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三省、兩府、一台的主體結構之外,唐、宋時期,在政府機構設置中,直接關係到削弱相權的,還有三司的設置與翰林學士院的創立。
三司是鹽鐵、度支和戶部三個機關的合稱。唐製:戶部、度支各以本司郎中、侍郎判其事。戶部掌納,度支掌出,即常賦之出納。中唐時期,為了斂聚財賦,朝廷為特置使。開元時有租庸使之設,肅宗時始置鹽鐵使。後唐莊宗同光二年,敕鹽鐵、度支、戶部三司並隸租庸使。明宗長興元年,以張延朗為三司使,專理財政。三司使之名防見於此。宋仍之,總領鹽鐵、度支、戶部,時稱為“計省”,其使則稱“計相”,權次於宰相。神宗官製改革後,三司撤銷,其職務仍歸於戶部的左右曹。
關於翰林院的創立,我們在上編談及皇帝的學習時已經提到了。這裏,應該補充的是:唐玄宗始置翰林院,以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製詔書敕。其後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所謂內命,又作內製,其內容包括赦書、德音、立後、建儲、行大誅討、拜免三公宰相、命將。書寫的紙用白麻紙,凡掌內製者加知製浩銜。而由中書所草擬的則稱外製,使用的是黃麻紙。因此,在中唐以後,翰林學士成了皇帝的私人顧問。“王者尊極,一日萬機,四方奏進,中外表疏批答,或詔從中出,宸翰所揮,亦資其檢討,謂之‘視草’。故常簡當直四人以備顧問。至德以後,天下用兵多務,深謀密詔皆從中出,名日‘翰林學士’。得充選者,文士為榮。”“德宗好文,尤難其選。貞元以後,為學士、承旨者多至宰相。”(《資治通鑒》卷二一七胡注)翰林學士“既發號令,預謀議,則自宰相以下,進退輕重係之矣”(《唐鑒》卷十)。“故唐中葉以後,學士之權重於宰相,如陸讚之在奉天,鄭綱之在貞元,裴翡。李絳在元和之初,皆以帷幄密謀決軍國大計,用人行政,惟所獻替。及其為相,寵遇反不若焉。即有所建白,視在北門亦若少減。地之親疏不同也。漢所謂不任三公,政歸台閣,政如此。”(《毅山筆麈》卷九)宋代的翰林學士都加知製法官銜,負責起草內製。
如上所述,這個時期裏,國家機構有了很大的發展,與之相應的,專製主義皇權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其特點有二:
一是尚書從內廷獨立出來,成為擁有吏、禮、戶、兵、工、刑六部、二十四司的龐大行政機構;禦史也脫離禁中,發展為嚴密的監察機關。內廷僅保有中書、門下兩個精幹有效的單位,牢牢地控製決策的大權,改變了由內廷包攬行政的方式,大大地提高了行政效能,以及家國不分、家重於國的傳統弊病。以三省、二府、一台為主體的政權結構形式,標誌著有中國特色的專製主義皇權發展並趨完善的高峰。
二是相權的分割,以三省、二府的組織形式正式固定下來。與之相應的是皇權又有了新的發展。譬如差遣製度的實行。差遣是皇帝在製度外的特派。唐太宗時,魏征以秘書監參預朝政,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行使宰相職權,實際上便是差遣。中唐時期,為了解決財政問題,由皇帝特命了一些如度支使、轉運使、租庸使之類,五代相沿成風。北宋前期,官位隻是“寓祿秩、敘位著”的標誌,朝廷上大小內外的政務都是以差遣的形式來擔負的。當時,“仕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差遣之行,“黜陟進退之際,權歸於上,而有司若不得預”(《宋史》卷一六一《職官誌敘》)。可見當時皇權的發展,實已達到破壞政製常規的程度。神宗官製改革以後,這種情況才基本停止。神宗的改革,無疑是符合穩定皇權統治的長遠與最高利益的。在這一點上又充分地顯示了這一時期專製主義皇權在自我調整方麵的成熟性。
3)作為專製主義皇權成熟標誌的自我調整機製的完備
正像差遣製的實行,雖然充分滿足了專製皇帝在用人方麵的絕對權力,然“殊不知名實混淆,品秩貿亂之起於是”。“虛名不足以砥礪天下”,這樣下去終歸有損於它的根本利益。這就需要進行自我調整。一個政權有沒有自我調整的能力,往往是其是否已趨成熟的標誌。
唐、宋時,專製主義皇權在自我調整上已經具有一係列頗具成效的製度與措施。上述神宗改革官製,廢行差遣,就是表現之一。此外,其意義重大的還有:
1.封駁製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