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輯 絢色之戀(3 / 3)

河流也好,大海也罷,主要是,這條小魚快樂哩!

店裏的衣,比世上的人還多吧?人和衣,是很奇特的一種緣,相互:耳鬢廝磨,肌膚相親!想像中千想萬想想好的標準和樣式,遇不上,而從沒想像過的,倒有一見鍾情的機率。這很像愛情,當那個人來到你麵前,不管他和你心中的白馬王子有多不符,你一下就明了,是命中注定的緣。

看了許多教女人購衣的貼士,句句在理,懷揣了這些竅門去逛街,一旦麵對搭眼就攝住魂魄的衣服,女人立馬什麼都記不得了,眼裏、腦裏、心裏,就隻有那件衣,猶如李宗盛那首《鬼迷心竅》的歌:是鬼迷了心竅也好,是前世的姻緣也好……就是,一眼,愛了。

一再對自己要求:不要把衣櫃弄得像個儲藏室。可女人的衣櫃,還是成了儲藏室。每季都添置,每季都清理:有好多在打折時、在同伴的慫恿和誇讚下買回的衣,有的連一次也沒上身,就遭了冷遇,這對衣,是很欠公允的,它們的肌膚那麼柔軟,麵容那麼嬌豔,倘若還掛在商場裏,就有可能遇到奇遇:有真愛它們的人把它們娶回家裏,珍惜著、嬌寵著。陰差陽錯跟了我,如女子進了皇宮,想再遇到相惜之人,實屬不易。

也有舊衣,無法舍棄:那件無袖繡花的白色上衣,是跟了我最長的一件衣,在以後的歲月裏,還將繼續陪伴著我走下去。雖然已十幾年不再上身,每季清理的時候,捧在手心,還是不舍得丟棄,每看到它,心裏的柔情就一波一波地漫上來,覆蓋了我:那時還在熱戀,他耐心得很,陪了我逛,一眼就被其擊中,因價格太貴我拉了他走,可一步三回頭,他出主意:來剪子、錘,如果我贏,就買。在商場裏,在熙來攘往的人流中,在眾人的目光下,我們,像兩個過家家的小孩子,同時伸出手,居然:我贏!他笑著,轉身去交款,我嗒嗒:是我贏啊!他狡黯地說:你贏也是贏,不是嗎?!

那件淺灰色的長風衣,也是很久以前,我們暢遊在上海彩色的可以把人淹沒的衣的海洋裏,他說:你穿灰色漂亮哩!我知道,灰色於我,是再合適不過的顏色,還是那個問題:太貴。如果用來吃飯,可以讓我將近半年不至於空腹。他說:物有所值,從何談貴?

那件淡紫的裙,是我獨自逛了整天情有獨鍾的款,也因價格的高昂,無功而返。可我想它,特別在夜晚。女人就是這樣,把錯過的衣裳一次次在懷念裏想成經典。第二天,他拽了我,乘了一個小時的車,免了我的思念。每次穿了它,配了紫色的雛菊發卡和長長的黑發,真的,為他,賺足了臉麵。

近幾年他很少再陪我逛街了,他說:買衣服很簡單,品位才是重要的。你的眼光那麼好,我相信的。我抿嘴笑了答應,我知道,忙是一個原因,主要的,我不僅成了他的妻,還成了他兒子的母親了,猶如孫猴子在如來佛的手掌裏穩摸!

不過,他的話,是有道理:買衣服很簡單,培養品位才是重要的。由此新生了一種職業:色彩形象顧問師,專門指點或陪購,讓你找到屬於你的專屬四季色彩,很有市場。

喜愛煙灰、藕褐、玉粉、墨黑,不是說鮮紅豔綠不好,而是說所有的美麗不見得都淋漓盡致,所有的風情不見得一覽無餘。衣服,不是用來觸目,而是要人驚心,就像眉目不是用來點綴,而是用來傳神。

給兒子穿衣

我是在“會收拾收拾十七八,不會收拾收拾屎抓抓”的傳統觀念下長大的,意思是說孩子太小時,一個勁地長個,不該給他們在穿衣上費錢財、費精力,等孩子到了十七八歲,身材趨於定型,孩子自己也已到了知美的年齡再打扮不遲。

到了我的孩子這一代就不同。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我們做父母的理應把他們打扮成祖國最美麗的花朵,差別在於父母的審美水平和文化水準。孩子像一塊潔白的畫布,等待著創作和著色。多年來,在給兒子的穿衣中,我嚐到了隨心所欲支配顏色帶給我的享受和快樂,這樣的快樂我的母親肯定沒有享受過,我在十歲前就沒穿過新衣服。

兒子兩歲時就知道愛美(我小的時候也知道愛美),但兒子不知道什麼叫美。我利用兒子當時的這一“弱項”,把赤橙黃綠青藍紫發揮到淋漓盡致。在兒子“二月春風似剪刀”的背誦中,氣溫被風揉搓得慢慢回升。我用了整個冬季的空閑給兒子編織的兩件毛衣開始首領風騷。一件本白色厚高領鑲有立體圖案的.配有一條飾有碎布的淺藍色寬鬆背帶褲,毛衣的圖案和褲子粗糙的質感及腳口糙糙的毛邊,給兒子增添了一份瀟灑和隨意。另一件是幾年來積攢下的各色碎毛線,放著礙事,棄之可惜,便想法為兒子編織成一件全是菱形的花線衣,一行菱形一種色。當時隻覺得那麼多碎線放那又占地方又無用,誰知編織成線衣被兒子穿上身後的感覺,竟是又新潮又有創意(招徠很多女人拿去當樣品學習編織)!

當大街小巷被冰櫃充斥得擁擠起來,我帶著兒子去買夏裝,這時的兒子已有了自己的喜好,不愛清麗閑雅的顏色,不要悄聲細雨的款式,偏要那種大聲喧嘩的印有機器貓、奧特曼圖案的,穿在身上,給曬得黑黑的兒子平填了一份活潑,一份得意,一份霸氣。

風也慢慢地收斂了張狂,變得溫柔而憂鬱,在某一天早晨醒來,感覺到一絲舒舒服服的涼意,便給兒子從櫃底翻出去年穿過的那件黑色T恤,領部和胸部用五彩絲線稀稀落落繡了小房子和小球拍,紅、黃、藍三粒紐扣像三個小精靈,跳躍著。黑色的T恤和黑黑的兒子渾然天成,隻好給他配了條純棉的紅色板褲,右膝蓋上方盛開了一朵金黃的葵花,非常奪目。把黑色的T恤塞進紅色的褲子,攀上紅色的鬆緊背帶,腳蹬黑色的“老板”皮鞋,我的兒子以一種紳士風度,贏來了老師的讚揚和所有家長的注目。

長大到十幾歲,他的穿衣簡單起來,不喜歡被人行注目禮,所有稍花哨點的衣服,一概謝絕。他告訴我:“隻要是你喜歡的,都不要買與我!”聽起來好不符合邏輯。就說這個夏天,他除了T恤短褲就是各色球衣,居然也悅目、利落。不僅如此,他開始對我的穿衣風格和著色進行建議和點評。

一位時裝設計師說:穿衣有三種境界。第二種境界便是任意搭配,於著裝中加人了自己的愛好和審美。兒子小時,這一條可以說我在他身上發揮到了極致。從小在色彩的熏陶下,對五顏六色有了強烈感知的兒子,每天早晨,打開自己的衣櫥,審慎地為自己選配服裝(雖然有時亂點鴛鴦),我都在一旁用關注的目光微笑不止!

衣服是否會說話

拿這個問題問女人,百分之百的女人會把你當怪物看,對今日的女性而言,衣服早已摒棄了遮羞和避寒的基本功能,看重的是衣服蘊涵的語言和文化。

都說女人的衣櫥裏永遠缺一件衣服,可衣櫥裏哪一件衣服不是“眾裏尋他千百度”,哪件衣服女人講不出一個或浪漫或溫馨或巧遇或驚險迭生的故事來?

有些女人在選購時,不僅要喜歡衣服的格調、質地和款式,還要賣衣服的那個人順眼。如果那個人是男人,加上順眼,便有可能演繹一段纏綿的故事,如果同是女人,最有可能滋生友情,同樣的愛衣情結,同樣的審美情趣,不是英雄所見略同嗎?

愛情像玻璃,透明易碎,不堪一擊,尖銳得能刺到人的心髒。友情卻很容易成為“恒久遠”。這是頂尖的首飾品牌,走近婚姻殿堂的男女喜歡買這個牌子代表愛情。

很多男人弄不懂,服裝對於女人的重要性,即使有些男人穿名牌,穿皮草,也隻是在吃好喝好,吸好玩好之後,口袋還鼓脹,不像女人,為了一件皮衣,可以吃上半年鹹菜。

女人的潛意識總希望用服裝來傳遞出一種信息,並用服裝來推銷自己。男人實在不明白,不經意間用煙頭在女友的羊絨大衣上點了個洞,那個女人為什麼會在一瞬間花容變色,風度盡失。

我最好的女友在十年前開了一間服裝精品店,那時她發髻高挽.白淨纖瘦,非常美。她和她的服裝每天都在那間小店裏低訴著一種語言,一種情調,一種韻致,或婉約,或灑脫,或莊重,或含蓄,或飄逸空靈。散發著有聲無聲的誘惑,非常知性。

春節臨近,她為我的母親買了一件軟緞中裝,純正的大紅底色,稀疏的千禧圖案,由織金、翠藍、察香黃組成一個個大大的圓,華美濃醉。隻有像我母親這樣的年齡和膚色,才能鎮得住!

我突然就想要一件這樣的衣裳,強烈地想要。或嬌媚的紅,或明豔的藍,或深邃的黑,鑲繡滾邊,錦緞團花,寬袍大袖,華貴端凝,雍容大氣,可以經過歲月的走動和沉澱。有些“內功”的女人可以把女人的典雅,女人的韻味,女人的從容不迫和神閑氣定都在這樣的一件衣服上體現。

把這個問題問先生:“衣服是否會說話?”(還有色彩)他笑曰:沒事找事,真是麻煩。並講了笑史裏的一個故事給我聽:古時候有個人,頂著破頭巾四處亂走,別人勸他換一頂,他說:“呀呸!我花銀子,倒教你好看!”啞然失笑,衣服是否會說話,全是人賦予了它語言。傻女人醉心於購衣,可不就是“我花銀子,倒教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