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曹雪芹(1)(3 / 3)

康熙是清朝十個皇帝中比較最好的一個,曆史家對他有較高的評價,在曆史上講,他起了一些作用,對內統一全國,對外反擊侵略,六十年間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國力富足,有應該加以肯定的地方。但他包庇親信,縱容貪汙,給官場上助長了一種壞風氣;他又以視察治水為因,開始了他一生六次南巡的弊政(以致他的孫子乾隆也要學他,照樣來了六次!),勞民傷財,不可勝言;以上兩者,又密切關聯、交互因果,於是吏治民生,皆大受其害,其影響之深巨,可以說和清朝的中衰有直接關係,實不容低估、忽視。這是一。其次,他雖說是“一生福大”,可卻是“老運不佳”,晚年因為“皇太子”(胤)情況不妙,立而廢,廢而立,傷透了腦筋,再加上諸位“皇子”(他的皇子特多,達二三十個)分朋樹黨、爭權謀位,——有的竟然等不得他“晏駕”、要行刺於“父皇”,嚇得他夜裏不敢睡,幾乎氣死!——這事情,也是對清朝皇室興衰頗有關係的一點。但是此刻我們並不是要講這個,我們所注意的是,這兩件事——南巡和奪位——就正是致曹家於敗亡、使曹雪芹飽嚐“特殊經曆”的直接原因。

我們都知道曹雪芹曾在小說裏借“趙嬤嬤”的話來暗指他祖父曹寅時代的“噯喲喲,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其實,這話並不夠精確,曹寅和他內兄李煦(他們兩家一切都相同、共同,簡直是一家人),是在南京、揚州、蘇州三地每處共同“接駕”四次——實際是等於別人一處的(例如杭州的)十二次!那種“銀錢濫用如泥沙”“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把銀子花的淌海水似的”“接駕”,一次已經不得了,十二次,簡直是令人難以想象的情況!於是曹、李姻親兩家,在職任公款上,陷入了驚人的虧空債累中,永遠沒法補清。隻不過康熙明知其情,曲意破格,竭力照顧“保全”,事情算是暫時沒有發作。

諸位皇子明爭暗鬥的結果,皇四子胤以陰險暴逆的手段獲得全勝,——將他老子謀害了,自己登上寶位,是為雍正帝。緊接著是一場激烈凶惡的爭鬥和殘害開始了:雍正將他的頭號死敵們——手足弟兄——都治死了、幽囚了,並且窮治黨羽,芟殆盡。同時,雍正對他老子作下的孽、給“奴才”們拉下的虧空、築下的債台,也概不認賬,要徹底清結。

糟糕極了的是:曹、李兩家不但都是大“虧空家”,而且又都和雍正的死敵發生過往來的關係。於是,他們雖然隻不過是包衣奴隸,雍正也絕不肯輕易地放過他們。

雍正上來,先就是查虧空。李煦所虧織造庫帑金四十五萬兩,令罷官,以家產抵十五萬兩,兩淮鹽商代完三十餘萬兩,得清。曹寅此時早已前卒,獨子曹曾繼任江寧織造,也不久病故,奉康熙之命而過繼的侄兒曹正在再繼任;曹寅生時鹽政虧空曾達五百二十餘萬兩!曹時,李煦代為完結織造、鹽政兩項虧空五十四萬九千六百餘兩,稱言俱已清結,可是到雍正二年曹時候,大年新正,就還在具摺“九叩恭謝”雍正準他分三年補清織造錢糧的“天恩”(其前一年,兩淮巡鹽禦史曾又舉出按新規章應向曹追還銀子四萬五千餘兩,不知曹摺即指此項,還是另有別情)。可見其“罪孽深重”,已難拔足於那種“茫茫債海”之中了。

而曹雪芹,這不肖之子孫、不祥之異物,就正是在這“茫茫債海”之中而出世的。

不過無論如何,曹、李兩家總算都把債務對付過去了,家道雖因此而落,卻並未遭到其他罪罰。遭到罪罰的,乃是又過了兩三年,另因“他事”而橫罹逆禍。

這“他事”,就是在雍正五年先則已經罷官的李煦被發現曾於康熙五十二年花八百兩銀子買了五個蘇州女子送給“阿其那”而要處斬,後則尚任織造的曹因屢忤“聖意”、藏匿財產而被革職抄家,抄家以後又查出他衙門旁邊藏有“塞思黑”所鑄的六尺來高的鍍金獅子一對!——這“阿其那”,就是胤;“塞思黑”,就是胤:兩人正都是雍正的弟兄兼死對頭、眼中釘(俱已於前一年毒死了)。

因此,曹、李就都變為“奸黨”,是雍正所決不能輕輕放過的。結果,李煦幸而免除一死,孤身流往“打牲烏拉”(黑龍江)苦寒之地,缺衣少食,隻有傭工二人相依為命,當時的人說:“今烏喇得流人,繩係頸,獸畜之。”兩年後因凍餓折磨病卒;曹則抄家封產,田地、房屋、奴仆,都賞了別人,所封錢財,隻銀數兩、錢數千,外有當票一百多張、值千兩銀子而已。——以致雍正聞報,亦為之“惻然”。

這就是兩家包衣奴才的下場。

曹雪芹這時約不過五歲年紀,小小的心靈上,深深地烙上了這種可怖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