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賞和赦宥,示慶賀,買人心。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曹世選之子)得誥封為資政大夫(二品的虛銜等級),原配歐陽氏、繼配袁氏得封為夫人。由於這份誥命,我們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職是護軍參領兼佐領、加一級(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參領兼第二旗鼓佐領)。“覃恩”誥封雖然隻是一種官樣刻板文章,但是也說明了此時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裏還有作參領(從三品)的家長或族長,祖宗裏麵除了曹璽本來是一品尚書的封贈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級封誥。曹雪芹的父親曹,此時似乎也已作了內務府的員外郎。即以“虧空”舊案而言,那麼同年從十月到十二月期間,內務府“寬免欠項”檔案中亦已疊有曹寅、曹做織造時的多項虧欠列入寬免之內。可見,無論是政治罪還是財務罪,都已成為過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麵,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協辦,總理事務,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書,授刑部尚書並兼兵部尚書;福彭為正白旗滿洲都統;又次年,傅鼐為總管內務府大臣,正藍旗滿洲都統……:兩個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該管曹家的最高長官,他既和曹家是至親,要說他對曹家的困境一無所助,那恐怕是極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異事。此外,我個人還認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個女兒被選入宮中(包衣少女必須送選,妃嬪中多有包衣人),作了寶親王的某種等級的妾侍之類,寶親王成為乾隆皇帝以後,曹家也就挨上了“皇親國戚”的邊兒,《紅樓夢》裏寫“元春”“皇妃”歸省的情節,大約就是受了這件事的啟發而用藝術加工和誇張的手法寫成的。
所有這一切,都給我們提供了線索,使我們看得出,曹家的敗落並不是從雍正六年就直線發展下來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興”,至少達到了恢複“小康”局麵的地位。那時曹雪芹大約正是十三歲左右。
曹雪芹在“小康”複蘇的家庭中的生活,並沒有維持多久,就告了結束。曹家又經曆了另一場變故。由曹雪芹後來的處境來看,這場變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敗得更徹底。
從這變故的規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質的嚴重;而可以導致這樣嚴重性質的變故的,不外乎還是政治幹係。這一點,如果從曹家上一階段所經曆的種種事故的那一條“來龍去脈”來推看,就顯得格外分明。最可注意的是有一條資料說《紅樓夢》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賢書〔中舉〕,數年,家籍沒,後遂逃禪。”這條記載說明曹家這次抄家是雪芹中舉以後數年的事,這顯然不是從高鶚續書八十回後的偽造情節中附會而來的,而雪芹中舉,就算是照“生於1715”的假設來推(我是不讚同1715生年說的),那麼他到雍正五年1727冬底,也不過才“十三歲”,十三歲或更小的孩子,“登賢書”是不可能的,這就證明了中舉以後數年的籍沒,是他家再次遭到巨變無疑了。
然後,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種情形來觀察,那麼唯有乾隆四年(1739)十月裏所發生的那一次大事故——這事故牽及許多的親王、貝勒、貝子、公的革免和罪譴——特別令人注目。從事故的性質和發生的時間來說,都是最大可能與曹家的再次遭殃有關聯的。
原來滿洲統治者的內部矛盾非常大,皇室中對皇位的爭奪特別激烈,從在關外時就是如此,而以發展至康、雍之際為達到了頂點。康熙原立的太子胤,雖因種種短處和劣跡,致遭廢棄,但其真正緣故是他們諸弟兄對他的誹謗、誣陷、激惹、謀害而把他毀了的。這些弟兄,都想做皇帝,所以就都是胤的死對頭,而就中以胤的手段為最陰柔、也最厲害。胤得勝以後,成為雍正皇帝,雍正二年冬天胤就結束了生命——其致命情形當然是不可問的。雍正的兒子弘曆又成了乾隆皇帝,而胤的兒子弘皙反成了親王:這樣,堂兄弟也就成了世仇。雖然乾隆即位之後立即放鬆對宗室的種種壓迫、淩辱,以圖緩和皇室內部爭鬥危機,但是禍源既非一般情由,仇根也紮得深而且固,就絕不是區區手段所能緩和得了的;加以乾隆此時才二十多歲,上來又表現得較為寬大平和,於是世仇看到有隙可乘,因此就要俟機而動。到乾隆四年,以弘皙為首的“逆謀”案件便發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