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基金的“花色品種”
證券市場的發展離不開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一個蓬勃發展的證券市場必定是金融工具種類眾多、日益豐富的市場。對於投資基金也是如此。目前國內基金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品種單一,基本上是股票基金;二是方式單一,基本是封閉式。因此增加基金的“花色品種”也非常必要。
北京大學教授、《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組副組長曹鳳岐認為,以目前國內的資本市場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情況來看,基金品種創新空間廣闊,基金品種創新要與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和相結合。曹鳳岐說,正在起草的《投資基金法》有幾個基本的指導思想:一是強調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二是強調促進投資基金的發展,三是強調規範投資基金的發展。他介紹了幾種可以考慮的基金創新品種:一是債券基金。國債基金可以試點,適當時期恢複國債期貨,債轉股必須與資本市場相結合;二是指數基金。目前國內已有指數基金的試點,但必須趕快推出指數期貨,才會有指數基金的大發展;三是貨幣市場基金如票據基金;四是定向基金,比如上市公司重組基金、B股基金、中小企業基金、與風險投資基金相結合的基金等等。但這些都必須先小範圍地試點,然後再逐步推開。他還認為,以目前的環境來看,開放式基金試點的條件已經成熟。他建議,可采取先封閉後開放的形式。
在不久前由鵬華基金管理公司主辦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創新研討會”上,與會的許多專家也一致認為,中國證券投資業經過幾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有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台也為基金的品種創新留下了充分的發展空間,基金品種的創新要與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相適應和相結合,要滿足不同投資者的不同需求。美國穆迪資信高級分析師翟華明在研討會發言時認為,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業要有大發展,市場的創新應該及時跟進。他說,指數期貨要趕緊上,否則基金很難操作,風險難以控製,特別是將來的開放式基金,一定要有指數期貨供其組合運作。5家保險公司代表則一致呼籲應該盡快根據保險公司的特點和需求設立新的基金品種,允許保險公司發起或參與發起基金管理公司。
顯然,中國目前不是要不要發展投資基金的問題,而是應該如何發展多品種多門類的投資基金的問題。從去年開始,中國已開始了在投資基金創新上的大膽實踐。
1999年7月8日,優化指數基金——興和與普豐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百姓投資理財又多了一條新途徑。
在我國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中,投資者聽說過綜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成長型基金,但很多人還不知道指數化投資和指數基金為何物。那麼,什麼是指數化投資與指數基金呢?簡單地說,指數化投資是一種試圖完全複製某一證券價格指數或者按照證券價格指數編製原理構建投資組合而進行的證券投資。按此種方式投資的基金稱為指數基金,其收益水平目標是基金指數的變化幅度。
指數基金起源於美國並且主要在美國獲得發展。世界上的第一隻指數基金於1971年出現於美國,是威弗銀行向機構投資者推出的指數基金產品,當時所引起的反對遠遠多於支持和擁護。進入80年代以後,美國股市日漸繁榮,指數基金逐漸開始吸引住了一部分投資者的注意力。直到90年代以後,指數基金才真正獲得了巨大發展。據統計,美國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指數基金資產在1980年為100億美元,而到了1996年底,這部分指數基金資產的總額已經達到了10000億美元;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指數基金資產也從1990年的40億美元增加到了580億美元。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美國的指數基金已發展成一個規模龐大、種類豐富的基金業分支。
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興和基金,是倉位可調整的優化指數基金,即將基金淨資產的50%進行指數化投資,所參照的指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綜合指數。也就是說,興和基金將基金淨資產的50%按照上證綜合指數的構成和權重購買指數中的股票,相應地,基金中這部分資產的收益目標即為上證綜合指數的變化幅度。同時,考慮到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興和基金將基金淨資產的30%投資於成長型股票,基金淨資產的20%投資於國債。這樣,基金在保證穩定收益的同時,爭取跑贏大盤。
1999年8月18日,中國第一隻指標股基金——天元證券投資基金正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投資目標是通過投資深滬兩市指標股,謀求基金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指標股是指具有行業代表性、股票流通性較好、資本增值潛力較大、分紅穩定等特征的深滬成分指數樣本股及其他具有以上指標特征的成長型上市公司。天元基金資產的50%將投資於成分指數中的指標股,即從構成深滬兩市成分指數的70隻樣本股中選取。成分指數樣本股的普遍特點是,樣本股曆年的平均業績好於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業績,多數個股具有業績優良、市盈率低等特點,多數個股具有投資潛力;樣本股的流通規模普遍較大,流動風險較低。這樣一來,天元基金在成分指數樣本股上的進出,也就是說15億元資金在成分指數樣本股上的進出,必然會對指數的升跌帶來較大的影響。
當然,這些基金新品種由於宣傳力度不夠,運作也不是很有特色,因此並沒有在散戶心目中留下明顯的印象,絕大多數散戶對這些基金新品種沒有深刻的認識,投資的興趣也不濃厚。但可以預見,隨著基金管理人操作經驗的豐富與運作水平的提高,這些基金新品種將日益受到散戶的關注。不久的將來,中國證券市場上將呈現出各種基金琳琅滿目、爭鮮鬥豔的局麵,給廣大散戶提供較大的選擇餘地。
既要發展,也要規範
基金發展是重要的,但發展的前提是規範,不規範的發展是畸形的發展,是最終將走入死胡同的發展。因此,我們必須對基金進行嚴格而有效的管理,使其規範地發展,健康地成長。
基金的管理包括宏觀管理和基金本身的管理兩個方麵。基金的宏觀管理是指政府有關部門對基金的監管,包括基金設立的審批,基金上市的審批,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等;基金本身的管理即指基金的內部治理結構,即基金的發起人、托管人、管理人三者關係的規範化。
中國需要發展投資基金,但必須是有步驟有計劃地發展,而不是一哄而上。當前我們還欠缺迅速大量發展各類投資基金的基礎。主要表現在:一是配套措施尚不健全,證券投資基金的規範運作要有一係列的法律、金融、稅收、會計、谘詢、評估、仲裁等方麵的製度和機構予以保證,而我國目前在這方麵都不能說已達到了足以保證的程度;二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規模較小,尤其是大量的國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將限製投資基金的運作;三是企業效益不高,使我國的股票投資收益隻能來自投資者的炒作,而不是企業經營的收益,這種狀況將給投資基金的運作帶來較大的困難和風險;四是我國目前的投資工具品種少,使投資基金的組合投資策略的發揮受到限製;五是缺乏能夠勝任投資基金操作的理財專家和管理人才。在這些條件沒有具備以前,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切忌一哄而上。20年改革的實踐證明,一旦我們沒有保持清醒的頭腦,一哄而上,必然壞事,基金業的發展也不例外。
在穩步發展的同時,目前最關鍵的還是盡快建立一套完善而具體的配套措施和法律法規,以加強對現有上市證券投資基金的規範化與法製化的管理。西方成熟市場對基金的管理都非常嚴格。如所有的美國共同基金都要服從於管理規則的約束,並受證券及交易委員會的監管。所有的共同基金必須向投資者提供全部的、完整的、公開披露的共同基金說明書,在這個說明書中,必須詳細地描述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的方式,關於如何去購買和回購股份的資料,關於投資顧問的資料和風險的等級等。所有的基金必須向他們的股份持有人提供年度的和半年的報告,包括最近基金投資組合的資料、經營業績和投資目標及投資策略。德國設立了一個負責協調各基金管理公司經營方針的投資公司聯邦協會,目的是對投資基金的有關業務進行監控。德國政府對投資基金的操作也有著嚴格的管製。管製的宗旨一是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二是嚴格控製基金管理人從事高風險投資。如為了保證基金資產有充分的流動性及避免由於組合不當而產生的投資風險,法律要求投資基金的90%的資產應為上市證券,對非掛牌證券的投資最多不超過投資的10%,購買單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債券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5%。法律對基金管理者的資格也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取得執照之後方可上崗。基金管理人必須向主管機關證實他熟悉市場、具有基金方麵的理論與經驗、精通證券業務後才有資格獲得執照。
有關人士認為,加強對基金的規範化管理,是保證基金健康發展的前提。最近,我國基金市場已出現了被某些不正之風沾染的苗頭。如在5家基金管理公司中,有4家是發起券商控股,已有極少數關聯交易的跡象。有人擔心,如果不注意監管,將來也許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比如基金公布資產淨值前,為了賬麵上好看,基金持有的股票價格會被發起券商刻意拉高。再如,基金管理人動用基金資產為控股股東的新股承銷、配股甚至自營業務服務,通過高買或低賣等方式向控股股東輸送利益,侵犯基金投資者權益。因此,未雨綢繆,嚴格監管,是當務之急。
首先,我們必須提高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業內人士認為,當前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既不規範,也不透明。眼下每周末公布的新基金資產淨值周報表中僅有當周單位淨值和期初淨值,未設上周單位淨值,缺少上周單位淨值和與上周單位淨值相比較的增長率,不便於投資者了解一周來新基金盈虧情況,中小投資者很難比較出當周較上周單位淨值增長的情況。
其次,基金評級也是一種有效的監督手段。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在歐美發達的金融市場已有一個多世紀的曆史,基金評級也伴隨著投資基金的發展而應運而生,基金評級機構已成為投資基金市場信息服務功能完善的權威中介機構。在我國,從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趨勢來看,投資基金的品種越來越多,數量也越來越大,而且參與者眾多,對投資基金潛在的信息需求也將與日驟增。而無論是上述哪種類型的投資基金,本身都具有很大風險。隨著投資基金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種類數量增多,信息量加大,眾多的投資者客觀上都需要在嚴格、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製度下,由獨立的投資基金評級機構,客觀、科學、公正地對投資基金的績效進行考核,而基金評級恰恰具備了這種披露投資基金各種信息的功能。通過提示投資風險、投資價值和對投資基金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績效累積的綜合評價,為投資者選擇某個基金進行投資提供參考信息,揭示投資基金市場的風險並規避風險,識別投資基金的優劣,培養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同時為基金管理者提供基金的動態信息資料,促進基金管理者更好的經營,也為基金監管機構提供了監管依據。
對證券投資基金進行法律規範,更是目前的頭等大事。繼1997年11月15日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後,廣為各方關注的《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進展。據了解,草案第一稿共分十章148條,內容包括總則、投資基金當事人、基金的設立、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交易、基金運作、基金的變更、基金的監管、基金業協會與基金投資人協會、法律責任和法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