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李振聲是否降於李自成(1 / 2)

李振聲,字華嶙,陝西米脂縣西南小桑坪人。明崇禎七年(1634年)進士,授河南郾城知縣。十年(1637年)升廣西道監察禦史。十五年(1642年)擢任湖廣巡按。十六年(1643年)底李自成兵臨承天,次年初攻破獻陵,督兵守陵的李振聲被俘。

他被俘後,是否投降李自成,有關記載大相徑庭。《明史·宋一鶴傳》中記,李自成農民軍進攻承天獻陵,“守陵巡按禦史李振聲、總兵官錢中選等降”。《流寇誌》卷七也載:“振聲、中選皆降。振聲陝人,與闖同姓,肩輿出入營中,洋洋自得。闖賊元旦大會,坐陵殿,振聲、中選東西侍,為荊、襄將吏首。”還說李自成在襄陽時,授李振聲為兵政府侍郎。《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八、徐鼎《小腆紀年附考》卷一也有類似記載。還有記載說,李自成建立和擴大政權時,都給他授予官職:襄陽時,授兵政府侍郎;西安時,授工政府左侍郎兼尚書;李自成由西安東征山西,進取北京,他隨軍從征,陳濟生《再生紀略》、談遷《國榷》卷一百均載,北京時也授他工政府侍郎。《甲申傳信錄》卷五則說授他工政府“行侍郎兼尚書”。

這些記載很容易使人信以為真,認為他真的降了李自成的人不在少數。然而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大量詳實的史料表明,李振聲並未投降李自成,而且在崇禎十六年冬李自成進入關中前,他就被殺了。光緒及其以後的三種《米脂縣誌》均持此說,言之有據。民國《米脂縣誌》除在李振聲小傳中詳述他拒降的情況外,在卷二《輿地·古跡》“李振聲墓”條下附載,曾與李“同官中州”的當時人孫必達撰寫的李振聲墓誌銘,所述李被執殺始末甚詳;還在卷九《藝文》中,收錄了多篇有關李振聲事的詩文,能夠說明他未降。

崇禎十五、十六年時,李自成對“有賢聲”,又不與農民軍為敵的明官是不殺的。比如農民軍進攻承天時,李自成有令:“殺賢令者死”。鍾祥知縣蕭漢“有賢聲”,即不殺,是他不聽勸降,自縊而死的。李振聲也是頗有“賢聲”,按農民軍的政策,僅此也不會殺他。不殺他還有原因,光緒《米脂縣誌》的說法是“同姓同邑”。史料還記載:“李按院見在闖營,闖賊挾要上本,討楚、豫、秦、蜀四省。”

正因為如此,李自成對他竭力勸降,欲為己用,還“呼之為兄,且贈以金幣”。《明鄉賢湖廣巡按米脂李公表忠錄》一書所收李上林、陳明盛作《見聞侍禦李公節烈錄》,記有李自成初俘李振聲,對他十分優待。在李自成爭取他降順之初,他“與自成肩輿出入營中”是可能的,這似乎是他已降的表現,但從後事知,降也是偽降,《米脂縣誌》就不記他曾偽降。李自成還曾多次“置酒邀飲”,但這不表明李振聲已降,隻能說明李自成爭取他降附。盡管李自成對他設法力勸,終無效果。

民國《米脂縣誌》記:在李自成對他格外優禮的情況下,“振聲不屈。自成數置酒邀飲,(振聲)醉即厲辭詆斥之。乃移之襄陽,令部將劉體純伺察之。複檄授偽兵政府侍郎,振聲投檄於地,麵壁長吟,有‘黃閣若聞今日詔,清流虛負往時名’句。自成知不可奪”。

此誌收有李振聲《賊中見偽檄感題》詩,小序說:“崇禎癸未八月,時陷賊中,寓襄陽檀溪寺。一日忽傳偽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於地,感忿題此。”可見崇禎十六年八月,李振聲在襄陽檀溪寺時,李自成確曾授他兵政府侍郎,隻是他拒絕接受。

崇禎十六年八月,總督孫傳庭受明廷之命,由秦人豫,與李自成農民軍決戰。李自成也率部由襄陽進入河南迎戰官軍。李振聲隨之移往河南裕州,他獲知官軍將與農民軍交戰,寫密信透漏農民軍虛實,事泄遂被殺。

李上林、陳明盛所作《見聞侍禦李公節烈錄》對此事有較詳記述。民國《米脂縣誌》記其事說:“及孫傳庭出關討賊,複移之裕州,伺察益嚴。後以通書傳庭,泄賊營虛實,自成怒,遣其將穀永殺之南門外,時九月二十八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