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縣為了完成百萬噸糧的任務,不斷擴大高產作物玉米的種植麵積。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即1953至1957年,玉米占整個糧食作物麵積的7.2%,以後逐年擴大,到1980年擴大到了60%以上。這種做法當時叫做“保大王”。為了“保大王”,拚命壓縮經濟作物和其他糧食作物的播種麵積。建國初期,榆樹大豆種植麵積占整個糧豆麵積的38%,1980年下降到18%,種植方式也由清種變成混種、間種和套種,實際上是發展玉米,苛待大豆,使大豆變成了玉米的通風道。在生產措施上,如農業貸款、機耕機播、施肥,也是首先保證玉米的需要。縣裏一位幹部說:“榆樹縣實際是以苞(玉)米為綱”。玉米麵積過大,打亂了輪作茬口,土壤得不到休養。一般大豆茬比其他糧食作物茬增產10%~13%,每畝大豆從空氣中固定氮相當於6.65公斤硝氨。實行間作,年年翻地,把豆茬也翻了,根瘤固氮菌受損。加上馬牛減少,豬羊增加很少,有機肥數量少,質量差;化肥數量雖不斷增加,但85%的地塊缺磷,更缺鉀肥。本來榆樹主推的玉米品種吉單101、102,土壤適宜,水肥跟上,單產可達千斤以上,而1979年玉米單產加上“幫忙地”平均才345公斤,空杆率和無效果穗率增加。由於農業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土壤中病毒細菌增加,病蟲害越來越嚴重。“苞米為綱”的結果是其他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產量下降,苞米本身也沒大上。
在北方地區農業會議以後,全國開展建設大寨縣的活動,榆樹縣也成為當地的“大寨縣”,但這個“大寨縣”對外債台高築。1970年這個縣就欠國家貸款1347萬元,1980年11月末,也就是正式停止學大寨的那一年,全縣欠國家貸款達到9733萬元,加上300多萬元的利息,超過1億元,全縣100萬人口,每人平均欠100元。吉林省每年農業生產貸款1億元左右,榆樹縣貸3000多萬元,占1/3。全縣39個公社,社社都欠國家貸款,多的欠300多萬元,少的欠20多萬元。富安公社東溝大隊第五生產隊67戶,平均每戶欠款2000多元。不少隊多年不分紅,社員說:“這種狀況再維持一二年,恐怕小孩連人民幣都不認識了。”
集體經濟效益差,農民收入也就很低。這個吉林省有名的“大寨縣”,1979年向國家提供商品糧4億多公斤,成為全國貢獻糧食最多的一個縣。但農民每人平均收入隻有127元,扣除口糧、燒柴等,平均分得現金30多元。超支戶6萬多戶,超支金額2萬多元。
榆樹縣終於建成了“大寨縣”,但經濟效益很差。縣長張占岐算了一筆賬:糧食單位麵積產量提高到一定程度時,再提高就要追加更多的投資。而新增加的產量往往補償不了新增加的勞動力、機械設備、化肥、農藥等,結果投資越多,成本越高,所得純收入越少。以化肥為例:榆樹縣1971年每噸化肥增加的糧食是15.06噸,1979年為7.69噸。1979年種植業費用占整個農業費用95%。而化肥和農機這兩項費用占大宗。飼草、飼料費又不減少,兩套成本,是增產不增收、經濟效果差的重要原因,農業隻能維護簡單再生產,要擴大再生產就得靠貸款。惡性循環,債台越築越高。
榆樹縣的情況,是當年全國農業學大寨,建設大寨縣的一個縮影。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1980年1月,吉林省決定對榆樹等三個商品糧基地縣實行特殊政策,搞農工商聯合企業,很快給這個縣的經濟注入了活力,大豆之鄉重新出現了“滿山遍野的大豆高粱”的興旺景象。
7.又要搞窮過渡
大寨1963年戰勝特大洪災後,在收回農民自留地的同時,還實現了基本核算單位由生產隊向生產大隊的過渡。1967年上半年,全縣開始推行大寨關於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經驗。昔陽縣革命委員會認為,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已暴露出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一則不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隻能修修補補維持簡單再生產;二則不能像大寨那樣實行土地連片、因地種植,挖掘土地潛力;三則妨礙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四則不能有計劃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際上,當時昔陽縣農村的生產力水平和農民經濟收入水平都很低,搞“窮過渡”的結果,使原來由於生產條件和經濟發展不平衡形成的窮隊與富隊在收益分配上“一拉平”,實際是窮隊“共”了富隊的產,既侵犯了富隊的利益,也不利於調動窮隊幹部、群眾的積極性。
大寨大隊這種“窮過渡”的做法在全國農村宣揚和推廣以後,在許多地方都造成了不良影響,部分地區刮起了一股擴社並隊的“窮過渡”風。據山西、河北、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1970年以生產大隊為核算單位的大隊已占到大隊總數的14%,其中山西省的大多數生產隊已合並為大隊所有製,浙江省有四分之一的社隊實行了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
1970年的北方地區農業會議以後,特別是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團之後,中央開始在一係列會議和文件中重申《農業六十條》的政策規定,強調繼續執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管理體製,有效地遏製了一些地方搞起的“窮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