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新文學史上,三十年代的無產階級作家葉紫占有重要的一頁。他以充滿戰鬥激情的筆觸,在《豐收》、《火》《向導》、《星》、《山村一夜》、《古渡頭》、《嶽陽樓》等中短篇小說和散文中,真實描繪了大革命時期湖南農民運動和三十年代我國廣大農村階級鬥爭的曆史畫麵,塑造了一代新的農民形象,歌頌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鬥爭。葉紫的創作在當年的文壇上是獨樹一幟的,對中國革命和新文學的發展都作出了卓越的貢獻。魯迅在《葉紫作〈豐收〉序》中,高度評價與充分肯定了葉紫的創作,認為“作者已經盡了當前的任務,也是對於壓迫者的答複:文學是戰鬥的”!
對於葉紫這樣一位重要作家的研究,幾十年來,雖取得一些成果,但總的來說,還是不夠的。例如,一係列論著對葉紫生平的敘述或則籠統抽象,或則不夠準確;後來的研究者又不斷沿用舊說,陳陳相因,以訛傳訛。而葉紫的創作與其身世是密切相關的,弄清其生平經曆不是可有可無或無足輕重的事。我覺得,要正確總結葉紫的創作經驗,深入研究葉紫的作品,對葉紫生平有關史實進行考訂是完全必要的。因此,不揣淺陋,試一為之。
一、生年
對於葉紫的生年,曆來有兩種說法,一說是一九○八年,如一九五八年版《魯迅全集》第六卷的《葉紫作〈豐收〉序》的注釋,不知根據何在。持此說的為數不多。另一說為一九一二年,根據可能是葉紫的《我怎樣與文學發生關係》(一九三四年七月寫作,載《文學》一周年紀念特刊——《我與文學》,一九三六年四月二十日修改)。葉紫在這篇文章中提到“馬日事變”時,說“媽,五十五歲;我呢,一個才交十五歲的少年……”。據此推斷,葉紫當生於一九一二年。有關論著,多用此說。例如,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撰寫的《葉紫小傳》(刊於《葉紫創作集》卷首,寫於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北京語言學院編印的《中國文學家辭典》現代第一分冊,一九七九年出版的《辭海》文學分冊,蘇聯《簡明文學百科全書》(俄文,九卷本)等書的“葉紫”條,《葉紫年譜》(載《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一九七九年第一期),以及各種新版本的《中國現代文學史》等,均持此說。
但是,我們通過多方調查,確定葉紫生於一九一○年。根據是:葉紫的妻子湯詠蘭說,葉紫和她同歲,她是辛亥革命前一年生的;葉紫的大姐餘裕春說,葉紫是庚戌年(即一九一○年)生的;葉紫的堂弟餘照望說,一九三九年,葉紫逝世時二十九歲;葉紫的同鄉、同學、好友吳紹衰說,葉紫比他大一歲,他是辛亥年生的。四位和葉紫親近的人說法一致,不約而同,不能不信。
那麼,怎樣看待葉紫在《我怎樣與文學發生關係》一文中的說法呢?我們認為葉紫在一九三四年寫這篇文章回溯“馬日事變”時,把年齡計算錯了,不但他的年齡,而且他的母親的年齡都計算有誤。據葉紫手稿《回憶、感想、日記、筆記、雜記——一九三九年度日記》四月十四日(舊曆二月二十五)記載:“今天是母親六十五冥誕。”據此推算,一九二七年“馬日事變”時,母親應為五十三歲。另據湯詠蘭、餘裕春回憶,母親劉氏一九三七年三月在上海逝世時為六十三歲,與葉紫日記所載吻合。可見,葉紫在《我怎樣與文學發生關係》中,把母親寫大了兩歲,而把自己寫小了兩歲。
二、姓名
上麵列舉的論著中,一律認為葉紫姓俞。至於葉紫的名字,則隻知“鶴林”。
其實,葉紫本姓餘,名字有好多個。他在餘氏宗族中屬昭字輩,故出生後,父親為他取名餘昭明。六歲時,進益陽縣第七學區蘭溪高等小學校讀書,學名餘鶴林。一九二二年,用餘繁名,進湖南妙高峰中學讀書。一九二七年“馬日事變”發生,葉紫家破人亡,遂用未婚妻湯詠蘭的姓,化名湯寵,在嶽父湯漢卿幫助下,逃出故裏,避難他鄉。一九二九年底或一九三○年初,葉紫飄流到上海,決心停留下來幹一番事業,更名餘自強。一九三三年二月五日,葉紫和陳企霞創辦的《無名文藝旬刊》創刊號出版,葉紫用葉子的筆名,撰寫了發刊詞《從這龐雜的文壇說到我們這刊物》。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葉紫和陳企霞等創辦的《無名文藝月刊》創刊號出版,葉紫的短篇小說《豐收》,第一次用葉紫的筆名,發表在這期刊物上。《豐收》問世,引起文壇注目,葉紫由“無名作者”一躍而成“有名作家”,從此,便以葉紫為名,活躍在左翼文壇上。有時發表作品也用阿紫、紫、阿芷、阿止等由“葉紫”變化而來的筆名。一九三三年下半年,葉紫在半地下狀態的進步刊物《文學新地》第一期上發表《王伯伯》、(收《豐收》集時改名《電網外》)時,署名楊鏡清(一九五八年版《魯迅全集》第六卷的有關注釋誤為楊鏡英)。一九三四年六月、七月,在《中華月報》第二卷第六期、第七期上,發表短篇小學《楊七公公過年》時,署名柳七。一九三五年三月一日,在《小說》第十九期上,發表短篇小說《偷蓮》時,署名楊櫻。一九三五年二月一日,在《生生》創刊號上發表散文《流亡》時,署名黃德。一九三五年九月十六日,在《文學季刊》第二卷第三期上,發表中篇小說《星》時,署名陳芳。一九三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在《申報》副刊《自由談》上,發表散文《夜的行進曲》時,署名辛卓佳(新作家的諧音)。
三、籍貫
關於葉紫的籍貫,有的著述說得不夠準確,如北京語言學院的《中國文學家辭典》現代第一分冊中的“葉紫”條,說葉紫是湖南省益陽縣月塘鄉人。多數論著說法籠統,說葉紫是湖南益陽人。
準確而具體地說,葉紫是湖南省益陽縣月塘湖鄉餘家垸(今屬益陽縣天成垸公社新茶坊大隊)人。餘家垸是個隻有數戶餘姓人家的小屋場,在益陽縣城東南十餘華裏處。葉紫祖籍江西。相傳約二百餘年前,一群江西破產農民扶老攜幼,來到洞庭湖濱安家落戶,葉紫的祖先就在此列。餘姓是小姓,人丁少,地位低,世世代代受到大姓地主的剝削欺淩。大革命時期,農民運動興起,葉紫全家投身革命,事非偶然。
葉紫六歲時,進蘭溪高等小學校讀書。他的父母和兩個姐姐為此遷居蘭溪鎮。蘭溪離餘家垸約三四華裏,是個臨河(資水支流)的小集鎮,有些商店和手工作坊,比較熱鬧。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高潮時期,葉紫的父親餘達才任益陽縣農民協會秘書長,為了工作方便,把家遷進益陽縣城,住在徐家宗祠裏。“馬日事變”後,餘達才與其小女兒餘也民在徐家宗祠內,被反動團防局長曹明陣派兵抓捕,不日犧牲在益陽城大碼頭。
此後,葉紫開始流浪生活,足跡遍及長江中下遊數省。大約在一九二九年底或一九三○年初,在上海停留下來,一直到一九三七年“八一三”上海抗戰爆發,才回到益陽鄉下養病。一九三九年十月五日,病逝於蘭溪上渡口。
四、學曆
關於葉紫的學曆,幾乎所有有關著述,都說得不具體、不落實。例如,《葉紫小傳》說:“六歲進小學,十二歲進中學。”“北伐革命軍占領武漢後,葉紫也離開了當地的中學,到武漢去進一個軍事學校。”《中國文學家辭典》“葉紫”條略具體一點:“一九二六年北伐軍攻占武漢後,他在武漢軍事學校第三分校學習。”《葉紫年譜》又具體一點:一九二三年,葉紫到“離家二百多裏的地方進中學”。但是,“當地”、“地方”指何處?葉紫進了哪些學校?上述論著都沒有說清。顯然,所有這些說法,均源於葉紫的《我怎樣與文學發生關係》,而葉紫此文並非自傳,涉及身世經曆處,都是簡單地,甚至跳躍式地勾勒一下,僅憑此文要弄清楚葉紫的學曆及其他經曆,當然是有困難的。
葉紫的學曆在他短暫的一生中是較重要的經曆。葉紫六歲(一九一六年)時,進益陽縣第七學區蘭溪高等小學校學習。此校是益陽當時的進步人士孫慕韓創辦的。葉紫就讀於該校時,孫慕韓與另兩位進步青年袁鑄仁、彭國材均在那裏任教。一九二二年(一說一九二五年),夏曦回益陽,發展袁、彭、孫三人入黨,建立益陽最早的黨小組。袁等的思想、學識對童少年葉紫有所影響。葉紫的發蒙老師卜息園也是個誌向非凡的人物,對葉紫的影響更為直接。葉紫十二歲(一九二二年)時,到“離我的故鄉約二百裏路程”(《我怎樣與文學發生關係》)的長沙,進了坐落於城南的湖南妙高峰中學。葉紫“為了孤獨,為了舍不下慈愛的爸媽”,“在學校宿舍裏躺著哭了四五個整天”。(同上)後來,又在“我的誌願”問題上,做過許多虛無縹緲的夢,時而想“做官兒”,時而想“做體育家”,時而想“做牛頓”當個科學發明家,時而又想“學李太白”做個詩人文學家……十五歲(一九二五年)時,初中畢業,考進湖南華中美術學校。此校校址在長沙油鋪街,校長是張素臣。葉紫在此與自己的發蒙老師卜息園和後來左聯的戰友魏猛克等人交往頻繁。“五卅”後,長沙的學生運動風起雲湧,在協均中學教師柳直荀、長郡中學學生曾三、嶽雲中學學生向鈞、兌澤中學學生田波揚等的帶領下,學生們對帝國主義及其在湖南的走狗趙恒惕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葉紫跟隨卜息園,積極參加學生運動,得到一定的鍛煉。一九二六年十月,北伐軍攻占武漢。葉紫在滿叔餘璜的推動下,投筆從戎,離開華中美術學校,進了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學習,直至“馬日事變”,因家庭變故返回益陽為止。
五、家庭
葉紫的家庭是個革命家庭,大革命時期,全家都是革命的中堅,鬥爭事跡異常感人,大革命失敗後,遭到國民黨反動派的血腥鎮壓,犧牲多人。葉紫的非同尋常的家世影響了他一生的生活和創作,正如魯迅所說:“作者還是一個青年,但他的經曆,卻抵得太平天下的順民的一世紀的經曆,在轉輾的生活中,要他‘為藝術而藝術’,是辦不到的。”(《葉紫作〈豐收〉序》)葉紫的忠實反映“太平世界的奇聞”的現實主義創作,得到魯迅和革命文學界的高度重視。葉紫自己也說過:“因了自己全家浴血著一九二七年的大革命的緣故,在我的作品裏,是無論如何都脫不了那個時候的影響和教訓的。我用那時候以及沿著那時候演進下來的一些題材,寫了許多悲憤的、回憶式的小品、散文和一部分的短篇小說。”(《星·後記》)弄清葉紫的家庭情況,不僅有助於對葉紫及其創作的研究,而且可為今天進行革命傳統教育提供一份生動的教材。可惜的是,有關論著對葉紫的家庭情況敘述得過於簡單,有的且欠準確。《葉紫小傳》說:“一九二六年,湖南掀起轟轟烈烈的農民運動,葉紫的父親、姐姐和叔父也都參加了革命鬥爭。他的父親原是一個小公務員,這時擔任了當地鄉農民協會的秘書;他的姐姐擔任了本鄉婦女會的會長;他的叔父這時則是益陽縣農民協會的秘書長。”其他有關論著皆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