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內宮財政(1)(2 / 3)

應該指出:我們上麵所說的比率,是就戶部每年撥付內宮的正常歲額而言的。而就內宮的實際收益而言,歲額之外,聚斂的方法和渠道還多不勝舉。

首先,外朝的許多政務機構,實際上全部或部分是直接或間接的皇帝的生活、享樂和喪葬服務的。明朝中央設太常寺掌祭祀禮樂之事;光祿寺掌祭享、宴勞、酒醴、膳羞之事;鴻臚寺掌朝令、賓客、吉凶禮儀之事;上林苑掌苑圃、園池、牧畜、種樹之事;教坊司掌樂舞承應;太醫院掌醫藥。它們都是直接或間接為皇帝生活服務的。工部“掌天下百官、山澤之政令”,是國家六大行政首腦機關之一。但是它的職務服多就是服務於皇帝的。工部所屬有營繕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營繕司的主要任務就是宮殿、陵寢之修建,儀仗、鹵簿的製作。虞衡典山澤采捕、陶冶之事,以供應內廷。都水所典之舟車、織造,也是專為滿足皇帝需用的。屯田也有薪炭之供。以明代的營建為例,“明初,工役之繁,自營建兩京宗廟、宮殿、闕門、王邸,采木、陶甓,工匠造作,以萬萬計”(《明史》卷七八《食貨二》)。接著,武宗營建乾清宮,以及凝翠、昭和、崇智、光霽諸殿。世宗營建最繁,嘉靖十五年以前,名為省汰,而經費已六、七百萬。“其後增十數倍,齋宮、秘殿並時而興。工場二三十處,役匠數萬人,軍稱之,歲費二三百萬。其時宗廟、萬壽宮災,帝不之省,營繕益急。經費不敷,乃令臣民獻助;獻助不已,複行開納。勞民耗財,視武宗過之。”清朝末年,慈禧太後修頤和園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當時的戶部尚書為閻敬銘,為了討好慈禧,“舉庫中闡款無多寡皆冊報。舊例,幾年終戶部冊報僅各項正款,他如曆年查抄之款、罰款、變價之款,皆不呈報,一以恐正款有虧,以此彌縫;二,堂上及庫官亦於此有小沾潤。閻掌戶部,此等雜款多報出七百餘萬。慈禧大喜,遂有興複圓明園之意。又有人奏言:修圓明園須三千餘萬,不如萬壽山地大而風景勝圓明,估計千餘萬足矣。乃定議修頤和園。設海軍衙門,以每年提出之海軍經費二百萬兩,為修園費。又開海軍報效捐,實銀七千兩,作為一萬,以知縣即選,又得數百萬,亦歸人修園費。不三年,園成”(《清代野記·慈禧之侈縱》)。這些營建所費,都是取給於戶部的。