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喪葬陵寢(2)(2 / 3)

唐代的陵喪製度卻在很大程度上回複到漢製。李淵死,太宗》依漢長陵(劉邦陵墓)故事,務存崇厚。經過虞世南等的切諫,最後達成折衷方案,群臣提議:“漢高祖長陵高九丈,光武陵高六丈;又文、魏文並不封不樹,因山為陵。竊以長陵製度,過為宏侈;二文立規,又傷矯俗。光武中興明主,多依典故,遵為成式,實謂攸宜。”導到太宗的首肯。(《通典》卷七九《禮三九·沿革三九·凶禮一》)太宗昭陵鑿九嵕山而成。根據他生前的指示,“足容一棺而已,務從儉約”。“因九嶝山層峰鑿山南西,深七十五尺為玄宮,山旁岩架梁為棧道,懸絕百切,繞山二百三十步始達玄宮,門頂上亦起遊殿。”(《文獻通考》卷一二五《王禮廿》從工程上看,實際上是巨大的。五代朱梁時,溫韜盡數發掘轄境內之諸唐陵,以取珍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下,見宮室製度閎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為鐵匣,悉藏前世圖書、鍾、王筆跡,紙墨如新。”(《新五代史》卷四十《溫韜傳》)足見所謂儉約,絕非實事。所殉之鍾、王手跡,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晉王羲之的《蘭亭序帖》,其價值更遠非珠玉珍寶所能比擬。太宗把它來殉葬,是對寶貴文物的毀滅,是比浪費更嚴重得多的毀壞民族文化的犯罪行為。乾陵是唐高宗的陵墓。大周女皇帝武則天退位死後,又以皇後身份被合葬在此。漢製,皇後多同陵而不合葬。魏晉以降,始有合葬者。高宗先武則天死,“其玄宮以石為門,鐵銅其縫”,其牢固程度可知。故當時給事中嚴善思反對再打開墓門,而主張另營安葬,以安神道,但為中宗所拒絕。溫韜大發唐陵,“惟乾陵風雨不可發”。

唐陵也恢複了漢的陵寢製度。“凡諸帝升遐,宮人無子者悉遣指山陵,供奉朝夕,具盥櫛,治衾枕,事死如事生。”(《資治通鑒》卷二四九胡注引宋白日)諸陵皆栽柏以環之,柏城四麵各三裏,其內不得另有安葬,(同上卷二二九胡注引宋白日)而功臣密戚請陪陵葬者聽之。(同上卷一九五)大行安葬的這天,被稱為忌日,一般在三日內不得舉樂。行香、飯僧都是佛教的儀式。國忌行香起於後魏;江左齊梁問,每燃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謂之行香。(《雲麓漫鈔》卷三)飯僧則起於石晉。唐製:“二月八日、及生日、忌日,公卿朝拜諸陵。又有忌日行香於京城宮觀,天下諸司,亦於國忌行香,至宋猶有宮觀行香之禮,外州不同也。”(《轂山筆麈》卷一)在行香時,複禁食酒肉。

元代的陵製完全保存蒙古舊俗。據十二世紀初到過蒙古草地的西歐教士加賓尼報導:“至於埋葬他們的首領,則他們有一種不同的方法。他們秘密地到空曠地方去,在那裏他們把草、根和地上的一切東西移開,挖一個大坑,在這個坑的邊緣,他們挖一個地下墓穴。在把屍體放人墓穴時,他們把他生前寵愛的奴隸放在屍體下麵。這個奴隸在屍體下麵躺著,直至他幾乎快要死去,這時他們就把他拖出來,讓他呼吸;然後又把他放到屍體下麵去,這樣他們一連搞三次。如果這個奴隸幸而不死,那麼,他從此以後就成為一個自由的人,能夠做他高興做的任何事情,並且在他主人的帳幕裏和在他主人的親戚中成為一個重要人物。他們把死人埋人墓穴時,也把上麵所說的各項東西一道埋進去,恢複原來的樣子,因此,以後沒有人能夠發現這個地點。”(《出使蒙古記》第15頁)皇帝們的葬地稱之為大禁地,不許有人接近。如果任何人敢走近這些墓地,被捉住就要剝光衣服,鞭打並受到嚴厲的虐待。根據南宋使臣的報導,“其墓無家,以馬踐躁,使如平地。若忒沒真(鐵木真,即成吉思汗)之墓,則插矢以為垣,闊逾三十裏,邏騎以為衛”。(《黑韃事略》)其棺槨,“凡宮車晏駕,棺用香楠木,中分為二,刳肖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足客身而已。殮以貂皮襖、皮帽。其靴靺、係腰、盒缶本,俱以白粉皮為之。殉以金壺瓶二、盞一、碗碟、匙著各一。殮迄,用黃金為箍四條以束之。輿車用白氈,青緣納失失為帝,覆棺亦以納失失為之。前行用蒙古巫媼一人,衣新衣,騎馬庫馬一匹,以黃金飾鞍轡,籠以納失失,謂之金靈馬。日三次,用羊奠祭。至所葬陵地,其開穴所起之土成塊,依次排列之。棺既下,複依次掩覆之。其有剩土,則遠置他所。送葬官三員,居五裏外,日一次燒飯致祭。三年然後返”(《元史》卷七七《祭祀誌六》)。《草木子》一書則謂深埋之後,“用萬馬蹴平,俟草青方解嚴,則已漫同平坡,無複考誌遺跡”。據屠寄的說法,為了識認陵地,在陵穴覆土既平之後,便將一頭幼駱駝即其地殺死,以後欲祭時,則以所殺駱駝之母為導,視其躑躅悲鳴之處,則知葬所。屠寄《蒙兀兒史記》(卷三注)的這段記載,他注明引自《草木子》,然《草木子》一書實無此文。且皇皇大禁地,既設有守陵千戶世襲奉守,複建有影堂以供祖奠,元時起輦穀之地,世為諸帝之葬所,確切無疑,豈有失其所在之理?且殺駱駝之說,清代始有之,其妄可知,因此是不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