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千秋功過:文治與武功 誰與評說(2 / 3)

據此,漢武帝創建太學、鄉學,設立舉賢製度,形成了中國獨特的文官製度。秦代至漢初,選拔人才用的是軍功爵製;到了漢武帝時代,逐漸轉變為察舉征辟製,從根本上解決了大漢人才匱乏的局麵。

文景崇黃老,寬厚無為,垂拱而治;漢武帝則一反祖宗定法,尊儒術以約束官吏,效法家而嚴懲貪官,王道霸道,交錯為用。而其中尊儒興教,首立太學,尤予後世以至深影響。倘非此舉,儒家學說何以成“教”?倘非此舉,華夏文明何以存續?倘非此舉,學而優則仕何以體現?

然而,後世不乏對《天人三策》,對“獨尊儒術”深惡痛絕者,他們的批評並非毫無道理。

儒家對中國政治:“獨尊儒術”將政治倫理化、倫理政治化,迷信道德至上、教化萬能,力圖建設一種道德自律型的政治。這種重自律輕他律的思路,必然導致強權至上,個人專製。曾經的天朝上國,就這樣一次次與民主政治失之交臂。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始終無法走出“人治”的泥潭,擺脫因人興廢的曆史慣性。

儒家對民眾心理:且不論到了宋明理學,儒家學說走向極端。單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中國人就不得不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扮演好自己的道德角色。如此,權力崇拜、君尊民卑、官貴民賤、奴性心理年深日久,“救世主”和“清官”情結愈加濃厚,甚至反過來成為昏君和貪官孽生的土壤。

儒家對人才素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儒家把“道德”作為衡量人才和錄用官員的決定性條件,將“從政”作為實現人生價值的唯一途徑。然而,能有幸為官的是極少數,得明君而施展抱負者,更是十無一二。絕大多數士人鬱鬱終生。名為知人善用,多少人為之貽誤終身。

漢武帝時代,對應內在的儒家統治思想,就是中央集權體製。秦始皇首創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製;但是,秦朝短命,未能設計一整套執政方針。西漢王朝,到了漢武帝,徹底肅清了諸侯王分裂勢力,鞏固了中央政權。

對此,司馬遷擊節稱道!《淮南衡山列傳》中,太史公日:

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土千裏,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

元鼎五年(前112),漢武帝又以諸侯酎(zhou,咒)金(祭祀太廟時諸侯助祭的獻金)成色不足為由,一次削去106名諸侯的爵位,至此,高祖劉邦所封諸侯王,削捋殆盡。

秦行郡縣,不王不藩,是真正社會政治學意義上的封建體製。劉邦建漢,首封異姓諸王,後封同姓諸王。從政治體製的發展著眼,無疑是一種社會的倒退。繼而,呂後大封諸呂,終釀禍亂。因此,直到景帝朝,乃有吳楚七國之亂。而漢武帝采納主父偃建議,令諸王推恩以封子弟,大力削藩,平淮南、衡山二王之反,奪列侯一百零六人之爵。漢武帝上接秦始皇,行郡縣以推行國家政令,此後兩漢四百年,雖有外戚、黨錮之禍,但無藩鎮之患。

之後,晉又封藩,乃有八王之亂。唐初鑒於前轍,王而不藩,安史之亂後,肅宗又大事封藩,終以藩鎮割據,斷送唐朝。宋仿唐初,王而不藩,故兩宋無藩鎮之禍。明太祖立國,複大封諸王領藩地,終有燕王朱棣靖康之役,贛王朱辰壕之叛亂。明世宗以藩王人承大統,追贈生父,鬧成著名的大議禮,隨之明亡。清朝力懲前失,王而不藩,定製親王不出國門,故有清一代未有藩禍。

由此可見,古來帝王,由秦始皇至清代宣統,正統偏安者共二百餘人,真正懂得國家政體並善以此治國者,不過秦皇、漢武、宋太祖、清聖祖四人而已。

不僅如此,漢武帝在強化中央集權上多方探索,利用酷吏打擊權貴即其大手筆之一。

打擊不法豪強與貪官汙吏,勢在必行。但是,酷吏政治走到極端,難免會帶來各種後遺症。

酷吏王溫舒,嗜血成性,殺人為樂。漢代處決犯人,以十二月為限。春天到來,不能再殺人了,王溫舒迎風感慨:如果讓冬天再處長一個月,我的事(處決犯人)就辦完了。(會春,溫舒頓足歎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司馬遷對此直言不諱: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天子聞之,以為能,遷為中尉。

漢武帝稱讚這樣的殺人魔王,提拔他擔任中尉,賜予更多的生殺大權。慘遭宮刑、深受酷吏之苦的司馬遷,能不有非議嗎?

大司農顏異與張湯意見不合,張湯竟然以“腹誹”罪名殺了顏異。什麼叫“腹誹”?就是肚子裏有意見。這較之一千年多年以後,秦檜構陷嶽飛的“莫須有”之罪,一樣的荒誕,一樣的恐怖!

告異以它議事,下張湯治異。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湯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以此,而公卿大夫多謅諛取容矣。

“毀譽參半”

漢武帝是第一個用“罪己詔”進行自我批評的皇帝。

征和四年(前89),漢武帝向天下人昭告:自己給百姓造成了痛苦,從此不再窮兵黷武、勞民傷財,甚至表白內心悔意。這就是《輪台罪己詔》。這份詔書,是中國曆史上第一份帝王罪己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