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留下贓款(2)(1 / 3)

恐嚇不頂事,喊話無人理。僵持十餘日後,張書紳隻得繳出隨身攜帶的金銀細軟。經過三方清查,總計錢九千七百二十四貫,銀兩千三百八十七兩。打著和盛爐房戳記的整寶,足足四十隻。一貫錢相當於一兩銀子,也就是說,張書紳的財產已過萬兩白銀。而當時公務員的合法俸祿又是多少呢?知州八十兩,知縣四十五兩,典史三十一兩,馬快十七兩六錢,皂隸不過六兩。知州的八十兩月俸其實當不得真:它並非每月定期發放,平常都存在藩台衙門,年底扣除各種罰款後一並下發,而那時往往已經所剩無幾。誰願意為了百十兩銀子,十天半月地跑個來回?還不夠見麵禮的錢。故而多數都利用驛遞寄去領到憑條完事。年深月久,漸成慣例,盡管如今京漢鐵路已經貫通,也未改變。

雖然贓款不足學生們此前堅稱的三四萬兩,但大家的憤怒並未減弱分毫,依舊堅持追償清算:不僅這些贓款要全部留下,他先前彙走的四千兩銀子,也須一並退還。那筆賬目票號裏有憑據,此時過去查問,他們豈敢推托。自然,張書紳舍不得吐出肥肉:州縣官薪俸出自田賦耗羨,此為大清慣例。我終究有合法俸祿,也需要養家嘛。他不肯,學生們更不肯:這些隻是明麵上的,誰知道你背地裏還有多少爛汙事?你有俸祿不錯,但你就沒有開支?

官員赴任須執吏部文憑,上麵定有期限。張書紳再拖下去勢必誤期,隻得就範:留下全部贓款,淨身赴任;彙走的四千兩銀子等他到任之後,立即彙回信陽州府銀庫。雙方簽署協議,由中人作保。

協議達成,中人難請。祝鴻元急於平息事態,自是當仁不讓,但學生不同意。他必須作保,但不能完全擔保,還需另找商家。但是官府提出幾個人選,不是學生不接受,就是商家沒興趣。說到底,這是麻煩,而非好處。最終他們決定找李玉亭。

消息傳得飛快。衙役過來促駕時雖未言明,但李玉亭已知來意。夏先生建議不要出頭,李玉亭微微頷首,未置可否,便跟隨衙役出了門。來到州衙,雖與新任知州祝鴻元祝大人是頭回見麵,卻也來不及細細寒暄,拱手問候而已。

中人責任在肩,假如張書紳不能踐約,必須賠償。李玉亭道:“中人作保,須德高望重才好。城內商民,論德行年資實力,哪一項能排得上我?立德年輕,礙難從命,請各位諒解。”

此言一出,張書紳頓時滿眼驚懼。十多天的壓縮醞釀,火藥桶隨時都可能爆發。那年月,革命黨四處起事,有暴動有刺殺。“革命黨來了”已成母親嚇唬淘氣孩子的口頭語。此事若不及時解決,張書紳麵臨的不僅僅是財產問題,恐有性命之憂。即便學生能高抬貴手,事情也會傳揚出去,導致上司怪罪。

“玉亭先生萬勿推辭!李家本為名門望族,州城內外,誰不知曉?此事雖由我一人引起,但時局如此,必將牽涉滿城福祉,望兄挺身而出,承擔大義。”

不等李玉亭回應,祝鴻元也開了口:“玉亭小兄,我剛剛到任,未及過府拜會,但已知曉大名。你雖年輕,但後來居上。此情此景,隻有你能平息事端,何忍推辭!”

相形之下,學生代表的態度就要簡潔許多。李世登未跟叔叔客套,手執眼鏡直言道:“李先生,你究竟支持不支持正義運動?信陽不光是我們的家鄉,更是你的家鄉。你賺的每一塊銅板,可都出自信陽的地麵。”

兩任知州重托殷殷,莘莘學子言辭激越,李玉亭不覺心潮澎湃。侄子的話,尤其入耳。在此以前,他何曾有過這樣的麵子?那一刻,他隻覺臉膛發亮,身材仿佛突然高了幾尺,咬肌也越發發達,隨即四下一拱手:“如此恭敬不如從命,立德權且忝列中人吧。”

學生竟敢圍堵衙署,直到州官就範。苦於生活平淡的百姓固然可以視之為節日,但知州祝鴻元的觀感,必定迥然不同。他一直惦記著李玉亭。銀錠打著和盛爐房的戳記,並不說明都來自小李家的賄賂,或者貪汙於府庫。他收到的碎銀子或者元寶,同樣也可以到和盛爐房化鑄成錠。問題的核心在於,誰泄露的消息?能掌握如此詳細的細節,未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