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公司是一家位於美國佛羅裏達州的小電腦公司,除硬件銷售外,也為中小型企業提供IT顧問服務。2008年4月,該公司開始銷售搭配蘋果公司Mac OS的桌上型電腦。正是因為銷售這種電腦讓這個公司一舉成名。
喬布斯在發現這個公司的產品有違反蘋果公司操作係統使用條款的規定後,他立即采取了法律手段。在訴訟狀中,蘋果公司提出了以下幾點:這個公司侵犯著作權、誘導侵犯著作權、違反商業契約以及侵犯徽標。
喬布斯要求法院對這些發出禁止令,這個公司賠償蘋果公司的損失並交出獲利,同時,召回已經售出的台式電腦,以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蘋果公司代表在媒體麵前鄭重地說道:“當我們相信有人盜用了我們的知識產權後,我們會非常嚴肅地看待。”
至於這個公司,他們對這件訴訟案並沒有發表任何言論。
經過長達4個月的艱苦訴訟後,2008年11月份,蘋果公司控告這個公司侵權一案終於落下了帷幕。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決定接受蘋果公司對簡易判決的要求,並否決這個公司的抗辯。
法院認定這個公司侵犯了蘋果公司的獨家再製作權利以及創造衍生作品的權利。
針對這一罪名,這個公司主張公平使用。法官予以否決,否決的理由為,該公司甚至沒有試圖提出符合公平使用4要件的狀況。
另外,為了爭取訴訟的勝利,這個公司還主張第一次銷售原則,也就是著作權產品在第一次賣給某人後,著作權人的權利就失去了,購買方可將產品再賣出。
法官則認為,第一銷售原則僅適用於合法的產品,不包括這個公司製作的未授權版本。
最終該案以蘋果公司的全麵勝利而結束。此後,這個公司隻能出售3款能夠使用蘋果公司操作係統的台式電腦,而且每台電腦的售價遠遠低於蘋果公司電腦。
這個公司的慘敗,讓模仿蘋果公司的其他公司不得不更加小心。要效仿蘋果公司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按照喬布斯的要求來做,即“學蘋果公司者生,似蘋果公司者死”。要跟上蘋果公司,就必須跟著喬布斯走,這是個不爭的事實。因為主要的原因是——喬布斯有非凡的能力!
幾年來,蘋果公司令人眼紅的業績證明了喬布斯的能力。如今,日漸消瘦的他仍然擔任著蘋果公司的CEO,而在他的帶領下蘋果公司會走向怎樣的未來是很多人都關注的問題。
人們既然關注蘋果公司的未來,那就不得不旁顧到蘋果公司所在市場的競爭情況以及各大競爭對手的發展情況。
在當今的美國計算機行業中,要說備受尊崇的人物,人們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會是微軟公司的領軍人比爾·蓋茨。微軟公司不僅占領著世界計算機行業的霸主地位,也為比爾·蓋茨創下了巨額的財富。一直以來,微軟公司都是蘋果公司強勁的競爭對手。未來究竟是誰引領計算機行業,目前還不能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兩個公司的競爭必然會更加激烈。
《時代》雜誌對蓋茨和喬布斯這兩個人這樣評價:
在某種意義上,喬布斯是蓋茨的對抗者;他是一個硬件大師,而不是一個軟件大師;他是一個開拓者,而不是一個跟隨者;他是一個創造者,而不是一個克隆者;他是一個提倡打破舊習的人,而不是行業標準的統合者。
相較於蓋茨的理性,喬布斯顯得十分感性。無論是理性還是感性,要在未來獲得更好的發展,就看哪種能更好地適用於時代了。
與公司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相反的是,喬布斯與蓋茨之間的私人關係卻溫和了許多。在2007年的一次公開會晤上,喬布斯與蓋茨的態度都顯得十分謙遜。
當被問到如何看待對方在計算機行業中的貢獻時,喬布斯說道:“比爾建立了行業中第一家軟件公司,而且是一家大公司。我想他是在業內的所有人都還不知道什麼是軟件公司的時候就建立了第一家軟件企業。比爾完全專注於軟件行業。”
而蓋茨也毫不吝嗇對喬布斯的讚美:“首先,我需要澄清,我不是假喬布斯。喬布斯的成就非常顯著。它擁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品位和高雅。他永遠活在未來,能夠明確指出明天的方向。蘋果公司一直在追尋這樣的夢想——打造我們想要用的產品。他總是能指出行業的下一步動作,整個行業都能從他的工作中受益。”
在被問到如何看待微軟時,喬布斯說:“蘋果公司是一家把美麗軟件裝進美麗盒子裏的公司,蘋果公司從本質上來說和微軟一樣也是一家軟件公司。偉大的科學家阿倫·凱說過‘熱愛軟件的人會希望製造自己的硬件’這樣一句話。除了微軟公司以外,我看不到任何一個例子將硬件和軟件結合得這麼好。”
喬布斯這樣盛讚微軟公司,與之前他對微軟公司的態度截然不同。在這之前,喬布斯都是用苛刻的言語抨擊微軟公司:“微軟公司唯一的問題就是沒有品位,他們絕對沒有品位。我想我有些悲傷,但不是因為微軟公司的成功,而是因為雖然它們掙了足夠多的錢,但僅僅是在製造三流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