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衛生篇(13)(2 / 3)

(三)發揮中醫藥優勢,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中醫藥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特色和優勢,我們要充分發揮它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城鄉中醫藥服務網絡,以解決城鄉人民群眾的醫療保健需求。各級中醫院要重視內涵建設,要以提高中醫防病治病能力為核心,在科室設置和人員配備上,中醫藥要占絕對優勢,治療疾病要以中醫藥為主,要有體現中醫藥特色的專科(專病),要把加強中醫藥專科(專病)、學科、急診和中藥製劑建設,作為提高中醫臨床療效的一個重要途徑,作為繼承發揚中醫特色與優勢的一個突破口常抓不懈。同時,鄉(鎮)衛生院要有中醫科、中藥房,村衛生所要有能夠開展中醫藥業務的鄉村醫生,使農村居民能夠“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就近得到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以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要積極發揮中醫藥在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過程中的優勢作用,努力使中醫藥進入社區。要引進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因地製宜地自采、自種、自製、自用中草藥,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優質廉價的中醫藥服務,為城鄉居民提供健康保障。

三、深化改革,真抓實幹,努力開創中醫工作新局麵

新世紀新階段,甘肅省中醫工作的總體發展思路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甘肅省發展中醫條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中醫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體係,建立適合中醫藥事業自身發展規律的體製和機製,加強中醫機構基礎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提高中醫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快中醫現代化建設步伐,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一)認真實施中醫藥條例,依法推進中醫事業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和《甘肅省發展中醫條例》為甘肅省中醫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據法律規定,將中醫藥管理納入法製化軌道,要始終將兩個《條例》的貫徹實施作為首要任務。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向社會宣傳《條例》,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組織廣大中、西醫藥人員和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條例》,熟悉條款內容,掌握精神實質,自覺地維護和執行《條例》,切實指導和規範工作。二是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及中醫藥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認真研究中醫行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予以解決,依法促進中醫事業發展。三是要將《條例》的貫徹實施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緊密結合,加強對中醫工作的全行業管理。嚴格加強對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從業人員和中醫藥診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強化醫療質量監測和評價工作。要把貫徹《條例》的情況納入衛生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統一安排部署,統一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打擊非法行醫活動,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

(二)加強機構建設,提高中醫行業的整體服務能力和水平

中醫機構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基地。但由於多種原因,甘肅省中醫機構基礎設施比較薄弱。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統籌規劃,將中醫機構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省上決定逐步加大對中醫機構建設力度,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使甘肅省中醫機構的建設達到一個新水平,並建成一批獨具特色,在甘肅省乃至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學科和醫院,力爭在“十一五”末使中醫機構建設項目少、投資小的狀況得到改善。

首先,要加強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對舉辦的中醫院,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在資金上給予扶持,切實改善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和辦院條件差的狀況,力爭5年內使全省70%的中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院的標準。要高度重視各級中醫醫療機構領導班子、專業技術隊伍、重點學科、管理製度等方麵的建設,全麵提升整體業務水平和綜合服務能力。近年來出現的一些民營、個體中醫醫療機構,由於體製新、機製活、中醫特色濃,在市場競爭中顯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這種辦醫形式,更貼近中醫原本的行醫模式,不僅為人民群眾提供了優質的中醫藥服務,而且為中醫人才的成長創造了條件,我們應當認真研究、總結其經驗與規律,依照區域衛生規劃,鼓勵和支持民營及個體中醫醫療機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