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動作的發育規律是正麵的動作先於反麵的動作,例如1歲不到的寶寶會從坐位扶著東西站起來,然後才能從站立的位置坐下去,但要能學會蹲下去而不坐在地上,要到1歲半左右才能掌握,而且要經過反複訓練才能達到。單獨蹲著,需要小腿部肌肉的發育和大腦的平衡能力。從蹲位不扶東西站立起來更需要下肢和臂部肌肉的力量和平衡穩定性。

練習下蹲的動作也得依靠玩具和遊戲。在低矮處放些玩具,讓寶寶蹲下去取玩具並拿來交到母親手裏,或者家長與寶寶一起蹲著玩遊戲,是一種有趣的訓練方法。開始時寶寶下蹲時會由於控製不住而一下子坐到地上,可以讓他重新練習,並且以示範和鼓勵,經過反複訓練,蹲和站起的動作就逐漸熟練。學會蹲踞位置對擴大小兒活動內容,鍛煉下肢肌肉力量和前庭平衡感覺是很有益處的。

給寶寶講故事

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是寶寶心中的故事大王。1歲以後的寶寶特別看聽故事,因為故事裏有動物、有小朋友、有情節,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和感情;家長講故事時有聲有色、抑揚頓挫的表情和聲調,常常使寶寶著迷;講故事能融洽大人和孩子的關係,訓練孩子發音和語言發育,擴大知識,從而促進智力發育。

給孩子講故事,情節要簡單,故事裏的角色不要太多。兒童有一種愛護、憐惜動物的天性,所以故事多以動物為主角。要注意故事中角色的地位不要有很大的反差,例如一般把大灰狼、狐狸當作反麵角色,把小白兔、小狗小貓小鴨大象當作正麵角色,以便寶寶能夠進入故事情節。隨著寶寶逐漸長大,可以適當增加故事內容,擴大知識麵。為了要講好故事,當好寶寶的“故事大王”的角色,家長要買幾本兒童故事讀物,作好講故事的準備,腦子裏多裝些新鮮有趣的故事,不要老講“烏龜兔子賽跑”和“兔子和狐狸的故事”,故事要新編,有新內容,增加寶寶聽故事的興趣。

聽音樂

小兒對音樂生來就有強烈的感受力,1歲以後的孩子對音樂美的感受能力已經很強,能自發地伴著音樂節奏拍手,看到電視裏的音樂舞蹈甚至會站起來學著手腳舞動,家長應該為寶寶創造美好的音樂環境,讓寶寶在音樂聲中遊戲,傾聽音樂,使音樂成為寶寶的親密夥伴。平時可以給寶寶提供與音樂有關的玩具,如小鼓、小鈴等,利用廢舊的空瓶子、易拉罐也能自己製成簡易的打擊樂器,讓寶寶自己敲打,使其發出不同的聲音,配合著音樂敲出節奏,會使寶寶沉浸於音樂之中。為寶寶選擇一些輕快、明朗、節奏強的歌曲或樂曲磁帶播放給他聽,並引導寶寶隨著音樂任意做出優美的動作如揮手、擺動身體、踩腳跳動等,也可扮成小動物做出各種跳、跑、飛、擺的姿勢,使寶寶的動作能夠合上音樂的節奏,充分發揮音樂的美的教育作用。

小孩的占有欲

我們常常發現兩歲左右的孩子,到鄰居親友家串門,看到桌上有糖果,往往不打招呼就伸手去抓,據為己有;當別人向他們要東西時,他們就用小手緊緊抓住,不肯輕易放手,果真被拿走,他們又往往哇哇大哭。這是自私嗎?不是的,這是幼兒自我意識發展的結果。

1歲前的孩子,基本上以個體活動為主,他們對主體與客體往往還不能區分,因而對東西的所有者尚不能區分。當孩子長到兩歲時,由於自我意識的發展,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存在,頭腦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但對“你的”、“他的”概念又比較模糊。所以,對世界上的一切東西,他們隻要有興趣,便都認為是自己的了。

當我們發現2歲的孩子搶奪同伴的糖果或玩具時,請千萬不要大驚小怪,厲聲斥責。隨著孩子年齡增大,隨著自我意識水平的不斷增長,孩子會克服這種習慣的。不過,如果孩子經常“搶奪”同伴的東西,父母就應當給予正確引導,讓他與較大的同伴交往。較大的同伴懂得保衛自己的東西,會製止他的“搶奪”行為。相反,當孩子的東西經常被別的小夥伴“搶奪”時,又要設法讓他多和較小的夥伴交往,以減少受侵犯的機會。

2歲左右的孩子不願意把自己的玩具借給別人,對此,父母應正確對待。這是孩子成長階段的一種正常心理。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可以引導他把玩具拿出來與小朋友一起玩。比如,把會叫的木鴨子拴上兩根繩,讓孩子與小朋友同時拽著走,聽著鴨子發出“嘎嘎”的聲音,孩子們一定樂得小嘴都合不攏了。不過,有時過於強製孩子把玩具讓別人玩,也會有不良效果。這不僅不能使孩子“禮讓”,有時還會使孩子感到父母也要占有他的東西,結果,反而促使他產生更強烈的占有欲,這方麵也應注意。

讓孩子開動腦筋

培養寶寶學習的動機:使寶寶有主動求知的好奇心,才能使寶寶在探索的過程中,產生觸類旁通的智慧。

容許錯誤:為讓寶寶保有他親自發現的驚奇與喜悅,以及確實的認知並且產生類化作用,允許寶寶嚐試是必要的。

以鼓勵代替責難:家長的話語會給寶寶帶來暗示作用,並且塑造寶寶的自我形象,多給寶寶鼓勵對啟迪寶寶的智慧將有無窮的妙用。

把學習的權利交給寶寶:寶寶遇到疑難時,父母應該引導他思考,而不是填鴨或直接把答案告訴寶寶。灌輸教育下的寶寶不會產生隨機應變的能力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