中等待著婚期。這期間,奶奶在忙著為小姑準備嫁妝,小姑在忙著給未來的公婆等人做回門鞋,人均一雙。鞋子做得很結實、有樣、精巧,看得出小姑下了功夫。
小姑嫁過去後,對自己角色的變換不能一步到位,除了見過兩次麵說過幾句話的小姑夫是“熟人”,餘下的全是生麵孔。新房雖是自己的,可小姑還是不敢在房子裏伸胳膊伸腿亮起嗓子說話。小姑婚後第一次回娘家,扯開嗓門哭倒在奶奶懷裏,一直到有了孩子之後,小姑才度過了長達一年的過渡期,把自己的家真正當成了家。
在婚後二十多年的時間裏,小姑一直生活得很幸福,一雙兒女都已長大工作。因為縣城的發展和擴建,小姑那兒的土地越來越少,後來小姑夫便買了一輛貨車,幹起了租運。小姑在家裏下地幹點活,收拾收拾房間,為大人孩子做飯洗衣,一家人很是溫馨。如果孩子休息在家,小姑便跟車去幫忙,和小姑夫一起跑運輸。
我婚後和小姑扯起婚姻的話題,小姑戲稱自己的婚姻是屬於李雙雙的那一種:先結婚後戀愛。小姑又說:過日子是一件實實在在的事。可以說,小姑的婚後生活,正是董永和七仙女向往的:我挑水來你澆園。從一個角度講,很實在,從另一個角度講,很浪漫。小姑的婚戀前前後後雖然沒有一絲浪漫,但細品起來,像這句歌詞一樣,在平實中蘊含著浪漫。
表妹
表妹在上小學一年級時,就表現出不同尋常的見地來。
表妹的小名叫燕子,就因為這名字寓意很深,又琅琅上口,叫“燕子”的女孩特多,做父母的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長大之後又戀家又能展翅高飛。表妹該上小學了,她媽媽領著她在報名表格上填寫“張燕”,這兩字組在一起再闡釋開,就成了張開翅膀飛翔的燕子,再好不過了!表妹不答應,大聲而堅定地說:她要叫“張雅”。理由是:“張雅姐姐都叫張雅,我為什麼不叫張雅?”
張雅是我的好朋友,兩隻大眼睛非常美,看來燕子喜歡人家。
燕子在學校的學習倒不出眾,考不上大學隻有呆在家裏。燕子絕對是一中規中矩的好姑娘,孝順、聽話、靦腆、勤快,不穿吊帶裝,不結夥在街上瞎逛,典型的“乖乖女”。當打工大潮一波又一波南湧,家裏便打算讓她跟人去打工,或者學學電腦,打打字也是挺好的。這時表妹又作了一個決定:學裁剪,做裁縫。她是這樣分析的:去南方打工,隻局限在婚前,不是長久之計;學電腦打字,還是要給人打工;而裁剪是一門一生都可以操作的手藝,投資少,又不需背井離鄉。況且,民以衣蔽體,誰能缺啊!再說,這個社會衣服的周期是最短的,都是穿著這件望那件,誰嫌衣服多啊。
她真的去學裁剪了,並買了一台縫紉機,白天聽老師講理論,晚上練習裁和做,非常刻苦。她媽媽說:上學時要用這個心,不早就成為大學生了。她笑:就因為上學沒有學好,才不能再失去這一次學習的機會。隻學了一年,便盤了一個瀕臨倒閉的裁縫店,連店名都沒有換,卻在接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小店就活泛起來。
小店在一所中學的隔壁,開業之後的十天裏根本無人光顧,她也不躁不急,每天一換穿自己做的新衣,忙和著製板和打樣,偶爾坐在門口安靜地翻看《上海服飾》和《瑞麗》,她接的第一筆生意,是為一名三十多歲的女老師做上衣,她對這件活,從打版到機工,精剪細做,一下子就在學校裏揚了名。她做每一件衣服,都像在雕刻一件藝術品,極其認真和負責:她的小店越做越大,雖然店麵依然很小。她堅守一個原則:寧慢,不糙。
每隔一段時間,她都要到市裏的批發市場進各種麵料各種花型的布料,以低於市場的價格為客戶定做衣服。並在晚上,到職教中心上電腦課,她說:藝多不壓身.多學一樣總是不多的。隻有在網上,才能最快得到最新信息,也才能知道這世界並不隻有我這小店這麼大。
有位老師看她白白淨淨、文雅端莊,很喜歡她,把自己開照相館的侄子介紹給她,男孩子高大英俊,儒雅斯文,表妹是滿意的。可表妹暗下裏說:攝影是一門學問,而他隻把它作為一門手藝,我不能早早就把眼光鎖在他身上。我打算趁年輕,自學服裝設計,隻有自己不斷充實,自強自立,才能鎖住他人的目光。
多麼有思想有見解的一隻小燕子!
侯醫生
我講的這位醫生,從來沒給人看過病,連給動物也沒開過處方。他是給自行車看病的,是自行車的醫生。
他的職業和自行車無關,但卻和自行車打了一輩子的交道。開始是自家的自行車感冒了,他試探著給“切診”和“把脈”,漸漸地覆蓋到左鄰右舍和同事們的車,誰的車有了病,扔給他,“侯師傅,給治治症”。“侯師傅,閘失靈了,給緊緊閘”。他表情愉快地接過來,認真及時地給擺弄好,連棵煙都不吸人家的(不會吸)。
退休後,他把家裏房子靠街的那麵牆向路口扒了個門,在門口那棵大樹上倚了兩把充氣筒,他靜候那兒“坐診”,大有薑太公釣魚的味。已六十開外的人了,家裏都不讚成他開這間“醫院”(修理鋪),不缺吃不缺喝的,沒必要去“掙”生活,拎個鳥籠逛逛公園多悠閑。
他隻笑,不辯解什一麼。老伴和孩子也明白,他不是圖掙錢,他是閑不住,是喜歡。活著就是圖個心情好歎。遂隨他願。
他的鋪子東西二百米處各有一家自行車修理鋪。現在的下崗工人多,誰不想找點事做。一條街幾百米,隔幾步就是一個修理鋪,而隻有他的修理鋪,才能被稱為自行車的醫院。
我們有點小病去醫院,醫生總會例行公事地詢問你哪兒不舒服,然後通過你的敘述開藥方。他不,他隻是讓你說出車子的症狀,自己判斷原因,不會因為你的敘述而左右了自己的判斷。
你把自行車推到他麵前,說後輪胎因昨天充氣太飽,又載了人,氣把輪胎給鼓了個大包。他接過手,說,不是氣充得飽,是外帶內線磨斷了,得換外帶。他當著你的麵把外胎扒掉,果然,外胎內線斷了好幾處。你好奇:你火眼金睛?怎麼搭眼就看出了車子的毛病?還是內裏的毛病。他答:久病成良醫。原來,他把自己當成了一輛自行車,物我合一。
無論忙與不忙,他都麵含笑容,話很少。換好胎,不吱不聲地再給你的車鏈加加油,順帶著再緊緊閘。除了換胎,加油和緊閘免費。他不是學商場搞“活動”:買一贈幾。他是愛自行車,是把你的自行車當成了自己的車,把所有的自行車都當成自己的車來愛惜。
璞 玉
別人家的小孩子,大都把自己的東西看得非常重要,從不丟失。他卻是個馬大哈,小時把圍脖帽子外衣丟在幼兒園,上學後丟書本文具,再大些騎車去上學,放學後卻步行返回,他把車子丟在學校了。
媽媽沒少為他操心,沒少說教,更因為他不知“珍惜”兩字,沒少擔憂:得到喜愛的東西,他高興,丟了,也不沮喪。有時媽媽想:曾經這麼“寶貝”過的,丟失了怎麼會不心疼?他不心疼。
隻有一次丟東西,媽媽還認為他可愛,那時他五歲,父親從常州帶回一輛橘黃色大吊車送他,很溫馨的色彩,很大的造型,能夠裝飾他的房間了。他趁媽媽不在意拿出去向朋友炫耀,等送回來,家裏的大門已上鎖,媽媽又去找他了。他不便帶著這麼大的新車去瘋玩,便很有心眼地把車埋在家門對麵隔壁奶奶拾來烙煎餅的柴堆裏。為了媽媽回家時易於發現,他又用柴杆支撐出一個門,露出車身鮮豔的色彩。他想不到給媽媽留個門,就等於給所有人都留了一個門,傻兒子呀!
他在全區的古詩文比賽中獲過獎,他的素描畫得棒極了,他的作文在三年級就有兩篇人選青島市《成功少年》文萃,在四年級又有一篇人選《21世紀中國小學生優秀文庫》,他唱歌在班級排名“四大天王”之首,他的足球、藍球、台球、乒乓球都拿得起放得下,老師對他的評語是:“你有詩一般的語言,帥哥一般的風度……”他得過多少誇獎呢?媽媽一一給他記下,他卻無所謂。他的媽媽屢屢催他,把作文謄一下寄到報社去,他不幹。作文上了報紙,他已是五年級的學生了,他的媽媽想到自己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報紙上也是在五年級,那激動持續了很長日子,媽媽想他也會有同樣心情,便多備了兩份報紙讓他送給老師,因為文章後有指導老師的名字。
他正戴著耳機聽韓國的流行樂,仰在躺椅上,掃描了一下,隨手又遞還給媽媽,臉上的表情沒有因為報紙上有他的文章而有一絲變化。
他這麼小,怎麼可以這樣寵辱不驚?
想起一篇小文:有個孩子跟隨父親去探望一位老人,在老人家裏看上了一隻古瓷碗,要用它盛飯吃。老人起身從古玩架上取下,遞給孩子。父親堅決不受:這樣昂貴易碎的珍品,豈是可以交在孩子手裏的?不說明它的價值,小孩子就不懂珍惜,說明了,卻怕這般奢侈,於孩子的成一長不利。
恰恰相反。老人說:“應該讓他知道這瓷碗價值連城.應該讓他用來吃飯或者遊戲。如果打碎就打碎好了。連這麼貴重的東西都能等閑視之的孩子,長大之後,會有不一般的氣度和眼界,至少不會計較一分一厘的數目。”
這篇小文的題目叫《培養》。
可是本文孩子的媽媽卻認為,氣度和眼界和培養無多大關係,璞玉渾金,那是與生俱來的一種品質。比如本文孩子的媽媽,倒希望她的兒子不要這麼大氣.叮囑的話說了十來年(那是多少哩),他依然原樣,媽媽隻好暗下裏想:隻要他不把自己丟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