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945年,日本大本營確定,該年的對華戰爭,主要是加強中國東南沿海地區、長江下遊和上海周圍地區,以及海南島的兵力和戰備,以便在盟軍進攻時,與之決戰。中國派遣軍根據這一任務,於1945年1月底下達轉入新的作戰準備的命令。1945年1月,小林茂三郎中將接任總參謀長。到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時止,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總司令為岡村寧次大將,總參謀長為小林茂三郎中將。下轄華北方麵軍(轄第一、第十二、第四十三軍,駐蒙軍,方麵軍直轄兵團)、第六方麵軍(轄第十一、第二十、第十三、第六、第二十三軍),以及航空部隊,總計26個師團、1個戰車師團、22個獨立混成旅團、11個獨立步兵旅團、1個騎兵旅團、13個獨立警備隊、1個特別警備隊,總兵力為達120餘萬人。

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設立時的任務是:統率侵華日軍,協調各軍間的行動;確保華北、華中、華南占領區的治安和長江下遊的交通;切斷重慶國民政府的南方補給線;實施航空作戰,壓製和擾亂重慶國民政府的政治及戰略中心,統轄所有在華的政治謀略機關,加強對重慶國民政府的誘降工作。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是日本在華的最高軍事指揮機關,對中國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四聯總處成立

抗日戰爭爆發後,麵對全國金融、經濟恐慌,國民政府財政部於1937年7月31日決定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在上海組成聯合辦事處,由蔣介石兼理事會主席,宋子文為副主席,聯合辦理戰時貼現和放款事宜,以救濟銀行和工商各業。"八一三"事變後,國民政府於1937年8月26日公布《中中交農四行內地聯合貼放辦法》,命令四行組成聯合貼放委員會辦理貼放業務,貼放範圍包括貼現與再貼現、抵押、轉抵押及財政部命令對於鐵路、交通、農貸、工貸等項放款;貼放數額按照中央35%、中國35%、交通20%、中國農民10%的比例攤派;在漢口、長沙、上海、南京等12個大城市設立同樣機構,辦理當地貼放事務。四行聯合辦事處成立之初,沒有具體的組織和實施細則,屬於一個聯係性質的業務機構,一切事務主要由宋子文主持。"八一三"事變後,四行聯合辦事處遷到漢口,由孔祥熙主持。1938年秋,武漢淪陷前夕,隨國民政府其他機構遷往重慶,組織仍相當渙散。

隨著戰爭的發展和統製經濟、壟斷財政金融業務的需要,國民政府決定改組四行聯合辦事處為四行聯合辦事總處,作為戰時財政金融及經濟方麵的最高決策機構。1939年9月8日,國民政府令設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銀行聯合辦事總處,同時公布《戰時健全中央金融機構辦法》。該《辦法》規定,四聯總處為一決策性機構,負責指導政府戰時金融的各種業務,統一領導四行業務,將四聯總處置於戰時金融經濟的最高權威地位;賦予四聯總處理事會主席在非常時期內,對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銀行可為便宜之措施,並代行其職權。隨後,四聯總處進行了改組,10月1日,四聯總處正式宣告成立;10月2日召開第一次理事會,通過《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銀行聯合辦事處總處組織大綱》及四聯總處《組織章程》,規定四聯總處的宗旨是:在非常期內,負責監督指導中中交農四行之業務事務;四聯總處的職權為:全國金融網之設計、分布;各行、局人員之訓練、考核與調整;各行、局開支之審核與各項預決算之複核;法幣發行之調度與發行準備之審核;各行、局吸收存款,推行儲蓄之指導、考核;各行、局投資、放款之審核與查考;各行、局農貸之審核與查考;各行、局彙款之審核;協助財政部管理一般金融事項;其他與戰時金融政策有關事項。

四聯總處最高權力機關為理事會,由中央銀行總裁、副總裁,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中國農民銀行理事長、總經理,及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有關代表組成;理事會主席由蔣介石擔任,總攬四聯總處事務;常務理事由中央銀行總裁、行政院長兼財政部長孔祥熙、中國銀行董事長宋子文、交通銀行董事長錢永銘3人擔任,襄助辦理四聯總處事務,實際事務由孔祥熙一手操縱。理事會下設秘書處,掌理統計、文書、稽核3科;另設戰時金融和戰時經濟兩委員會,前者設發行、貼放、彙兌、特種儲蓄、農業金融、收兌金銀6處,後者設特種物資、物價、平市3處。1940年又添設全國節約建國儲蓄勸儲委員會和農業金融設計委員會。至此,四聯總處成為淩駕四行之上的金融最高決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