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6章 細查暗訪擒凶手 辭嚴意正責庸官(1 / 3)

遊酢無意間拿起懷寧縣送上來一宗案卷看。這是一件人命案件:一個叫李三的郎中在途中被人打死。李三的兒子李桂在現場揀到一根扁擔,上麵寫著鄰村人張敬亭的名字。於是,李桂找到張敬亭將他告到縣衙。知縣問張敬亭人是不是他打死,他拒不承認。後來動刑,他終於承認自己是想打死郎中從中弄些錢用,並且畫了押。因此,知縣判張敬亭死罪。

看完案宗,遊酢覺得這件人命案判得可疑,經不起推敲。於是,批複“此案宜詳加細審”。知縣接到批複,覺得案件事實確鑿,證據可考,自己沒有判錯,但是上司的旨意又不敢回駁,於是拖著。

突然,有一天遊酢來到縣衙。知縣慌忙上前迎接。

遊酢問:“案情辦得怎麼樣?”知縣答:“回老父母,在下這幾天正在進一步調查。”

遊酢不冷不熱地又問一句:“真的?調查了哪些東西?”。

“這……”知縣心虛了,額上直冒冷汗。

遊酢也不責備他,大聲喊道:“將犯人帶上來!”

知縣一聽傻了,如墜入雲霧中。他還沒有清醒過來,衙役已將犯人帶上大堂。遊酢嚴肅地說:“開堂吧。”知縣不得不坐下來審案。

那人年紀三十出頭,一身流裏流氣,上了大堂就叫:“老爺,饒命,饒命。”

知縣問:“姓什麼,什麼名字,哪裏人,多少歲一一報上來。”

那青年回答:“本人姓胡,名叫喜富,本地上墩人,今年三十二歲。”

知縣大聲說:“你要如實招來,否則法律無情。”

那青年說:“我招,我招。上個月那天晚上有點月光,我賭博輸了,身上沒有一文錢,回家的路上正好看見郎中一個人在前麵走著。想到他身上肯定有不少錢,剛好路邊有一根木棍,我揀了起來,貓著上前去把他敲一下,沒想到他卻死了。”

知縣又問:“那扁擔怎麼來的?”

那青年答:“事後,走到水尾時,我怕遲早會被人發現,看見有一戶人家的門口有一根扁擔,就回頭拿起它放在屍體邊上,我想這樣有別人替罪就沒有事情了。”

原來,遊酢見知縣無動於衷,便派手下進行暗訪。那喜富以為事情已經過去,自己沒有事情了,便把打劫謀命來的錢拿出來亂吃喝嫖賭。一天,喜富到酒館跟人喝酒,酒醉後吹牛道:“要錢花還不容易,我那一次就發了筆大橫財。”同伴問怎麼那麼容易得來。喜富道:“半路上唄!”正好被衙役聽見,被逮了起來。

知縣聽了憤怒地發罵:“你可惡至極,打死人命還要嫁禍於他人,罪不可赦。叫他畫了押,押下去,等秋後問斬!”

衙役讓喜富畫了押,便將他押到大牢去。

知縣畢竟聰明,他想事情到這個地步要抓緊給羈押著的人平反,接著喊:“傳張敬亭上堂!”

那張敬亭上了堂還以為又要審問,頭也不抬。

知縣喊了一句,:“鬆綁!”而後溫和地說:“張敬亭,案情已經查明,凶手已緝拿歸案,你是被冤枉的,本堂判你無罪釋放,回去吧。”

張敬亭如夢大醒,抬頭一看,堂上正坐的不僅有原來的知縣,而且還有另一位年老的大官,於是“撲通”一聲跪下,喊道:“謝謝青天老爺救命之恩!”知縣說:“不用謝我,這是我們的知州遊大人,你謝他吧。”

這時,遊酢才說:“不用謝,本府是奉朝廷法律辦事。是下屬辦事糊塗,才致使你這樣受苦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